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德城區法院收穫夫妻檔點贊!

“太感謝你們了,法院辦案高效為民。”

“處處為我們老百姓著想,雙手為你們點贊!”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德城區法院收穫夫妻檔點贊!

近日,當事人郭某和趙某來到德城區人民法院,為法官王敏送上一面書寫“洞察秋毫辯是非,伸張正義顯公平”的錦旗,對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表示由衷的感謝。

女兒從中做介紹,老夫妻購買準女婿房產

韓某曾經是原告郭某、趙某的女婿,與原告夫妻二人的女兒趙某某於2015年8月24日登記結婚,2017年3月1日離婚。韓某在未與趙某某結婚前,同前妻李某在2013年公積金貸款購買了德城區新湖大街某小區房屋一套,韓某和李某後經德城區人民法院民事調解離婚,該房產歸韓某所有,韓某需在2015年1月29日前償還以前妻李某名義在公積金處的貸款243748.64元等債務。韓某為了償還債務欲轉讓該房產,在原告女兒趙某某的介紹下,二原告遂賣掉名下唯一一套房產,湊齊250000元后通過女兒趙某某轉給韓某,並先搬入韓某處居住。在涉案房產交付後,韓某將該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書,德州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等憑證交付給了原告,由二原告繳納了該房屋的物業基金、物業費、天然氣、有線電視開口費、水費等費用,並出資裝修入住。但二原告與韓某就涉案房屋的居住使用問題未簽訂書面協議,這也為後來的涉案爭議埋下了隱患。

小夫妻感情破裂,老人房子沒過戶反被告

2016年年底因韓某和趙某某鬧離婚,郭某、趙某夫妻二人曾和韓某及韓某母親商量,要求韓某出具收款證明,郭某、趙某付清剩餘的購房款,但遭到了韓某及韓某母親的拒絕,郭某、趙某暫時未再給付剩餘購房款。直到2018年11月韓某在法院起訴郭某、趙某返還房屋,郭某、趙某夫妻二人才知道韓某已經在2017年5月3日取得了該房屋的不動產證。想到韓某不但不想將該房屋過戶,還將自己告上了法庭,郭某、趙某既傷心又氣憤,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夫妻二人向德城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韓某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將德城區新湖大街某小區房屋產權過戶到原告名下,原告承諾在韓某為原告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時,一次性付清剩餘房款。

法官公正判決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王敏在審理該案過程中,發現該案存在兩大爭議的焦點:一是原告郭某、趙某與韓某之間是否存在房屋買賣合同關係;二是原告通過其女兒支付韓某的款項性質及數額。考慮到原、被告雙方的人身關係以及特殊的案情,針對兩大焦點,王敏法官理清辦案思路,在原、被告就房屋買賣關係無書面協議的情況下,深入開展調查,反覆核實相關證據,最終,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判決原告郭某、趙某與被告韓某繼續履行涉案房屋買賣合同;原告郭某、趙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被告韓某剩餘購房款262705元;被告韓某於原告郭某、趙某交付剩餘購房款262705元后十五日內協助原告將坐落於新湖大街某小區的房屋過戶至二原告名下。判決發出後,韓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德城區法院,像文章開頭這樣的場景經常上演,一面面鮮紅的錦旗,都是對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最高讚揚,既承載著當事人對法院的認可與信任,也是德城區法院人繼續前進的不竭動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