清朝一陋習 被外國人稱為不可饒恕的罪過 但當時人卻習以為常

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因為種種原因,曾經出現了很多讓人覺得匪夷所思的陋習,比如中國舊時婦女纏小腳,法國中世紀的束腰,或是非洲國家的割禮,以及在全世界範圍內都曾經盛行過的人殉等等。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和文明的進步,很多陋習都已經漸漸的被人們所屏棄。

清朝一陋習 被外國人稱為不可饒恕的罪過 但當時人卻習以為常

清王朝作為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也曾經出現過很多的陋習,其中有一種陋習,極其的殘忍,被當時來華的外國人稱為“不可饒恕”的罪過,這種不可饒恕的罪過,就是溺女。

溺女,顧名思義,就是將剛剛出生的女嬰用水淹死。這種毫無人道的殘忍行為,在清朝時候是相當的盛行。在現今遺留下來的各種清朝史籍裡,關於溺女的記載很多。而各地方誌中,對溺女的記載更是不勝枚舉。

在清王朝統治中華大地的二百多年時間裡,究竟有多少無辜的生命喪生在了這種殘忍的陋習中,現在已經很難做出準確的統計,但從“比戶而計,實無一戶之不溺”“鄉愚多溺女,歲以千計”“溺女之家,十常四五”這些史料記載中,我們不難想象,死在這種陋習中的女嬰的數量,如果統計出來的話,那將是一個多麼驚人的數字!

清朝一陋習 被外國人稱為不可饒恕的罪過 但當時人卻習以為常

一條鮮活的生命呱呱墜地,但是,她連這個世界都沒有來得及看一眼,甚至於,連她的父母都沒有來得及看她一眼,就因為她是一個女孩,就被人殘忍地按在水裡,剝奪了生存的權利,然後像垃圾一樣被人扔掉。對這種光天化日之下的罪惡,包括嬰兒的父母在內的所有人居然都熟視無睹!溺女這種陋習,可以說是將人類的更劣性暴露無遺了。

那造成溺女這種陋習的根源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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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兒就不得不提到另外一個陋習了,那就是“男尊女卑”。舊時的女性地位低下,所以在女孩到了出嫁年齡時,為了讓她在丈夫的家裡不受欺負,女孩的父母都會在她出嫁前,為她置辦一套還算說得過去的嫁妝。

對於家境優越的富貴人家來說,這當然不是一件難事。但對貧窮人家來說,這份嫁妝就幾乎花光他們家幾年的儲蓄了。這對一個貧窮家庭來說,絕對是一個很難承受的負擔。

但是,僅僅置辦嫁妝,還只是開始。女孩出嫁之後,每逢各種節日,或是夫家有什麼紅白喜事時,女孩孃家都得來送禮。女孩懷孕後,要孃家送禮的名目就更多了,生孩子之前有催生禮,而生了孩子後,什麼滿月,三朝,週歲,上學等等等等,都得要孃家人來送禮。甚至於,女孩的丈夫和家裡人分家後,小到鍋碗瓢盆都都女孩的孃家人送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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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只要是任何一個可以請客送禮的名目,女孩的孃家人都躲不掉。不然的話,女孩在婆家的日子就不好過,不僅公婆小姑會給她穿小鞋,就是自己的丈夫也會幫著家裡人欺負她。

而除了以各種名目讓女孩孃家人送禮之外,每次女孩回孃家的時候,也不能空著手回來,孃家人如果不拿出禮物讓女孩帶回去的話,女孩就算是偷,也得偷點東西回去,不然的話,女孩回到夫家,就沒有好日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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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這種“男尊女卑”的陋習,讓貧窮人家養女兒就成了一種難以承擔的負擔,這也直接導致了溺女這種毫無人道的殘忍行為,成為了當時司空見慣的一種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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