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力推“非接觸式”辦稅

稅務總局力推“非接觸式”辦稅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 2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非接觸式”網上辦稅繳費事項清單》,梳理明確185個可在網上辦理的涉稅繳費事項,並針對納稅人關注的網上辦稅繳費重點問題,編制《電子稅務局“非接觸式”辦稅繳費相關問題解答》。

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非接觸式”網上辦稅繳費清單涵蓋發票領用代開、稅收減免備案、稅費申報繳納、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等日常高頻涉稅事項,凡是清單之內的事項,各地將會引導納稅人、繳費人通過“非接觸式”渠道辦理,最大程度減少辦稅繳費服務場所人員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稅務總局網站顯示,2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黨委書記、局長王軍到北京市海淀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實地調研並強調,切實做到稅收優惠政策落實要給力,“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要添力。

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公佈《關於優化納稅繳費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各地稅務機關要按照“儘可能網上辦”的原則,全面梳理網上辦稅繳費事項,並向納稅人、繳費人提示辦理渠道和相關流程,積極引導通過電子稅務局、手機APP、自助辦稅終端等渠道辦理稅費業務,力爭實現95%以上的企業納稅人、繳費人網上申報。大力倡導納稅人採用“網上申領、郵寄配送”或自助終端辦理的方式領用和代開發票。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深入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大力優化現場辦稅繳費服務、積極調整稅收管理措施等4個方面推出18項具體措施。

在此之前,稅務總局出臺規定,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全國範圍內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時間由省稅務局確定並報稅務總局備案;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後,辦理仍有困難的,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

《通知》要求,對2020年2月1日和2月6日新出臺涉及“六稅”“兩費”的十二項政策以及地方在法定權限範圍內出臺的政策,及時優化調整信息系統,儘量採取網上線上方式向納稅人、繳費人開展政策宣傳輔導,積極加強與發改、工信等部門溝通,確保政策簡明易行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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