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明朝历史上轰动大江南北的"蚕神杀人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

疑今察古几复


“蚕神杀人事件”见于明代文学家陈洪谟所撰《治世馀闻》。

《治世馀闻》这本笔记记叙的是明孝宗弘治年间的见闻。。“蚕神杀人事件”就出自于这本笔记。

话说明孝宗朱祐樘在位期间,政治较为清明,人民安居乐业时江南一带,采桑织绸业兴旺发达。许多民户以养蚕为生。这时,湖州出了一个离奇案件,正与当地人敬奉的蚕神有关。

那年间,湖州安吉县有个姓伍的大地主家,代以养蚕为家,在当地是有名的富户。

但伍家年年养蚕,蚕越来越多,桑叶的供应却赶不上了。眼看有些蚕就养活不了,伍老爷决定抛弃这些多余的蚕。他派了三个家丁,把这些不要的蚕埋在地窖里,一共埋了十几筐。

虽然活埋了一些蚕,但还是差些桑叶,于是伍老爷吩咐这三个家丁划船去往集市买些桑叶来。

这三人听命前往,谁知市场上也没有桑叶可买,他们只好垂头丧气地打道回府。一路上,三个家丁在船上唉声叹气,不知道怎么跟老爷交待。正在此时,河面波涛汹涌,似有怪物出物,三人正在惊异,忽然一条巨大鲤鱼跃入船舱。这三人一看,竟有如此意外收获,或聊可跟老爷交待,于是收了鱼,加紧划船。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当地巡检司的捕吏(大概相当于今天的派出所)正驾着小艇在河上巡逻,见着这三个家丁所坐的这条船面上看不见什么东西,吃水却很深,心有疑窦。于是令船靠岸接受检查。

三个家丁心想,这也没什么,于是任捕吏上船,谁知一检不要紧,捕吏竟然在船舱里搜出了一条人腿!

三个家丁吓得面如土色,捕吏们见事关重大,立刻把他们锁拿到浙江按察司。

这条腿是谁的?如果是他们杀的人?那么尸首的其他部分在哪里?

家丁们被打得皮开肉绽,其中一人受刑不过,自诉:”人是我们杀的,尸体埋在伍家大院的地窖里“。

按察司立立刻派人去起尸。那供认的家丁指认了一地,正是他当前埋蚕之处。谁知官府来人掘土没见着蚕尸,却真挖出了一具尸体,这具尸体正缺了一条腿,和前面在船舶里搜出来的那条腿恰恰吻合!

物证俱在,伍老爷和三个家丁都被定罪。

这个事件传得沸沸扬扬,《治世馀闻》也说”此事江南人盛传其事到京“。好多人都认为是蚕神显灵,降罪于伍老爷和那三个家丁。

但若抛开这些传闻秘说,单就事件本身来看,很可能是一桩串谋杀人案。有人推测说,也许是伍老爷与某个家丁杀了人之后,原本想要分尸。发现砍下一条腿都已经很费力了,不如把剩下的尸体就地埋了,然后假说在此地埋蚕,这样别人也不会在这个过了明路的地方再挖开看。然后伍老爷再吩咐家丁们去买桑叶,顺便准备抛掉那条腿。

这个推测有一定道理。但我还是有疑问:既然埋一部分也是埋,为何不把那条腿也一并埋了?真是奇怪也哉!而且,捕吏们见着他们的船吃水深就查,有何道理?

诸亲对这个事件,有什么看法啊,欢迎交流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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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蚕神杀人事件”记录在《治世余闻》一书中,案件发生在明朝弘治年间,地点在湖州,情节很诡异,大致过程是这样的:

当地有一位姓伍的大户人家,种桑养蚕。有一年蚕养得太多,桑叶的产量不够吃,只好放弃一些蚕,一共有十几筐,直接埋到土窖里,任其死掉。

伍家又派三位家仆驾船去买桑叶,回来喂蚕。三个人到市上白跑了一趟,没买到桑叶。驾船返回时,突然有一条几斤重的大鱼从水里窜上来,落入小船中。三个人大喜,准备带回去送给主人。

三人半路要经过一个名叫皂林的地方,明朝时这里设有一处巡司,负责盘查往来的船只、货物。三个人的小船有一点不寻常的地方,引起巡司官员的注意,就是小小的一只船,却用了两只橹,跑起来特别快。于是官员追上去盘查,这一查果然查出了毛病,船仓里竟然装了一条人腿。

三个家丁也吓了一跳,那个船仓里明明装着那一条几斤重的大鱼,哪里来的一条人腿?

这个已经属于刑事案件,三个家丁被送到浙江按察司,投入了牢狱,严刑审讯,要他们交待人腿是哪里来的,他们是不是在哪里害了什么人?

古人的审案手段是很可怕的,根本不会顾及什么嫌疑人的权益,屈打成招的例子太多太多。而在这个案子当中,三个人的小船上藏了一条人腿,说明三人肯定有命案在身,或者了解某桩命案的实情,所以浙江按察司的审案人员毫不手软,根本不相信什么大鱼的鬼话,只管痛打,要他们说出尸体藏在哪里。

三位家丁熬不过去,只好胡乱招供说:尸体藏在伍家。办案人员带着他们回去寻找尸体,他们胡乱指了一个地方,挖下去,原来就是埋蚕的地方,十几筐蚕已经无影无踪,挖出来的竟然是一具少腿的尸身。

后来,伍家的主人和几位家丁伏法,这一件“蚕神杀人事件”,传遍大江南北,并传到了京城,越传越神。

今天我们已经无法还原案件的真相,但个人认为以下这些是可以明确的:

