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鑑定可不是靠有關係的哦。
1、二家人打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之規定,涉嫌的是毆打他人或者是故意傷害違法。
2、公安部門受理之後,如果雙方都有傷情,並且比較嚴重的情況下,都會建議做傷情鑑定,鑑定的部門一般是縣級公安法醫部門,與派出所一樣隸屬於縣級公安部門。
另外,傷情鑑定需要傷者攜帶就醫記錄,x光片之類,這些東西都是醫院根據傷者傷情做出的正常病歷。
輕傷的標準是嚴格的,也有規定,比如二根肋骨骨折才是輕傷。
3、如果傷情鑑定你有異議,可以提出重新鑑定的要求,那麼就會送到市級公安部們鑑定,這都是免費的,以一次為限,如果你不相信公安部門,你也可以請社會鑑定部門,這樣你需要自己花費鑑定費用。
4、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簡單直接一點說,中國刑法規定的故意傷害罪,是不問前因後果的,也就是說兩邊都動手打的情形中,為什麼打,誰先打不重要,重要的是哪個傷重,你說的這案情看下來就是一個雙方互相傷害的情況,對方輕微傷,你方也輕微傷,派出所調解為主,實在調解不成,各打五十大板,每人拘留幾天結束
要是對方輕傷,你方鑑定下來只有輕微傷,你就悲催了,接下來會發生的就是你方先被刑事拘留,然後你如果不想家人坐牢,你得捧著錢去求對方出具諒解書並放棄訴訟,這樣方能免於刑事處罰,當然價碼肯定不會低,因為對方佔據絕對主動,你求他的事……
要是對方輕微傷,你方鑑定為輕傷,那絕對主動勸就是你的,以我17年的經驗教你一招,先不用談價碼,對警察說依法追求他刑事責任,等對方關進看守所等個3~5天,必定會有一堆人出面求你方諒解,因為不把他人關個幾天他體驗不到裡面那種生不如死的感受,只有感覺到痛苦才捨得花錢,這時你可以閉著眼睛開價,50萬起步千萬別鬆口,最後給點人情弄個15~20萬了結拉倒,你既做人情了也發筆小財,錢到手寫諒解書就成!
最後,實際操作中一個技術性問題,隨你怎麼開價還價怎麼折騰,你別超過一星期,因為單人單案刑事拘留時間也就3天,最多延長至7天……要是多人,結夥,流竄作案呢,那就有30天時間,反正你自己把握好,超過期限派出所就整理材料去檢察院批捕,一經逮捕關裡面的主就破罐子破摔心理了,原來給的高價說不定又捨不得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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