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大商戶操縱物價?那就設立市易司,貨物滯銷就賣給朝廷吧

序言:

治平四年正月,也就是公元1067年正月,時年20歲的皇太子趙頊即位稱帝,是為宋神宗。但與此同時,隨著大商戶勢力的日漸膨脹,壟斷經營、肆意操縱物價的現象也隨之與日俱增。

由此也就導致宋神宗即位以後的經濟局勢實則並不安穩,大部分的中小商戶被排擠打壓,時常面臨貨物滯銷繼而賠本的局面,從而也就引發了一系列不良的連鎖反應,十分不利於宋神宗的統治。

故而,怎麼才能有效解決“大商戶操縱物價”的問題,就成了宋神宗穩固政權的當務之急。因此,平物價、抑兼併、且能間接增加朝廷財政收入的“市易司”也就因此而登上了歷史的大舞臺。


宋神宗:大商戶操縱物價?那就設立市易司,貨物滯銷就賣給朝廷吧

宋神宗趙頊畫像

就好比熙寧五年,也就是公元1072年,宋神宗說了這樣一句話,“天下商旅物貨至京,多為兼併之家所困”,顧名思義,說的就是宋朝商戶在京師售賣貨物的時候,絕大多數中小商戶都會受到那些“大商戶”的排擠和打壓。——《文獻通考·卷二十》

也正是受這句話的影響,一位自稱“草澤”,名為“魏繼宗”的人趁機向宋神宗上疏,描述出了之所以會形成這種現象的原因,無非就是“市無常價,貴賤相傾。富能奪”。——《文獻通考·卷二十》

換言之,就是京師本地的“大商戶”會通過肆意操控市場物價的形式,惡意調高或者調低市價,藉以排擠打壓那些中小商戶以及那些外來商戶,繼而趁機實現其“壟斷市場”的目的。


宋神宗:大商戶操縱物價?那就設立市易司,貨物滯銷就賣給朝廷吧

大商戶示意畫像

大商戶操縱物價,繼而壟斷市場

很多人可能就會問了,既然那些大商戶惡意操控市場物價,那就暫時停售止損,然後靜待物價再次上升的時候再行出售不就完了嗎?

若是按常理來講,這麼做確實可行,畢竟誰都不願意做賠本的買賣,可是,這種做法也屬實是有著很大的侷限性。

  • 首先要求商戶必須得有自己的倉庫,或者有能讓商戶儲存貨物的地方。
  • 另外對貨物自身的要求也高,必須得是那種方便儲存的貨物,諸如鐵器、傢俱、布匹一類的,放個一年半載都不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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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商戶示意畫像

而且,如若貨物方便儲存的話,對本地中小商戶還好說,頂多就是硬撐一段時間,但是對那些外來中小商戶而言,可就真不一定了,更別提如果是一些不便存儲的貨物,諸如瓜、果、梨、桃、點心、豬肉什麼的,就更是難上加難。

畢竟這些外來商戶之所以來京師,本身就是為了賣貨的,每多耽擱一天,那就意味著多賠一天的錢,要知道,人力,倉儲、以及運輸等等都是要折算成成本的。但本地的“大商戶”卻可以憑藉充裕的“資金”優勢惡意壓價,導致這些中小商戶失去了“價格”優勢,自然買的人也就少了,從而也就導致貨物滯銷,賣不出去。

那接下來怎麼辦?總不能怎麼運來的又怎麼運回去吧?那說來說去還是賠了,如果是那些瓜果梨桃之類的水果就更不用說了,少則幾天,多則數十天便腐爛殆盡,難不成還指望古代會存在“冰箱”,或者是“冷鏈運輸”嗎?

即使有,那所需要消耗的鉅額花費也不是普通的“中小商戶”所能承擔的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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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大商戶示意劇照

故而也就只能是進一步的壓價,選擇低價傾銷打價格戰,而這些“大商戶”,也就得以趁機“使極賤而後爭出私蓄以收之”,顧名思義,就是等市場價壓低到了一定程度的時候,憑藉手中的“資金”優勢對這些“廉價”的商品大肆收購。——《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三十一》

偏偏這些中小商戶還沒辦法阻止,可不賣的話就只能眼睜睜的賠個血本無歸。

迫於無奈,也就只能是將“滯銷的貨物”低價出售給這些“大商戶”,儘可能的止損,從而也就使得這些大商戶對“市場”形成了壟斷之勢,然後再惡意哄抬貨物價格,“待其價昂貴而後售,至取數信之息”,往往能獲得數倍的財富。——《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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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商戶棄商從農回家種地示意畫像插圖

大商戶壟斷市場後的弊端

如此一來,也就導致這些中小商戶大多數都處於一種不賺錢甚至“賠本”的狀態,以至於還因為“無所牟利而不願行於途”,既然賺不了錢,那就乾脆棄商從農回家種地,不幹了。——《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三十一》

從而也就導致趕往京師的商戶越來越少,本地的中小商戶也往往因為價格的劣勢而撐不了多久,最終也只能是再次從了這些大商戶的壟斷心思,因此,也就逐漸形成了一種“舟車不繼而京師物乏”的不良狀態,普通百姓若是需要購買一些貨物,只能是以高價從這些壟斷了市場的“大商戶”手中去購買。——《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三十一》

俗話說的好,“物依稀為貴”,畢竟貨物都集中到了這些“大商戶”的手上,“價格”自然是由這些“大商戶”來說了算,除非百姓能從其它的地方買到,但很顯然,既然已經形成了壟斷的事態,別的地方又哪裡還會有呢?

