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金庸笔下最悲催的人物,竟然是他!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气象学家洛伦茨提出了著名的“蝴蝶效应”理论。

1979年12月,洛伦茨在华盛顿的美国科学促进会的一次讲演中提出:一只蝴蝶在巴西煽动翅膀,有可能会在美国的德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

这看起来好像有点荒谬:蝴蝶和龙卷风,能量应该不在一个层级上吧?南美洲、北美洲方向南辕北辙吧?但是,这种现象引申到社会生活、人生际遇上来说,可能会得到实证:有时,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的所作所为,却能深刻的影响另一个人的命运,甚至将他带入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游坦之的悲剧人生可能就是如此吧!

金庸笔下最悲催的人物,竟然是他!

游坦之是聚贤庄游氏双雄老大游骥的儿子(一说是游驹的儿子)。游氏双雄家财豪富,交游广阔,武功了得,名头响亮。游坦之出生在这样一个豪富之家,本来也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只要没有不可避免的突发事件,他的一生应该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生活,然后娶妻生子,颐养天年。

影响他一生的是个女人,这个女人不是他的七大姑八大姨,也不是他的姐姐妹妹,叔伯姐妹。这个女人在害得他家破人亡之后,他甚至还不知道她是谁。这个女人真的和他八竿子打不着。

她就是丐帮副帮主马大元的老婆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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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敏人长得美貌,且十分自负。但是她又嫉妒心重,她得不到的东西她就要亲手毁了它。小时候,她隔壁家的姐姐过年有新衣服穿,她没有,她就偷偷地将那件新衣服绞得稀烂。

她后来盯上了丐帮帮主乔峰。起因竟是因为乔峰没有看到她的美貌。那年洛阳开百花会,康敏在一株黄芍药旁一站(估计她还很会摆谱,像现在的女生玩自拍,摆出各种自认为好看的姿势来),自认为鲜花美人,一定是万众瞩目啊!她看到不少出名的英雄好汉都从头至脚的仔细打量她;有些德高望重的人也乘旁人不注意偷偷地看她几眼。就因为乔峰没有看她,她就恨上了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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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天下五国并峙:大宋、辽国、西夏、吐蕃、大理。

大宋是农耕国家,文明程度高,国富民不强,而且冗官冗费,军队战斗力不如辽国。

辽国是游牧民族,民风强悍,骑兵战斗力比宋国稍强。

其他三国都地处边陲,冲突较小。

宋国民族称汉;辽国民族称契丹。

宋辽边境经常发生一些小冲突,各自都到对方打草谷。宋国称契丹人为辽狗;辽国称汉人为宋猪。两国民族矛盾较深。

马大元的老婆从他的信件中得到一个惊天秘密:乔峰竟然是契丹人的后代。

康敏觉得报复乔峰的机会来了。别看康敏外表像个娇娇怯怯的弱女子,心中的狠辣却不让须眉。她谋定而后动,知道挑起胡汉之争是让乔峰身败名裂或在中原站不住脚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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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先是要马大元揭露乔峰出身的秘密,马大元不肯,还狠狠地骂了她。她就用色相勾引了丐帮的执法长老白世镜,要白世镜杀了马大元(还用“锁喉擒拿手”的手段嫁祸于姑苏慕容氏)。他要白世镜揭发乔峰,白世镜宁可自杀也不干。

最后康敏找到了“十方秀才”全冠清,陪他睡了三个晚上,全冠清就什么都答应了。康敏还怕全冠清扳不倒乔峰,于是再去找德高望重的丐帮前辈徐长老出面,这叫敲钉转脚,不给对方任何反击的机会。布置周密,手段毒辣,马夫人手段真不是一般的“高”啊!

难怪杏子林中,乔峰基本上是一败涂地,没有反击的余地。以乔峰在丐帮的威信,本来不应该输得那么束手束脚。但是,全冠清是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号呀!乔峰是“契丹贱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宋朝是儒家学说大行其道的时候,程朱理学是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忠君爱国是当时的正能量。丐帮帮众都是行侠仗义、爱国爱民的啊!因此,经过全冠清的蛊惑,谁也不想当汉奸、卖国贼,谁还敢为乔峰辩护?只要一顶“汉奸”的大帽子,准压得你透不过气来。(黄日华和胡军扮演的乔峰,我觉得还是黄日华扮演的好些,他扮演的乔峰正义凛然、豪气干云;胡军就缺乏这种豪气,杏子林中,全冠清他们咄咄逼人的质问,胡军的音量和气势反而不如扮演全冠清的演员。——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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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了这么久,还没有说出游坦之为什么会被康敏卷入一场没有胜算的战争。其实,前面讲的就是原因啊!

