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墨生:我的一點“書法”淺見散說


梅墨生:我的一點“書法”淺見散說

書法該回歸了。迴歸於“性命天人”之道上來。

從十歲左右喜歡“書法”至今,歲月流逝了近五十年。近半個世紀的“書法”陪伴,時近時遠,或深或淺,無論外部書法氛圍如何變化,“書法”在我心裡的地位幾無改變,它始終在那兒“貼伏”著。

從“文革”十年喜歡它以至逢上它的熱、它的冷、它的洋、它的時尚,我都揮之不去對它的初心一寫字有趣兒,怎麼“寫”是令人迷戀的。

梅墨生:我的一點“書法”淺見散說

從童年的遍臨諸體,撫弄了一遍粗淺的“書法史”,不知不覺間側身於書法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的賽事潮。很快,我被思辨風颳上了,開始關心“理論”。

旁觀著書法界的美學思潮,漸漸參與了﹂些書法評論和思考,於是用腦書寫逐漸弱化了心手雙應的用手書寫,彷彿“書法”深邃了。隨後,引進外來學術學科來研究書法成為了時尚,“書法”開始脫去了傳統的衣裝,進而更極端的表現是,“書法”開始脫去了傳統的骨肉,乃至脫去了傳統的靈魂,真是一個“裸奔”時代!.於是,本人對書法界漸行漸遠,起因或在於眼中的書法離我初心中的書法愈來愈遠之故。當這門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最未被開荒的傳統處女地是一片“開發商氣”時,書法的水泥叢林已讓我感到索然無味了。於是,我對書法的愛好與研究依舊,但在關係上似乎十分疏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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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的書法潮,眼花繚亂。三十年的浮沉,今天 “書法”路在何方? 本人不屬於任何藝術與學術流派。也沒有多少獲獎與榮譽光環。本人不是考據派,中式的考據與西式的實證都未引起我太大的興趣,更未成癖。我尊重求實有據的學風,但並不認為只有考據才是學問的理念,或者也自認為沒多少學問。對於考訂考證考據我敬佩,但也認為欠缺微言大義的、沒有真知卓見的“研究”作用更在基礎上。王國維的“兩重證據法”無疑是法寶,對於二十世紀的書法學學術作用至巨。新出土文物不斷修正我們對書法的傳統認識,而外來的文化學術思潮也不斷衝擊著我們的“書法”神經。本人認為,書法的學科建設儘管可以逐漸拓寬,不過,書法的本質並不必因萬花筒般的迷目東拉西扯而“不認家園”。書法是中國藝術,它不必“國際化”,如果“國際化”的代價是讓它變成西方抽象、表現、裝置、行為、綜合性的“現代藝術”之一,大可不必。書法是農耕文明和田園書齋文化的產物,它很落地兒,本人也不屬於美學思辨派。我以為書法之魅力在於“儘性致命以合於道”,並不在於西方式的哲學本體思辨。中國藝術之美髮生於心物不二、天人合一之際,形成於性功兩見、偶然發露之妙手偶得,其美完全與書者的生命氣場同呼吸,因此以劉熙載之“如”說最中肯肇,以至於書法是最“人”的跡化的藝術,這一點,世上其他民族的藝術形式獨音樂似之,餘不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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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的人類藝術,在西方主導之下,呈兩極化..一類走向物體(實物、實體、人體、材料、現成品)的無所不呈;一類走向觀念(理念、哲學、思想、形而上)的穿越跨邁。中國藝術傳統“極高明而道中庸”,不走心與物的極端方式,體現了道器不分、形上形下的合一性,這與重視“知行合﹂”“理行雙證”的傳統生命修證學術背景相關。直言之,玩物質與玩心思不是中國學統,當然也不是中國藝統,有違“道統”,則“書法”亡矣。故三四十年間之“書法”正在裂變中完成細胞之解體與神經之失常! 西方哲學派生了美學,美學烙印著哲學的邏輯印記。而中國書法是華夏人文的生命跡化。它的“不可預知”與“不期然而然”的人文體徵才是最具有民族氣質的地方。它要以手筆應心意,以人事合天然,不可重複、不可修飾、不可設計、不可安排、不可造作而一次性完成一與生命體之一次性過程相同。但它要不安排中含安排,不修飾中有美飾:…它是生命精氣神的元氣流佈。美與不美,在那股氣場如何,動靜陰陽之間,容與徘徊。以歐美文化為代表的“國際化”藝術思潮的純理性與純感性表達方式是非中國化的。以書法入其毅中,則“書法”亡。有如中國武術之慾入奧運,要麼中國武術失其本色,而削足適履;要麼中國武術無緣奧運。這是中國武術的困惑,也是共識。中國書法所面臨的“國際化”同此。不必奢望一個沒有中國文化背景的外國人可以真懂書法之美,哪怕他是大名鼎鼎的貢布里希或蘇立文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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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中國書法不入“國際化”,就死定了嗎,.答案未必如此。關鍵是我們要“書法”如何“生活”! 在書法熱潮中,無數實驗探索性的“書法”應運而生。名目如走馬燈般,實質都是在形式與表現方式上的“藝術”。當我們又把“藝術”或“文人”二字冠於 “書法”之前時,“書法”被強調了一次一它是“藝術”。於是,書法獨立了,可尷尬的是,在中國它不是第一學科而是第二學科,或依附於中文,或依附於哲學,或依附於歷史,或依附於繪畫,或依附於文博而立學科一它沒有一個可以立足的地方!.殊不知,這正是書法安身立命的特殊性。因此,我也不屬於思辨派,哲學化不是“書法”的命門所在!.那麼,“藝術”的前綴就真的提升了“書法”的品味了嗎,.未必吧。