首先可以确定,这桩案子与蚕神无关,也与大鱼无关,许多东西是在流传的过程中添加进来的。甚至不排除《治世余闻》的作者也进行了某种加工。

因为此书中是有一些荒诞的记载的,比如记载了南昌府一处城隍庙的地面上长出一块石头,几天之内长到了三四尺高。再比如,书中记载太湖边上的一座山向着湖中移动了几亩地的距离,直到一位村民大喊一声,那山才停下来。

其次,关于这个案子的几点基本事实:一,在伍家找到了一具不完整的尸体。二,在小船上发现了一条人腿,属于那具尸体。三,家丁知道藏尸的地点。

第三,不确定的部分:

死者是谁?他(她)与伍家、与几位家丁是什么关系?真正的死因是什么?这些可能在当时审案的过程中已经有确切的答案,但被故事的记录者略去。

第四,从逻辑上讲,既然死者的尸体已经被妥善地埋藏起来,凶手就没有理由再费事把一条腿抛掉,更不会在大白天里带着这条腿到处跑,并大摇大摆地在巡司的面前经过。

所以个人认为,这只是当时一件刑事案件,凶手极蠢,或者有某些非常偶然的因素,或者有些陷害的因素。


于左


“蚕神杀人事件”发生在明弘治年间,案发丝绸也最发达的浙江湖州。当地有一个伍姓大蚕丝商,伍家以养蚕产丝发家,富甲一方,光桑树林就几百亩。随着蚕宝宝不断繁殖,银子流水般进入伍家仓库。

没几年,伍家遇上了幸福的烦恼,蚕宝宝繁殖太快了。小家伙们每天就重复吃—拉—睡,把自己养的白白胖胖,然后给自己织一个窝,睡个长觉,再变身蚕娘准备繁衍后代。它们的窝,就是伍员外垂涎的宝贝。

见过养蚕场的都知道,走近了,耳朵里传来的都是“沙沙沙”的蚕宝宝啃噬桑叶的声音,一片桑叶,一条蚕几分钟就吃光。估计伍员外家,负责采桑的队伍不会小,否则根本供应不上。

这倒其次,关键是蚕娘的繁殖能力非常强,一次产卵几百甚至上千枚,小家伙们一孵化出来,就立刻加入“食客”大军。问题是,桑树生长的速度远远跟不上“食客们”的繁殖和进食的速度。

伍员外愁死了,就四处花钱买桑叶,无奈但凡有桑树的地方,桑叶都供不应求。蚕宝宝们还很挑剔,除了桑叶别的都不吃。“饥荒来临”,伍员外咬咬牙,让仆人们实施“减员政策”,一次性活埋了几十箱蚕宝宝!

即便如此,伍员外还是不停催促仆人外出寻找桑叶。一天三个仆人奉命外出,转悠了一天,一片叶子也没买到。三人垂头丧气,划船回家。

半路上“喜从天降”,一条大鲤鱼突然从河里蹦到船上,小哥仨一扫颓废,手忙脚乱按住鲤鱼塞进船舱,喜滋滋地划船回家。

半路遇上了官府的巡逻船只,衙役们就发现前面一条空空的小船,似乎装了什么沉重的物体,吃水很深,便拦船检查。仆人一打开船舱甲板,吓得魂飞魄散,船舱里哪有什么鲤鱼,只有一条血淋淋的人腿!

一顿大板子,哥仨皮开肉绽,谁也说不清鲤鱼怎么就变成了人腿。重刑之下,有个仆人胡乱招供,说是和主人一起杀人了,并将衙役带到埋蚕宝宝的地方,说这就是现场。衙役挥锹挖开土层,只见里面赫然埋着一具缺了一条腿的尸体!

如此铁证之下,容不得伍员外不招供,很快他和三个仆人,都以杀人罪伏法!

这件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并被当时的文学家、兵部侍郎陈洪谟记录于他的作品《治世余闻》。人们都说,是伍员外残害蚕宝宝,得罪了“蚕神”,蚕神设计报复了伍员外。

其实,这个故事打眼一看就是漏洞百出,荒诞无稽,根本没有严格的证据链,连死者的身份都没搞清楚,怎么可能随便下定论?况且,史书对这件事根本没记载,陈洪谟的《治世余闻》只是个人作品,可靠性不强。

几乎可以断定,这就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被人传播的过程中,添加了因果报应的成分。自古无论哪个行当,都有对应的神祇,对神祇的敬畏就是行业之“道”,是天理。在世人眼里,伍员外虐杀蚕宝宝,无疑是逆天理的恶行,蚕神绝不会坐视不管。

今天,我们把那些违背科学的事件,一律斥之为迷信。其实迷信并非都是坏事,有时候它所体现出来的敬畏之心,对于社会道德的塑造,和人们行为规范的约束,还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寻根拜祖


我国古代以农耕立国,其中养蚕和种桑又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朝代更迭,但蚕桑和丝织业却从未间断。经过数代人的传承,其发展反而越来越兴盛。

到明朝中叶,蚕桑丝织已经非常发达,特别是江南一带,更是家家种桑育蚕。

(育蚕缫丝)

要论缫丝工艺哪家强,那还得是浙江湖州一带。

明书《广志绎》就曾对湖州的丝织赞不绝口,称其“甲于天下”。

所以,湖州一带的蚕桑业更是发达。

蚕桑业发达,人们自然敬奉蚕神。蚕神保护人,同时也惩罚伤害养蚕业的行为。

明朝弘治时期的湖州地区,就曾发生过一起“蚕神杀人事件”。说的是有人由于埋了十几筐蚕,被蚕神报复而杀人的事情。

由于案件诡异,在当时传得沸沸扬扬,后来还被明人陈洪谟记在《治世馀闻》中。

那么,这究竟是一起怎样诡异的案件呢?