因为康敏的筹谋、全冠清一伙人的发难,已经逼得乔峰交出丐帮帮主的信物打狗棒(也就是辞去了丐帮帮主的职位)。然后,因为一系列的事情发生,乔峰成了中原武林的公敌。

乔峰为了请薛神医给阿朱治病,不得不去赴聚贤庄的英雄大会。作为东道主的聚贤庄游氏双雄因此也和乔峰结下了梁子。

做“没本钱”生意的鲍千灵原来和乔峰交情不浅,听了流言蜚语后也说乔峰“夷狄之人,果然与禽兽无异”。

在聚贤庄,乔峰力战群雄,东道主游氏双雄当然不能逃避保身。他们两兄弟的兵器是:都是左手执圆盾,右手一个用短枪,一个用单刀。攻守兼备,煞是厉害。乔峰奋起神威:左手一拳,击在游骥圆盾的正中;右手也是一拳,击在游驹的圆盾的正中。在乔峰刚猛无俦的拳力震撼之下,游骥、游驹的四件兵器都呛啷啷落地。

金庸笔下最悲催的人物,竟然是他!

游骥、游驹的师父说过:“盾在人在,盾亡人亡。”两人因之自杀身亡。

只听得一个少年的声音大哭大叫:“爹爹,爹爹!”却是游驹的儿子游坦之。

宋代儒家学说是主流意识形态,儒家最重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父报仇成了游坦之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他的能力找乔峰报仇,那不是以卵击石吗?所以,他对乔峰的战争是一场没有胜算的战争。

但是,即使没有胜算,这条路他还是必须走下去。也注定了他的经历充满了苦难。

他徘徊在宋辽边境,想找已经当了辽国的南院大王的萧峰(乔峰)报仇。被辽兵打草谷抓住了。恰逢萧峰带阿紫外出打猎,游坦之谎称“有一件秘密大事”要禀报萧峰,却用生石灰包向萧峰面部投掷,想弄瞎萧峰的眼睛。这是江湖上下三滥盗贼所用的卑鄙无耻的手段,又岂能奈何萧峰——萧峰马鞭一挥就将生石灰包击落。游坦之兀自嘴硬,“指着萧峰大声道:‘乔峰!你害死我爹爹、妈妈,害死我伯父,我……我恨不得食你之肉,将你抽筋剥皮,碎尸万段!’”奈何能量不在一个级别上,没有一丝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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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峰仁侠大度,放走了游坦之。却不料阿紫放不过他,她要用种种歹毒的手段折磨游坦之。

阿紫从小混迹星宿派丁春秋门下,耳目濡染的尽是如何下毒、如何害人的种种行为。她这个貌美、手毒的小魔头,折磨起游坦之来,那是小菜一碟。随便举几个例子,都是骇人听闻啊!

放人鳶子。就是用绳索套在人的脖子上,马上的人手拿绳索,纵马疾驰,将人像风筝一样放起来(我估计这是金庸杜撰的,就算是千里马也不能将人拉得飞起来啊!除非是用飞机才差不多)。就算不能放起来,将人在地上快速拖着走,皮肤和地面的摩擦、头面和石子的碰撞,那还不得痛死?游坦之就被辽兵放了人鳶子。阿紫见好玩得紧,跃跃欲试——接过来辽兵的绳索,奈何重伤后膂力不行,游坦之从空中掉了下来,摔了个七荤八素,她还怪游坦之太重了。游坦之有苦难言啊!

做“铁头人”。阿紫怕萧峰认出游坦之来,决定给他套一个铁头:铁匠先给他做了一个镔铁面具,再按他后脑的大小做了一个弧形铁罩,然后经过热处理,将两个铁罩“焊接”(当时应该没有焊接的技术吧?)成一个整体。游坦之的感受是“如身入地狱,经历万丈烈焰的烧炙”,想想都不寒而栗。

金庸笔下最悲催的人物,竟然是他!

