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要積極推動公共場所禁吸電子煙

8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建立完善青少年控煙長效機制

11月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廣電總局、國家菸草局、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控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在地方控煙立法、修法及執法中要積極推動公共場所禁止吸電子煙,警示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新快報記者 何生廷

加快培育青少年無煙文化

《通知》指出,要加大青少年控煙工作宣傳力度,用青少年聽得懂、易於接受的形式,開展形式多樣的控煙宣傳,廣泛宣傳菸草煙霧危害,促進形成青少年無煙環境。

同時,要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將菸草危害和二手菸危害等控煙相關知識納入中小學生健康教育課程,加快培育青少年無煙文化。

記者瞭解到,該《通知》要求嚴厲查處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製品的行為,菸草專賣零售商須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的標識,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實體商家不得銷售菸草專賣品,甚至是“茶煙”等花哨個性包裝的非法菸草專賣品。

吸菸鏡頭過多影視劇不評優

由於青少年容易產生盲目追星心理,影視作品中明星吸菸鏡頭極易誤導青少年效仿,為此《通知》明確提出,要加強電影和電視劇播前審查,嚴格控制影視劇中與劇情無關、與人物形象塑造無關的吸菸鏡頭,儘量刪減在公共場所吸菸的鏡頭,不得出現未成年人吸菸的鏡頭。

對於有過度展示吸菸鏡頭的電影、電視劇,不得納入各種電影、電視劇評優活動。要把菸草鏡頭作為向中小學生推薦優秀影片的重要評審指標,對於過度展示吸菸鏡頭的,不得納入影視劇推薦目錄。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對電子煙也提出了規範管理的要求,電子煙煙液成分及其產生的二手菸(包括氣溶膠)均不安全,目前尚無確鑿證據表明電子煙可以幫助有效戒菸。各地要主動加強對電子煙危害的宣傳教育,不將電子煙作為戒菸方法進行宣傳推廣。

同時,在地方控煙立法、修法及執法中要積極推動公共場所禁止吸電子煙,警示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尤其是通過互聯網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有效防止青少年誤入電子煙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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