弘治年间,由于明孝宗励精图治,大力改革弊政,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因此朝野为之焕然一新,呈现出“朝序清宁,民物康阜”的盛世局面,又称为“弘治中兴”。

盛世当前,湖州一带的蚕桑业更是空前的兴盛。许多人因植桑育蚕发家致富。

(明孝宗)

比如,湖州安吉县的伍姓人家,便靠几代人养蚕,成为当地财力雄厚的大族。

这一年风调雨顺,伍家的蚕出得比往年要多得多。

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由于桑树种植没有跟上,导致桑叶根本供应不上。

无奈之下,伍家当家人命3个家丁,将十余筐蚕埋到了地窖里。

完事后,当家人为了能保障足够的桑叶,又命这3个家丁到集市上去采购桑叶。

然而,这一年由于家家的蚕都出得较往年盛,因此集市上居然没有卖桑叶的。

3个家丁无功而返,驾船回家。

就在3个家丁正愁不知如何向当家人交待的时候,突然江面上波涛汹涌,小船颠簸不能控制。

只见波涛中隐约有怪物径直向小船冲来,3个家丁不免大惊失色。只见怪物冲到船前,突然跃出水面,直接跌到了小船的甲板上。

原来,是一条寻常难见,大如簸箕的大鲤鱼。

3个家丁大喜,急忙用渔网将鲤鱼网住,拖入船舱之中,并打算将其献给当家人,指望靠这条鱼让他们少挨几句骂。

由于鱼太大,压得小船行驶得无比缓慢。这引起了正在江上巡逻的捕吏的注意,他们将船只靠过去,上小船上检查。

3个家丁一口咬定,船上除了一条大鱼,再无二物。

但是捕吏仍然觉得可疑,于是在船上认真搜检。结果,他们在船舱的甲板下居然发现了一条人腿。

3个家丁见此,吓得面如土色,竟都说不出话来。

于是,捕吏将他们都带回衙门,仔细盘问腿是谁的?尸身又在何处?

(提审案犯)

起初,3个家丁都说不知,于是大刑侍候。

3个家丁被打得皮开肉绽,奄奄一息。其中1人实在扛不住,于是胡乱招供说,人就是他们几个杀的,尸身还埋在伍家的地窖里。

主审官员便将他们带至伍家,下到地窖里,要他们当场指认。

认罪的那个人无法,索性将他们埋蚕的地方一指。

谁知,衙役们在那里居然真的挖出一具缺了一条腿的尸身。经过仵作的验看,那条断腿正与这具尸身的伤处吻合。

明明埋的是十几筐蚕,怎么就变成了一具残缺的尸体了呢?

由于伍家当家人和3个家丁说不清楚,再加上证据确凿,最终他们只得认罪伏法,被处以死刑。

此案传出后,在江南一带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本来大家每年清明时节,为了能保育蚕缫丝能有个好收成,都会极虔诚地祭祀蚕花娘娘。

于出于对神明的敬畏之心,大家都认为,这是伍家当家人杀蚕太多,触犯了蚕花娘娘,所以才遭来横祸。

(蚕花娘娘)

那么,真的是蚕花娘娘显灵,报复伍家当家人和3个家丁吗?

显然并不是,为什么这样说呢?

其一,想要处理十几筐蚕,在野外挖坑掩埋何其方便,怎么还需要下到深深的地窖中去掩埋呢?

其二,船舱里的一条腿,只能说是杀人后,为了不引人注意,想要分尸后再分块运出去抛掉,以掩盖杀人罪行。

那个认罪的家丁,显然是参与了这起杀人案,否则怎么会知道尸体被埋在哪里呢?

所以说,真实的情况,就是伍家当家人确实是杀了一个人,为了掩饰罪行,才谎称要埋掉十几筐蚕,并埋进地窖中。

这样一来,大家都知道那里埋了十几筐蚕,也就不会去地窖里挖那块地。

同时,伍家当家人在分尸后,将其一条腿交给认罪的家丁,并谎称要买桑叶,让另两名家丁随同前往,以达到有证人证明的条件。

可是,偏偏是这两名家丁一路上可能和认罪的家丁形影不离,所以他一直找不到机会下手。途中偏偏又捉到一条超级大鲤鱼,把船压的吃水很深,让巡逻的捕吏起了疑心,最终导致案情败露。

真相也许被查了个水落石出,但是当时的人们却更愿意相信是伍家当家人杀蚕太多,所以遭到蚕花娘娘杀人,嫁祸于他。

以讹传讹,很快,这起命案就成了一桩诡异的神灵事件。

(参考史料:《治世馀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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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神秘“蚕神杀人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蚕神真的显灵了吗?

蚕丝是丝绸的主要原料,在明代的经济生活中,丝绸的地位十分重要。尤其是江南地区,养蚕和种桑树已经告别了小农经济,变为商品化、规模化生产,江南地区也成为当时最重要的丝绸产地。

比如曾经热播的《大明王朝1566》就是以改稻为桑为主线展开的故事,也说明当时的蚕桑业相当发达。

明朝伴随着蚕桑业的发展,其民俗和祭祀活动也相继出现,蚕神便是其主要祭拜的对象。各行各业都有祖师爷,到现在也是如此,造纸业可以祭拜蔡伦;建筑业一般祭拜鲁班;如果是医药业,可能要祭拜孙思邈;甚至于娱乐服务业,也可以祭拜管仲。

有些祭拜是行业流传下来的规矩,而有些可能只是为保平安,求个心安。

掌管蚕桑业的神仙便是马头娘!

