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檢察機關對趙雲輝決定逮捕

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瞭解到,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趙雲輝(正廳級)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通遼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通遼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趙雲輝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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