就好比現代的“鑽石”,其在剛剛被發現的時候,價格昂貴的原因是因為產量稀少嗎?並不是,只是因為其產地都集中在了少部分大財團的手中,實現了產量的壟斷,然後這些財團憑藉精妙的營銷策略使得鑽石變成了一種看似“稀有”的昂貴之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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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百姓窮困潦倒示意畫像

因此,惡意壟斷之舉勢必就會讓百姓的生活成本也隨之成倍的上漲,換句話來說,也就是讓百姓變得更為窮困潦倒,正如戰國時期的著名政治改革家“李悝”所說的那句話,“

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百姓都窮的不行了,政權又怎麼可能會富有呢?——《續資治通鑑·卷第十五》

畢竟百姓所繳納的“賦稅”才是維持政權運轉的根基之所在,百姓一旦貧困潦倒了,賦稅自然無法及時的繳納,而無法及時徵收到賦稅,政權勢必也就沒辦法再繼續穩固而又高效的運轉。

試問,如果官員領不到俸祿,行軍打仗沒有軍餉,百姓還沒錢吃飯,那這個政權還能維繫下去嗎?顯然很難維持,甚至無法繼續維持。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筆者才在序言中說“大商戶”肆意操控物價會引發一系列不良的連鎖反應,對宋神宗的統治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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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示意劇照

宋神宗設立“市易司”

故而,為了解決“大商戶操縱物價”的不良事態,宋神宗於熙寧五年同年,下詔“宜出內藏庫錢帛,選官於京師置市易務。......在京師市易務監官二,提舉官一,句當公事官一”,在京師設立了一個能平物價、抑兼併、且能間接增加朝廷財政收入的“市易司”機構。——《文獻通考·卷二十》

同時,宋神宗又下詔,“遇有客人物貨出賣不行願賣入官者,許至務中投賣,句行人、牙人與客人平其價,據行人所要物數,先支官錢買之”,顧名思義,就是告訴這些“中小商戶”,如若再遇到有“大商戶”肆意操縱物價,導致貨物滯銷的情況以後,便可以將這些貨物平價賣給“市易司”,也就是賣給朝廷。——《文獻通考·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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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商戶排隊出售滯銷貨物示意畫像

如此一來,也就相當於是切斷了這些“大商戶”壟斷市場謀取利益的根基,畢竟這些大商戶之所以會壓價,目的就是為了能以更低的價格獲得這些“中小商戶”的貨物,而“市易司”則宣稱“平價”收購滯銷貨物,也就使得那些“中小商戶”在貨物滯銷之時,可以選擇將滯銷貨物傾銷給宋朝廷,雖賺的不多,但也絕不至於會賠本。

從而也就保證了宋朝“商業”體系的正常運轉,使得這些中小商戶再也不至於因“無所牟利而不願行於途”。——《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三十一》

而這些“大商戶”既然收不到貨物,那自然也就無法再對市場形成“壟斷”,那麼其“壓價”的目的也就失去了意義,賺不到錢不說,甚至還會賠本,畢竟貨物並非他一家所有,朝廷那裡同樣有著跟他一模一樣的貨物,甚至還比他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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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廷示意畫像插圖

這也就意味著市場的“控制權”其實是落到了“宋朝廷”的手上,大商戶自然無法再對眾多的“中小商戶”形成排擠剝削之勢,“市易司”也得以通過小幅度調控物價的形式將貨物“平價”後再次流向市場。

那麼百姓自然也就不會因為物價太高而造成生活成本的成倍上漲,更不會窮困潦倒,由此而引發的一系列足以影響到宋神宗統治的不良“連鎖反應”自然也就成了空談,北宋朝廷自身也可以憑藉“貨物差價”獲取一定的財政稅收,屬實是一舉多得。

如果單從以上所說的這些內容來看的話,這“市易司”莫名的和西漢時期由“桑弘羊”所提議的“平淮法”還有著異曲同工之妙,都是由朝廷來出面破除“大商戶”的壟斷之勢,繼而實現對市場的“宏觀調控”,並間接的實現對“大商戶”的打擊,使得這些“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則反本,而萬物不得騰踴。”——《史記·平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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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零售“商戶”示意畫像

宋神宗允許商戶賒購貨物

但是呢,為了能進一步的為朝廷財政創收,宋神宗的這個“市易司”其實還有所改良,他曾在設立“市易司”的時候特意點明,“許召在京諸行鋪牙人充本務行人,牙人內行人令供通已所有,或借他人產業金銀充抵當,五人已上充一保。”