据民间传说,有一位父亲外出很久都没有回来,家中女儿等得很着急,天天盼着父亲能回来。为能见到父亲,焦急的女儿对旁人说:

“如果谁能找到我父亲,并把他接回来,我就嫁给他!”

这位姑娘的家庭可能比较贫穷,没有钱给别人,只能以身相许。家中的马听到姑娘的话,直接冲出了家门,过了几天真的把他父亲接了回来,父亲诧异地说:

“我正想回家,但是没有盘缠,正好一匹马到了我身边,我就骑着马回来了!”

如果是个小伙子,可能姑娘就真的嫁给他了,但人和畜生怎么能成亲呢?

父亲一气之下,杀掉了这匹马,还把马的皮剥下,晾在了院子里。这马能为了姑娘接回她父亲,很可能是天上的神仙转世。很快,异变陡生,有一天,马皮突然卷起了姑娘,挂在了大树上,不久便变成了巨蚕。

村民把蚕拿回家养殖,从此开始了养蚕的历史,这棵树也被叫做桑树,马皮裹着姑娘成为“马头娘”。这传说中透着森森诡异,有些许细思极恐之感。

而题目所讲的“蚕神杀人事件”,是发生在明弘治年间,据说是蚕神报复导致。当时的皇帝是明孝宗朱佑樘,也是明代少有的英明帝王,其治下政治稳定、百姓安乐,多被后人传颂。

湖州人多以养蚕为生,祭祀蚕神的也很多。在当地安吉县,有个姓伍的养蚕大户,生意兴隆,挣了很多钱。有一年,进的蚕太多了,而桑叶却买不到了,这下愁坏了伍老板。

史料记载:

“因蚕多桑薄,饲之不继,乃弃蚕十余筐,瘗之土窖中。”

为了保证生产,那就只能舍弃掉一些蚕,于是伍老板让人把十筐蚕埋在了地窖里。因为伍老板还有大量蚕,如果长时间买不到桑叶,那损失就太大了。于是又命三个仆人坐船到市镇买桑叶,可三人到了市场,左转右转,根本买不着。

三人只能坐船往回走,沮丧之间,三人看到水中有一巨大物体向船袭来,离近后一条巨大的鲤鱼竟然跳到船上。虽然三人没有买到桑叶,但得到这个大鲤鱼,也算是有所收获,三人把鲤鱼装进了船舱。

这时,不远处一艘小船靠近,小船是巡检的船只,专管捕盗抓贼。由于鲤鱼太沉,船只走得很慢,这引起了巡检官员的注意。捕快很快就上了三仆人的船,要例行检查,有些像港片中海警巡逻的味道。

捕快进入船舱,竟发现了一条人腿,不仅捕快惊讶,也令三个仆人不寒而栗,那条人腿是哪来的?

而这条人腿明显是被人刚刚切下来的,还流了不少血,这显然是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惊讶万分地捕快迅速捆住了这三人,一齐抓进了衙门。

到了官老爷面前,三人也是腿脚发软,一通“严刑拷问”后,有一个仆人扛不住了,对官老爷道:

“杀人,身尸见埋在家隙地内。”

人是他们杀的,尸体在伍老板的地窖里,随后,捕快们迅速赶到伍家,在其地窖中发现了剩下的尸体。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既然在你家发现了尸体,这三仆人和伍老板只能抵罪了。其中有不少蹊跷之处,为何原本埋蚕的地窖多出一具尸体,鲤鱼为何要此时跳上船,那具尸体是谁?

这事情发生后,以讹传讹,很多人说,这是蚕神马头娘来复仇了。因为伍老板害死了十筐蚕宝宝,蚕神就要伍老板偿命,于是这一切就发生了。

如果是马头娘复仇,可能是蚕神发现了伍老板害死了蚕,生生变出一具尸体。而那个仆人是屈打成招,碰巧说出了尸体所在地,接着以命抵命。这么解释太过牵强,无法令人信服。

事实上,很可能是伍老板和仆人杀了人,至于这人为何而死,我们也不得而知,或许是私仇、或许是其他原因。杀人之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尸体,这是罪证,要想处理尸体,就必须找一个隐蔽的地方,地窖成了最理想的场所。

地窖阴暗潮湿,一般人也不会来到这种地方,这也解释了,为何伍老板要把蚕埋到地窖。把蚕埋到室外不是更好,何苦要埋到地窖,如果腐烂之后可能还会散发臭味,这是一大疑点。

埋尸体那就直接全埋了,为何还要割下一条腿放到船上?

原本伍老板也许是想肢解后抛尸,第一步选择锯下一条腿,这工作需要强大的心理素质,还要有把子力气。这个工作应该是两到三个人完成的,人的大腿骨很硬,在没有专业工具的明代,况且这几个人很可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很难完成这一操作。

在割下一条腿后,由其中一名仆人,放到了船上,准备找地方抛尸。或许是因为切割尸体太过费力,或许是有其他不可抗力,也就说可能仆人把腿放到船舱之后碰到了其他人,为了不被发现,这条腿并没有再次移动。

就这样尸体被伍老板埋到地窖里,另一条腿只能由仆人想办法处理掉。于是对外宣称,仆人们是去买桑叶,以掩人耳目。这三个仆人很有可能都是知情人,在抛尸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一条大鲤鱼,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大鲤鱼让这件事情漏了陷。

如果鲤鱼的事情是杜撰的,那么就是由于其他原因。三个仆人被巡视的官吏发现,或许是由于他们神色紧张,或许是因为船行驶得歪歪扭扭。

这件杀人案件很可能是真实发生的,但其中有当事人的编造,加之史料作者也无法实地考察,还有当地人信奉神灵的传统,所以真相变得如此扑朔迷离。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但做好事,莫问前程,做了亏心事,半夜鬼也会敲门的。


杨角风发作


“蚕神杀人事件”和蚕神并没有多大的关系,其实就是一起正常的刑事案件,并没有那么多的悬疑色彩,更没有没啥怪力乱神的现象,只不过传的人多了,"蚕神杀人事件"

就成了一件十分神秘的案件了。

什么是蚕神?