書法沒有被“藝術”之前,它一直承擔著“藝術”的功能與使命。並且不止於此,它還承擔著國人的文化使命,還承擔著國人的生命消遣與精神釋放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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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經寫過些評論(批評)文字。有人認為那文字不夠“學理”,不辯論,本人從來未打算納入西方概念的“學理”,不僅如此,我在﹂些學術會議上曾與學界大咖們論辯過。我不認為西方式的學術解剖刀可以準確切割中國“書法”,即便是能切割,切割後的“書法”將不可能“拆骨還父,拆肉還母”,它被肢解後將體無完膚,魂不附體。問題是,如此這般的“學術”一番後於“書法”無所補益。二十一世紀以來,經過了三四十年的書法熱潮與現代學術建設,書法的精品與書法的大家並不比此前民國時期更多。

至於“文人書法”之提法,讓本人無語。第一,如何界定“文人”,.第二,“文人書法”是哪種,.它與 “藝術書法”慨念一樣,徒增迷惑。今天,文人階層與大眾階層界限日漸模糊,如此,我們又多了一重話題。

梅墨生:我的一點“書法”淺見散說

本質上,書法兼具形上、形下之多重意涵。如一個個體的“人”一樣,它的存在還是蘇東坡一句話說得好:“筋、骨、血、肉、氣,闊一不為書也。”體認 “書法”之時,無異於面對一個“生命活體”,品鑑有與無、實與虛、靈與肉的張力,或不中亦不遠矣。

中國學術,依章學誠言概分為義理、辭章、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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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書法”之知(理論)行(實踐)如何合一,正是書法本身(可有側重)題中應有之義。學術研究若無動筆經驗與一定書法水平,將不可能產生張旭、歐陽詢、虞世南、顏真卿乃至蘇、黃、米之輩,而孫過庭、傅山、沈曾植、康有為之類書作水平同樣也與其認知水乳難分。


書法該回歸了。迴歸於“性命天人”之道上來。


何紹基雲:“書雖﹂藝,與性、道通。”不知中國之 “道”,則會欲抬反降,欲譽反辱,令中國書法支離破碎、迷茫無歸。


初心雖淺,卻愛之真;曾經滄海,返本還原;不欲從眾,截斷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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