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都司衛所

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很注意吸取前代的經驗教訓,特別遠慕唐宋之制,進行模仿並加以改造和方法。

如學習宋代的路,實行都指揮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三司分立的制度。

這其中,都司衛所制本身與唐朝的府兵制有相似之處。

明朝的都司衛所

朱元璋

明初在天下已定之後,在邊疆要害之處遍設衛所,作為軍事佈防之用。

衛所的組織,多是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

每衛分為前後左中右五個千戶所,每個千戶所一千一百二十人,

每個千戶所下設十個百戶所,每百戶所設總旗二,小旗十。

衛所所管轄為軍戶,即軍士及其家屬。軍士都是世籍,也就是世代如此,平時屯墾,戰時疆場。

明朝的都司衛所


明初洪武年間,罷廢部分邊境州縣,建立衛所,這部分衛所有自己的管轄地域和戶籍,俗稱實土衛所。

此時,衛相當於府州,而所相當於州縣。衛所是行政區劃的一種。

內地的衛所則星羅棋佈,與府州縣相雜錯,只是單純的軍事組織。

無實土地行都司,留守司和衛所都不列於《地理志》中,以示與政區無涉。如赫赫有名的天津衛,在《明史 地理志》中就找不到。

明朝的都司衛所


都司衛所制度在御外和靖內都起過一定的作用,但到明朝後期,這一體制已漸漸鬆弛。

清代初年都司已廢,而衛所尚存,但性質也變成純粹軍事組織。

至雍正年間,衛所都已改為府州縣。如西寧衛改成西寧府,天津衛改成天津直隸州,上海附近的金山衛改成金山縣。

明朝的都司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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