蚕桑在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因此由蚕进而演化出的蚕神,在中国古代的民间信仰中,也一直占据着一席之地,蚕神顾名思义也就是专门掌管蚕桑的神明,黄帝的妻子嫘祖发明,并传播了养蚕缫丝的技术,也因此被后世尊为“蚕祖”,后来在民间嫘祖也被奉为了蚕神。

中国古代一直对祭祀“蚕神”十分重视,上至皇室,下到民间百姓,在养蚕之前都会开展隆重的祭祀活动,有的地方甚至会杀牛祭祀蚕神嫘祖,另外在一些地区,祭祀蚕神不只是为了祈祷丰收,也有祛除疾病邪祟的寓意。并且在中国古代,的确有很多贫穷的人家,因为从事蚕桑逐渐致富的事例。

蚕神杀人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

相传在弘治一朝,也就是明孝宗朱祐樘这一朝,明朝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在湖州安吉县有一户姓武的人家,就是靠着蚕桑发家致富了,他家养的蚕越来越多,但是这家人自己种植的桑树十分有限,平时需要卖些桑叶来养蚕,但是有一年养蚕时,桑叶的产量跟不上了,一时之间也买不到那么多桑叶,十几筐蚕养不了,只能让家里的三个伙计把十几筐蚕全埋在了地窖里。

伙计们处理完蚕后,主人又对他们说道:“虽然这十几筐蚕处理了,但是还在有很多蚕没有桑叶吃,你们还得去集市上买点桑叶回来喂蚕。”第二天三个伙计就乘船去集市上买桑叶,但是在集市逛了一整天都没有买到桑叶,只能坐船先回去,在船上几个人正愁着怎么去交差时,河面一阵翻滚,一条鲤鱼就跳上了船。

三个伙计就想着先把这条鲤鱼拿回去给主人交个差吧,没过多久就遇上了一艘在河上巡查的官船,对三个伙计乘坐的这艘船例行检查,他们就问伙计们船舱里装有货物吗,三个伙计回答道就一条鲤鱼啊,捕快进船舱检查,哪有什么鲤鱼?船舱里分明就是一条才砍下不久的人腿。

捕快把三个伙计逮捕了,在大牢里衙役们对三个伙计一番拷打,审问人是不是被他们杀的,尸首藏在哪里,很快有一个伙计就扛不住了,承认了人是他们杀的,尸体藏在了武家的地窖里,衙役们赶到了武家去搜查,在地窖里发现了一具少了一条腿的尸体,而十几筐蚕却不见了踪影,三个伙计和主人一同认罪伏法了。

结语

这本来就是一起刑事案件,但是在科技还不发达,百姓普遍愚昧的封建社会时期,这件事情却被传为了武家杀死了太多蚕,被蚕神报复了,将十几筐蚕变成了一具尸体,这种说法明显就不可信,之前在地窖处理蚕顶多是个掩人耳目的做法,古代的这些养殖户,通常都会有一个预算,有多少桑树,能养多少蚕早就算好了,怎么可能会出现多养了十几筐蚕这种增加成本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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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坤文史


中国是最早种桑养蚕的国家,中国的丝绸业历史悠久,技术先进。早在两千多年,中国丝绸业就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

1972年,长沙马王堆汉墓曾经出土了两件素纱禅衣,两件衣服皆是丝绸制品,重量都不超过50g。这两件衣服的出土震惊了世界,当时人们不知道两千多年前的古人是如何制造出如此轻盈的衣服的。国内顶级丝绸专家经过十三年改良蚕种、改良纺织工艺,才重新仿制出如此水平的衣服。



和中国大部分行业类似,丝绸行业也有保护神。但丝绸业保护神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官方版本,一个是民间版本。

我国古代,官方往往奉嫘祖为蚕神。螺祖是黄帝妃子,相传她发明了种桑养蚕和抽丝,织丝为绸,缝绸做衣,后人称她为“先蚕娘娘”。

民间的蚕神来源于东晋志怪小说《搜神记》。

民间蚕神又叫马头娘娘、马明王、马明菩萨。相传远古时代,一家父女二人相依为命,陪伴他们的只有一匹马。某日,父亲出远门,家中只留小女和马。

日久,女儿想念父亲,于是自言自语到:“如果有谁能接回我的父亲,我就嫁给他。”