阿紫的手段果然毒辣,她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就要拿游坦之出气,没来由就叫室里抽游坦之三十皮鞭,还不许游坦之叫痛,游坦之必须说:“姑娘待我很好,叫人打我,很是痛快。”做人做到这个地步,真的是生不如死!

游坦之的苦难远不止如此。阿紫要游坦之以身试毒,让各种毒物咬他,只是为了自己练星宿海的邪派武功。

总算天无绝人之路,游坦之得到了少林寺至高无上的武功秘籍《易筋经》,并机缘巧合的吸取了天下至毒冰蚕的寒毒,练成了“寒冰毒掌”。本来,他已跻身武功一流高手的行列,只是因为以前武功太过低劣,被人欺侮、逆来顺受惯了,加上戴着的铁头,自觉丑陋不堪,对普通人也躲避唯恐不及。

丁春秋毒瞎了阿紫的眼睛,游坦之救了这个自己惊为天人的毒辣小冤家后,本来只要躲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山乡僻野,就能实现自己与阿紫姑娘厮守终身的愿望,也能够给他的余生增加些许的色彩吧?无奈命运还是没有放过他。他们又遇见了全冠清,这个野心不小、能言善辩、奸诈狡猾的丐帮大智分舵的舵主。

金庸笔下最悲催的人物,竟然是他!

全冠清善于观言察色,游坦之爱阿紫的那点小心思怎么能够瞒住全冠清的眼睛,他抓住了游坦之的这个软肋,先要游坦之在丐帮大开杀戒,以血腥手段夺得丐帮帮主之位,然后又怂恿游坦之去争天下武林盟主之位。终于在少林寺前一败涂地:游坦之所长者乃是冰蚕寒毒和易筋经内功,拳脚功夫却是稀松平常,被萧峰倏的横扫一腿,两支小腿胫骨同时折断,便即摔倒。

到这里,游坦之已是一败涂地。由于萧峰宽容,留他一命。后来给阿紫捐献眼睛,却仍然没有获得阿紫的芳心:萧峰用生命换取辽宋边界几十年的和平后,阿紫挖出自己的眼睛还给游坦之,抱着萧峰的尸体,跃入了无底的深渊。

故事有点凄凉,游坦之的一生确实充满了悲剧色彩。

值得深思的是:被中原武林视为公敌的乔峰,却是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为免中原百姓兵连祸结、生灵涂炭,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巧舌如簧、大言不惭的指责乔峰是“契丹贱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全冠清之流却是卑鄙龌龊、男盗女娼的阴谋家。

金庸笔下最悲催的人物,竟然是他!

再看看明末的一件“千古奇冤”。明思宗朱由检自毁长城,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加之魏忠贤阉党余孽从中兴风作浪,所以,明思宗(1610—1644)在崇祯二年(1629年)十二月初将袁崇焕逮捕入狱。于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明思宗以“谋叛欺君,结奸蠹国。斩帅以践虏约,市米以资盗粮。既用束酋,阳导入犯,复散援师,明拟长驱,及戎马在效,顿兵观望,暗藏夷使,坚请入城,意欲何为?致庙社震惊,生灵涂炭,神人共忿,重辟何辞!”(《国榷》卷九十一,崇祯三年八月癸亥崇祯圣旨)的罪名于三年八月磔(zhé)刑(分裂肢体)处死于西市,弃尸于市。行刑那天,袁崇焕毫无惧色,他被五花大绑,押上刑场,“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袁崇焕卒年四十七岁。(《石匮书》)。

袁崇焕在行刑前,念出了自己的遗言:

一生事业总成空,

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

忠魂依旧守辽东。

金庸笔下最悲催的人物,竟然是他!

作为一名抗清名将,没有死在杀敌的战场上,却被昏君和奸臣杀害。“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百姓和袁崇焕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竟恨不得生食其肉。其实,吃瓜的观众知道什么?还不是官方说什么就是什么。明思宗朱由检和阉党余孽宣判袁崇焕的罪行是何等的理直气壮“暗藏夷使,坚请入城,意欲何为?”当然是指袁崇焕通敌卖国啦!恨汉奸,在中国是自古皆然。但谁是汉奸,却要历史来加以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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