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新公務員法:6月起,公考拒錄這5類人,分再高、條件再好也沒用!

新公務員法,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距離實施還有整整2個月的時間,新公務法實施之後,這5類人將不可以在考公務員,不管你考的成績在,各項條件在優秀也沒用!

新公務員法:6月起,公考拒錄這5類人,分再高、條件再好也沒用!


第一類犯罪受過刑法

公務員是為國家招聘優秀人才。比較重視考生的履歷。所以要求比較嚴格。受過刑事處罰,基本就與公務員無緣了!

第二類被開除黨籍

黨員考公務員是有優勢的,比如選調生等,黨員身份用好了,就會對你的職業生涯有很大的幫助,但是如果做了一些違法違背黨章的事情,開除了黨籍,就再也不能考公務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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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開除公職

假如你已經被國家機關開除出公職人員隊伍,想要再次報考公務員,也不可能。當然,在公務員機關,被開除公職,說明犯的問題很嚴重,基本上都會觸犯刑事法律,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

第四類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現在無論你做什麼都有信用,如果成為老賴,公務員招考的時候,態度也非常鮮明,欠錢不還,充分說明做人有問題,當然不能再考進公務員隊伍。但是,這個老賴是經過法律認證的老賴!所以,想考公務員一定不要這樣

新公務員法:6月起,公考拒錄這5類人,分再高、條件再好也沒用!


第五類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這一條,屬於是常見的兜底條款。這種條款的存在,基本上是為針對特殊類型公務員規定錄用條件預留一定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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