马听见此话,飞奔出门。不久,父亲骑着马回来了。

父女团圆,甚是高兴。

几天后,父亲见马不吃食,每次见到女儿都长鸣。父亲纳闷,询问小女。女儿将情况告诉了父亲。

父亲大怒:我女儿岂能嫁给畜牲?于是杀死此马,剥皮晒于院中。

一天女儿和邻居嬉戏,将马皮裹在身上说:“一个畜牲,还想娶人当媳妇,被剥皮了吧。”刚说完,马皮竟然将女儿卷起来飞走了。

经过几天寻找,人们在树林发现马皮化为茧,女儿化为蚕。有人将蚕养了起来,收货的丝是别的蚕丝的几倍。此后人们就敬此为蚕神,称为马头娘娘。


蚕神在民间,尤其是江南养蚕地区,“信徒”众多,人人对此都怀有敬畏之心。有人敬畏,就有人藐视。明朝就曾流传着一件因为藐视蚕神而受到报应的故事。

明代文学家、嘉靖年兵部侍郎陈洪谟在笔记《治世馀闻》中记载了明孝宗弘治时期的一件关于蚕神的传说。

弘治中期,湖州安吉县有个伍姓地主,以养蚕发家,富甲一方。

一年因为养的蚕过多,而桑树种植却没有跟上,导致很多蚕没有桑叶可食。

没有办法,伍地主就派三个家丁将十几筐蚕埋在了地窖里。这种行为得罪了蚕神马头娘娘,于是蚕神准备报复。


虽然处理了一批蚕,但桑叶仍然不够。于是地主又派三人去集市上买些桑叶。

结果三人去的晚了,集市上的桑叶早就卖完了。于是三人只好坐船回家。

在河上,三人看见水里有黑物靠近,吓得面无人色。哪知黑物忽然跳上了船,原来是一条巨大的鲤鱼。

三人捉住鲤鱼甚是高兴:虽然没买到桑叶,但是带着这么大一条鲤鱼回家,老爷一定不会骂了。

三人正合计呢,当地官府的捕快正架着小船在河上巡逻。捕快看见三人,发现三人乘坐的船看着没装什么东西,吃水却很深,于是盘问三人情况。

三人说船里有条大鱼。捕快不信,上船搜查,结果在船舱发现了人的一条大腿,看着还是刚割下来的。

捕快将目瞪口呆的三人带回衙门,严刑拷打,询问事件详情。其中一人熬不住,承认杀人,并指认伍家地窖是埋尸之地。

捕快带着三人赶忙赶到伍家,招供的人指认以前埋蚕的地方。捕快令人挖开,想不到前面埋的蚕都不见了,替而换之的是一具死尸,而且缺一条大腿,正好和船里的大腿相符。

铁证如山,伍地主和三个下人认罪伏法。

这就是明朝传的沸沸扬扬的蚕神杀人案。人们都说因为伍家伤蚕太多,这是马头娘娘来报复了。

你认为这是蚕神显灵还是伍家使用的障眼法想要毁尸灭迹呢?


别酒流年


中国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早养蚕的国家,自古对“蚕神”都十分崇敬,不论是在民间还是官家。清代著名学者高士奇在《金鳌退食笔记》中记载:“蚕坛方可二丈六尺,垒二级,高二尺六寸,陛四出,东西北俱树以桑柘。”可见皇帝对“蚕神”都很敬重。在民间更是流传着各种各样对“蚕神”的传说,还将在明朝弘治年间发生的一件真实的分尸大案归结为“蚕神的报应”。

蚕神的传说

对于蚕神的传说有官方和民间两个版本。

在我国古代,“官方”往往奉嫘祖为蚕神,《史记·五帝本纪》中有云:“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嫘祖为黄帝正妃,生二子,其后皆有天下。”唐代思想家赵蕤在一篇碑文中说:“嫘祖首创种桑养蚕之法,抽丝编绢之术……是以尊为先蚕。”

都是记载的是:五帝时期,轩辕皇帝取西陵氏之女元妃发明了养蚕,因此叫做嫘祖始蚕。从此嫘祖就成为了官方版本的蚕神。明朝嘉靖四年,抚浙中丞建“蚕神庙”,供奉嫘祖娘娘。

在民间传说中有两个版本:

清初文学家褚人获在其笔记名著《坚瓠集》中简明扼要地记载了此事:“蚕家所祀先蚕之神,实马头娘也”,据说蜀地有个女人,“夫在外久不归”,她就赌气说:“谁要能把我丈夫带回家,我就把女儿许配给他”,话音刚落,“家有一马,闻而跃去”,没过几天,竟载着那女人的丈夫回来了,女人高兴极了,忙着给丈夫接风洗尘,马在一旁长嘶不已。丈夫问是怎么回事,女人才想起自己发的赌咒,丈夫悻悻道:“我旅费用完,正不知怎么回家,便见这匹马过来,骑上它回了家,但岂能因此就把女儿嫁给牲口?”竟举刀杀马,“曝皮于庭”。正好这家人的女儿路过庭院,“皮忽卷女飞去,挂于桑上,遂化为蚕,食桑叶,作一茧,大如瓮。”后人就把那女孩的像塑造出来,取名马头娘,以祭祀蚕神。


晋代干宝的《搜神记》亦讲过此事,所不同的是女儿想念父亲,求家中所养之马载亲人回家,并许诺与之结亲,等马将其父带回之后,其父不但不认账,还“伏弩射杀之”,将皮挂在了庭院里。女儿心地歹毒,竟用脚去踢那张马皮,耻笑道:“你是一个畜生,还想娶我当老婆吗?”话音未落,“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好几天后,才发现在一棵大树上发现一个巨大的蚕茧,“女与马皮尽化为蚕”,这个蚕茧纶理厚大,可以抽丝,“邻妇取而养之,其收数倍”。人们便把那棵大树取名为桑树,“桑者,丧也”,从此百姓竞相种植桑树和养蚕,并奉此女为蚕神。

“蚕神”杀人事件

明代文学家陈洪谟所著《治世馀闻》中记载:弘治中期,湖州安吉县有个伍姓蚕农,依靠养蚕发家,为了扩大产业规模,每年都留下大量蚕种。从而导致蚕越来越多,桑树种植却没有跟上。于是伍家的家主就派三个家丁“弃蚕十余筐”,埋在地窖里。但是这还不够,桑叶依然有缺口,于是三个家丁就被派去买桑叶。

