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崽兒”引發鬥毆 涉案4名被告人均獲刑

中國法院網訊 (黃崔溢) 近日,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一起聚眾鬥毆案件,被告人何某、鄭某、楊某、徐某4人(其餘9人另案處理)犯聚眾鬥毆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至1年11個月不等的刑期。

  公訴機關指控,今年3月4日凌晨,被告人何某因被告人鄭某是否喊何某的朋友“崽兒”發生糾紛,兩方在燒烤店附近進行互毆,將一人毆打致輕微傷。當日3時許,被告人何某與鄭某雙方又約定在丁家街道人民廣場鬥毆,見面後發生言語衝突,攜帶木棒參與鬥毆。被告人徐某報警,民警出警後控制事態,並將4名被告人傳喚至派出所。

  該4名被告人在庭審中對指控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被告人鄭某最後陳述時“我對自己衝動的行為追悔莫及,我一直在建築工地擔任材料員,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這次參與聚眾鬥毆完全是意氣用事,觸犯了刑法的底線,付出慘痛的代價。希望法官能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法院經審理認為,4名被告人持械聚眾鬥毆,其行為構成聚眾鬥毆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院予以採納。

  法官提醒:遵紀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是每一位合法公民的基本素養,切勿因言語摩擦而逞兇鬥狠,導致衝突升級、事態擴大。持械聚眾鬥毆,藐視國家法紀,嚴重影響社會治安,造成惡劣的社會後果,法院將繼續嚴厲打擊此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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