——《文獻通考·卷二十》

說白了就是先徵集一批原先活躍在京師各大商鋪之間,促成商品交易的“牙人”,以及一部分中小商戶來為“市易司”工作,然後又允許這些商人以及牙人“賒購貨物”,但有一個大前提,就是必須五個及以上的商戶互相擔保,而且必須要有地產或者金銀等貴重物品來抵押,並承擔相應的利息。

繼而等這些“商人”以及“牙人”將貨物賣出後歸還相應的利潤即可,換言之,這其實就是一種“掛賬”式的市場批發,“市易司”把貨物批發給“商戶”,然後再由“商戶”去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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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倉儲示意蠟像

一方面可以有效的防止“市易司”出現貨物堆積、倉儲困難的問題,另一方面對於清理那些不易儲存的貨物等方面也同樣有著極為積極的意義。

而且,對於宋朝的財政稅收而言,這些“商人”以及“牙人”賒購貨物所產生的利息也是十分可觀的,“若半年納,即出息一分,一年納,即出息二分”,意思就是說,如果半年能還清,那麼只需要承擔10%的利息,但如果是一年才能還清,那麼便得承擔20%的利息。——《文獻通考·卷二十》

看似利息很高,但對這些在市易司工作的商戶以及牙人而言,屬實算的上是一個“無本的買賣”,只要能按時賣出,又有誰還會在乎那10%的利息呢?畢竟對這些零售“商戶”而言,商品酌情提升的那部分利潤足以抵消成本甚至還有富餘了。

赫然是打造成了一種“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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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民生欣欣向榮畫像示意插圖

結束語

綜上所述,相信大家不難發現,如若按照上文所說,那這“市易司”的設立,屬實稱得上是一個對宋朝財政以及民生等多方面都會產生積極影響的經濟舉措。

但為什麼“市易司”最終卻沒能在宋朝持續的推行下去,而是在推行了一段時間後就積弊成疾,最終以失敗而告終呢?

甚至於連起初曾明文指出“大商戶”壟斷之弊,自稱“草澤”之人的“魏繼宗”都發出了“憤惋自陳,以謂市易主者摧固掊克,皆不如初議,都邑之人不勝其怨”的感慨。——《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五十一》

屬實是因為“市易司”發展到最後,赫然是讓眾多的中小商戶都對其產生了“依賴”,但凡“商旅所有,必賣於市易司”,顧名思義,但凡商戶手上有點東西的,基本都賣給了“市易司”。畢竟這麼雖賺的少了,但時間以及各項成本明顯是要低的多了,而且還是穩賺。——《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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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易司倉儲運輸示意畫像插圖

但如此一來,也就進一步的提升了“市易司”自身的倉儲、運營等方面的壓力和成本,更是將宋朝廷給頂上了“壟斷市場”的風口浪尖,而且早在宋神宗設立“市易司”之初,只是設定了“賤則少增價取之”之類的平物價、抑兼併政策,但是卻並沒有制定“貴則少損價出之”的調控政策,也就相當於沒有設定“物價”的上限。——《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三十一》

這就給後來貨物價格的暴漲弊端奠定了一個基礎。

從而也就導致市易司受限於“倉儲”以及“運營”成本的逐漸拉昇,若是想要不虧本,只能是進一步的提升物價,故而也就逐漸演變成了一種“市梳樸則梳樸貴,市脂麻則脂麻貴”,說白了就是賣啥啥貴,而且這壓力最後會落在誰的身上?無非就是那些做零售“無本生意”的商戶以及百姓大眾的身上。

畢竟太過高昂的物價百姓也不一定就能消費的起,所以滯銷貨物也就等同於又積壓到了這些做零售的“商戶及牙人”之手,如果此時我們再結合這些零售商戶所必須要承擔的高額利息來看的話,那意思可就完全不一樣了,這些積壓滯銷的貨物赫然已經成了這些零售商戶最大的負擔。


宋神宗:大商戶操縱物價?那就設立市易司,貨物滯銷就賣給朝廷吧

北宋監察御史示意畫像

就好比元祐元年,也就是公元1086年,北宋監察御史“韓川”所說的,“倉務共佔官六員,專副書吏、庫級等不減百人,月給俸是幾千緡,所收之息,不補所費之半”,很清晰的向我們描繪出了“市易司”規模是越來越大,但所獲收益實則是越來越小,甚至都還沒有運營成本的一半,這其中自然也包括哪些“零售”商戶所必須要繳納的“利息”在裡面。——《乞罷市易奏》

儼然又形成了另外一個“惡性循環”。

也就足以證明,宋神宗原本所想要打造的“雙贏”局面,儼然已經成了一個雞肋之物。故而,“市易司”會推行失敗也就無可厚非了。屬實是因為其只能用來應一時之急,若是想要長久推行的話,那就還需進一步的調整以及完善才行,諸如限制下滯銷貨物的數量以及種類,或是給“物價”設定個上限,保持其始終能處於一個平衡點之類的。

不過,如果我們單就“平物價”、“抑兼併”以及“打壓大商戶壟斷”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來看,很明顯“市易司”政策制度在推行之初還是有著極為積極的意義存在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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