这三位驾着船去集市,没有买到桑叶。回来的路上却撞大运,碰到一条大鲤鱼主动跳上了他们的船,大概有几斤重。三位想着可以将大鲤鱼交给家主当做没有买到桑叶的回报,于是就划着船回去了。不巧的是,当船到了皂林时,巡检司看到他们船小,却用两个撸急行,因怀疑上船检查。家丁们声称船里只有鲤鱼一条。巡检司的人不相信,最终在甲板下的暗格里发现一条新鲜的人腿。

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三个家丁吃了顿板子后,不得已承认人是他们杀的,并指出尸体埋在伍家的地窖中。主审官员立刻带着他们到了伍家大院,下到地窖,先前认罪那人“妄指一地,发之,正是瘗蚕之处”,令人震惊的是,十几筐死蚕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具死尸,身躯完全,只是少了一条腿,断裂处的伤口正与船中的那条人腿相合!铁证如山下,三个家丁和家主一起认罪伏法。

“此事江南人盛传其事到京”,引起各方议论,以为伍家是杀害家蚕过多,是蚕神给之予冤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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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神杀人事件”是《治世馀闻》中记载的江南一带轰动一时的大案。

《治世馀闻》是明代文学家陈洪谟所撰之笔记,专记弘治一朝见闻。弘治是明孝宗朱祐樘的年号,也是明朝历史上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和平时期,素有“弘治中兴”之称。陈洪谟是弘治九年的进士,其政治活动的时间集中在弘治年间和嘉靖初年,所以《治世馀闻》是典型的“当事人述当时事”,具有极高的可信度和史料价值。

事件回顾

弘治中期,湖州安吉县有个伍姓大家族,以养蚕发家,富甲一方,蚕越来越多,桑树种植却没有跟上,导致很多蚕没有“口粮”,伍家的家主就派三个家丁“弃蚕十余筐”,埋在地窖里。

家主又派他们三个去集市上买些桑叶回来。三人驾船去买桑叶”,没有买到,只好驾着小船回家,忽然一条巨大的鲤鱼猛地跃上了他们的船,三个人连忙将其网住,然后划着船往家走。正在这时,当地巡检司的捕吏正驾着小艇在河道上巡逻,见这船身虽然小,吃水线却压得很深,划桨的人划得好像很吃力,便追上去“临检”,竟在甲板下面的暗格里发现一条人腿,而且是新近割下来的!三个家丁“自相惊骇”,吓得说不出话来,捕吏们立刻将他们锁拿到浙江按察司。

严刑拷打之后,其中一人不得已承认说:“人确实是我们杀的,尸体就埋在伍家大院的地窖里。”主审官员立刻带着他们到了伍家大院,下到地窖,令人震惊的是,十几筐死蚕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具死尸,身躯完全,只是少了一条腿,断裂处的伤口正与船中的那条人腿相合!铁证如山,三个家丁和家主一起认罪伏法。

“此事江南人盛传其事到京”,引起各方议论,认为伍家是杀害家蚕过多,蚕神给之予冤报。不过现在看来,此案很可能是家主和家丁串谋杀人的案件。当时人们出于对蚕的敬畏,又因为这家杀死了十几筐蚕,罪过实在太大了,于是认为是蚕神显灵惩治恶人!!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经济结构中,蚕桑占有重要地位。所以无论是古代统治阶级还是普通的中国劳动人民都对蚕神有着很高的敬意。

蚕神

蚕神在古代有蚕女、马头娘、马明王、马明菩萨、蚕花娘娘、蚕丝仙姑、蚕皇老太等多种称呼,是民间信奉的司蚕桑之神。中国是最早发明种桑饲蚕的国家养蚕在中国有着约5000年的历史。古代,很多人靠养蚕维持生计十,养蚕创遣了丝织等手工业,人们对蚕可以说是情有独钟,把蚕看做神的赐予。蚕神也就在民间出现了。蚕神名叫嫘祖,是黄帝的妻子。她是最先养蚕的人,并把养蚕丝织的技术传授给人们,人们感念她的恩德,把她看成是蚕神,慢慢形成了祭祀蚕神的风俗。

蚕神嫘祖

蚕神嫘祖,是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居轩辕之丘,而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乃黄帝正妃。也就是说,当海内外中华儿女无一例外地称黄帝是自家始祖的时候,也就应该明白华人无一例外的是嫘祖的子孙,嫘祖是中华儿女的伟大母亲。关于嫘祖是哪里人这一点,一直没有定论。嫘祖发明并且传播了养蚕缫丝,被后世尊为“蚕祖”,被民间称为“蚕神娘娘”;她不仅为后人留下了去寒避暑的物质文明,其“创造、发明、奉献、以天下为己任”的精神更是照耀千秋万代的。

其他蚕神的传说

蚕神马头娘,《山海经》、《搜神记》、《太平广记》等书都记载了这个传说,在远古洪荒时代,一位姑娘的父亲外出远征,家里只留下女儿和一匹白公马,女儿十分思念父亲。一天,她对马开玩笑说:“你能把我父亲接回来,我就嫁给你。”马果然挣断摄绳,把父亲接了回来。可是父亲用上等饲料喂它,马却不吃,一见到姑娘出来,常常乱蹦乱踢。父亲感到惊奇,问其原因,姑娘以实相告。父亲大怒,将马射死,把马皮挂在院里。姑娘一天在院里玩耍,马皮猛地卷起姑娘,飞得无影无踪。过了几天之后,人们发现姑娘和马皮都化为蚕,在树上吐丝呢。从此这个女孩变成了“蚕神”,那棵树起名为“桑”。桑者,丧也,意思是姑娘在这棵树上丧失了年青的生命。
青衣神蚕丛,说的是周时蜀地先王蚕丛氏,巡行到郊野时,常穿一身青衣,教给百姓种桑养蚕,乡人感其德,就为他立祠祀之,供称“青衣神”。他属于四川一地的蚕神,四川由此而称“蚕丝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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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中国人喜欢造神,尤其是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比如门神、灶神、财神等。在我们古代社会中,一直都信奉男耕女织的生活,因此养蚕织布也就成为妇女们最常见的劳作之一,自然养蚕也不可避免会被人们所神话。

