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不僅僅是寫字

內容不適、文意不宜

1、創作時不注意選書切合主題的詩文。例如,參加國慶節的書展,寫的是杜甫的《春望)詩:“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又 如,參加紀念紅軍長征勝利的書展,寫的是王維的《竹裡館》詩:“獨坐幽篁裡,彈琴復長嘯……”這顯然不合時宜,文不對題。

2、還有在寫完詩詞正文後,行款時採用“頓首”一詞,這是並末真懂“頓首”含義所致(頓首是磕頭,跪拜禮之一)。

3、再有,行款時“節錄”、“節選”、“節抄”與“某某某書”前後並用,亦顯得重複。

4、又有,在寫完正文後,落窮款,署名時卻有“並記”、“並識”字樣,沒有任何說明、註釋文字,“記”啥“識”甚?

5、另外,許多作品並無磅礴氣勢,未見墨色淋漓,卻強說“一揮”、“揮汗”,也有矯情和失實之感。

書法,不僅僅是寫字

王羲之《行穰帖》,原跡已失傳。

形式主義

作品要張掛起來供人審視,形式確實很重要,但採用何種形式,必須合情入理,犯形式主義毛病的作品大致有如下幾種:

1、小字大篇幅。密密麻麻的小字貫穿整張六尺、八尺宣紙,讀一行都非常困難,何況全篇。

2、大字小篇幅。寥寥數字,疾行於短程的紙面上,兀立在狹小的尺牘間,極不協調。

3、狂草分段寫。狂草一首詩,一段文,卻切分為多塊小紙組合成幅,無異於自斷氣息,自設障礙。

4、多色拼貼。將幾種色宣拼成一紙,然後書寫,或在不同色宣上各書一紙,合為一幅。製作感太強。

5、多體雜寫。一件作品兼有多種書體,表現欲昭然,往往不諧和而顯雜亂。

6、盲目鈴印。有的寫巨幅字,無大印章,用小印章疊加排列成大印形狀或裝飾條塊,有的寫長卷,冊頁或小幅字,字裡行間到處蓋章,均無道理。

7、不恰當的做舊打蠟。用國畫顏料,洗筆水、茶水、鞏水、鹽水之類將新紙染舊以求古色;也有在紙上打蠟使墨道粗澀斑駁以求“金石氣”,還有先用排刷畫出竹木簡形狀的色道再寫簡書,在紙下墊帶有紋路肌理的木板、紙板、泡沫塑料板以求墨道飛白…如若不適,弄巧反而成拙。

書法,不僅僅是寫字

《雨後帖》,紙本 25.7X14.9釐米。北京故宮博物院藏

文字錯誤

這表現在四個方面:

1、草法不當。不諳草法,想當然減省點畫,任筆塗抹,不可識讀。

2、繁簡併用。一件作品兼用繁體、簡體字,記得起就繁,記不起就簡,毫無規範意識。

書法,不僅僅是寫字

王羲之《遠宦帖》紙本(摹本)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

3、寫錯字別字。有的是繁體字,異體字和多義字的誤用,如茶“幾”寫成幾何之“幾”;“皇后”寫成前後之“後”;攪“和”寫成和平之“龢”;意我之“餘”寫成多餘之“餘”;千萬“裡”寫成裡外之“裡”;說話之“雲”寫成雲霧之“雲”;書“卷”寫成捲動之“捲”;頭“發”寫成發展之“發”;不相“幹”寫成幹部之“幹”……有的是錯寫繁體字,“闊”字門裡門外都有“水”;“憂”字體內體外皆有“心”……有的是畫蛇添足, “華”、“神”一類以長豎結尾的字和“海”,“難”一類草體字習慣性地多加一點。

4、落字缺句。

書法,不僅僅是寫字

王羲之《寒切帖》紙本章草 25.6×21.5cm 天津博物館藏

擺字抄書

大致有四種情況。

1、依賴格子寫字,或畫格,或疊格,離開格子就難以成行謀篇。長此下去,削弱了大局觀和應變力,抑制了靈性和才情。

2、查字拼湊,從大字典或不同碑帖中查找所需的範字,湊成一篇,寫就一文,紙上各行其是,形離神散。

3、拘泥於一畫一字,一筆一筆地湊,一字一字地擺,點畫間少關聯,字與宇無呼應,氣息不通。

4、打破書寫順序,不按傳統書寫方法自上而下、自右至左順序書寫,而是在打好格子的紙上用鉛筆寫好字樣,從上部開始,一格一格地充填,整體下移;或事先疊好格子,從左到右橫寫,自上而下行復一行…… 如此書寫,看不到字間的前後呼應,書卷氣蕩然無存,墨色變化也毫無道理。

書法,不僅僅是寫字

王羲之《袁生帖》紙本(摹本)日本藤井有鄰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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