据说,传说中黄帝的妃子嫘祖,是第一个发明养蚕抽丝的人,因此她也被人们封为蚕神,又称为“蚕神女圣”。

根据文献记载,妇女们在每年开春养蚕时,都会供奉并祭祀这位嫘祖蚕神,让其保佑蚕宝宝们能够早点出丝。同时,如果肆意杀害蚕,还会受到蚕神的惩罚。

也正因这个神话传说,在明朝弘治年间,发生了一件轰动大江南北的“蚕神杀人事件”。这个事件被记载在明代的《治世馀闻》一书中,其作者是明代文学家陈洪谟,也是弘治九年的进士。

他的这本书是专门记载弘治一朝的所见所闻,而且每篇文章都是由当事人亲自述说,因此具有极高的可信度和史料价值。



根据书上所记载,在弘治中期,浙江湖州安吉县有个姓伍的富豪,他以养蚕发家,富甲一方。有一年,他养了很多蚕,但桑树种植却没有跟上,导致很多蚕没有口粮。

这时,这位富豪就派出三个家丁,让他们挑选出十几框的蚕,然后将其全部活埋入地窖里闷死。 完事后,三个家丁向富豪汇报时,富豪说:“虽然抛弃了十几筐的蚕,但剩下的蚕还有许多,现存的桑叶也撑不了太久,所以你们仨赶紧去集市上再买些桑叶回来。”

随后,三人驾船去集市逛了一圈,却没有买到桑叶,只好悻悻而回。 在回来的路上,他们一直在发愁怎么跟富豪交代。

就在这时,忽然河面波涛汹涌,隐隐若有怪物游来,三个家丁吓得面无人色,却听扑啦啦一声响,一条半米长的鲤鱼猛地跃上了他们的船上,在甲板上翻滚不停。

说时迟那时快,三个人连忙将其网住,面露喜色,虽然他们没有买到桑叶,但这么大一条鲤鱼送上门来,他们拿去给富豪,至少可以少挨几句臭骂,于是他们赶紧划着船往家走。

这时,当地巡检司的捕快恰好正驾着小艇在河道上巡逻,见他们的船划过来,感觉其船的吃水线被压得很深,划桨的人也很吃力,似乎船上装了什么笨重物件似的,于是捕快便追上去检查。

看到捕快过来,三个家丁就如实说船舱里只有一条半米长的鲤鱼,是刚刚捕捞的,别的什么都没有。捕快自然不信,他登上船细细搜索,竟在甲板下面的暗格里发现一条人腿,而且是刚割下来的,还在滴血。



三个家丁顿时吓得说不出话来,捕吏立刻将他们抓到县衙里审问,总而言之,这条腿是谁的?死者的尸身又在何处?再总而言之,快点老实交代,否则大刑伺候。但问题是,三个人谁都说不上来,于是只能被大刑伺候,打得三人是皮开肉绽。

最终,其中一人实在受不了,只好承认说:“人确实是我们杀的,尸体就埋在伍家富豪大院里的地窖里。”主审官员立刻带着他们到了伍家大院,下到地窖,先前认罪那人就指着当初他们活埋蚕宝宝的地方,说尸体就在这里面。

于是大家动手挖开一看,结果发现原先的十几筐死蚕都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具死尸,身躯完全,只是少了一条腿,断裂处的伤口正与船中的那条人腿相合!最后,铁证如山,三个家丁和富豪一起被认罪伏法。

后来,这个案子传出来后,便引起百姓们的纷纷议论,大家都说是因为这位姓伍的富豪杀害家蚕过多,所以蚕神故意将鲤鱼变成人,从而给予他惩罚。不过,依照我们现在的认知来看,肯定不会相信这是什么蚕神惩罚,从逻辑上来推断,这更像是一桩借助埋蚕来打掩护谋杀抛尸案。



比如,有可能是这位姓伍的富豪和家丁串谋杀人后,本打算将尸体分尸后抛弃,于是他们先切下一条腿,然后将其偷偷放到船上,准备出去的时候将其仍在河里。不过后来,可能觉得分尸太过麻烦,或者不安全,还不如直接埋到自己家的地窖中安全。

但问题是,莫名其妙在地窖中挖坑,可能引起府上其他家丁和丫鬟们的怀疑,到时被人举报出去就不太好,于是他们就使出李代桃僵之计,以蚕多桑少为借口,要埋掉十几筐蚕,这样做形成了一条“心理诡计”,自然就没有人对他们在地窖中挖坑有所怀疑。

随后,他们便偷偷将尸体埋进去,而将这十几筐蚕偷偷装入船上,然后以以买桑叶之名,派这三个家丁划船去集市上,其实是暗中将这些蚕弄到外面给处理掉。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们在慌忙之中,一时间忘记船上还放有他们之前分尸下来的一条腿,而恰好半路上被多管闲事的捕快发现,于是东窗事发,三个家丁和富豪都因为杀人被处死。当然,这只是本人对案件的一个推测,至于真相究竟是怎样,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更好的推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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