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公告,2020年3月開始,房貸利率要調整了

今天,央行發佈了存量浮動利率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公告,其中牽扯到了備受關注的存量房貸利率。

央行公告,2020年3月開始,房貸利率要調整了

這事兒的來龍去脈

2019年8月17日,人民銀行發佈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公告。

簡單的說,以前我們的貸款利率都是由央行定好的,叫做基準利率。所謂的加息降息都是針對這個利率。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時候可以根據客戶資質,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做個上下浮動,比如有的房貸利率是75折、85折。為了推動利率市場化,央行就決定將所有貸款利率不再掛鉤基準利率,而是掛鉤LPR。這個LPR是由中期借貸便利(MLF)利率加點形成的,而MLF利率也是由央行控制的。一言以蔽之:更加市場化、更加靈活的LPR取代了基準利率。

目前接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經參考LPR定價,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於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不利於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所以,今天(12月28日),人民銀行發佈了〔2019〕第30號公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平穩轉換。

存量貸款定價基準怎麼轉換?

央行給出了兩種轉換方式:一種是將貸款利率在LPR的基礎上加一個固定的數值,當然這個數值也可以為負,雙方協商決定,反正一旦確定下來這個數值就不能改變了。另一種是雙方直接定下來一個固定利率,一口價定好,就再也不變了。

採用哪種方式,由銀行和貸款客戶協商決定,一旦確定了就不能改了。

以我的理解,採用哪種方式基本可以客戶自主決定,但是加的數值多少或者一口價多少,這基本還是由銀行定了。說白了,到飯店吃飯,點啥菜客戶定,菜價是飯店說了算。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可能不太會選擇第二種方法。一般貸款都是幾十年的期限,這麼長的時間直接定下來一個固定利率,很多人是沒有這個能力的,誰也不知道未來幾十年利率會如何變化。但是有一點可以明確:銀行那麼多經濟學家和精算師,一般他們不會吃虧的。

存量房貸怎麼弄?

這裡我們要專門說一下存量的房貸利率,因為央行所有的規定中,都把房貸利率單獨列出來了,這也足見房地產對我國的重要性。

如果採用一口價方式,協商都不用了,央行直接定好了:就用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比如現在的利率是4.9%,那麼就是一直到貸款結束都是這個數。

我建議大家不要採用這種方法,以我國目前經濟平穩下行的局面來看,未來利率的下降是大概率事件,將來如果降到2%,現在定個4.9%一口價,到時候腸子都要悔青了。

如果採用第一種協商加點的方法,央行也把這個加點數值確定好了。就用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與2019年12月LPR的差值(也可以為負),在整合合同期內保持不變。

說起來雲裡霧裡,舉兩個個例子一清二楚:

小凡同學現在的房貸合同中約定,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那麼現在的執行利率就是4.9%×(1+10%)=5.39%。2019年12月發佈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兩者的差值是0.59%,(5.39%-4.8%=0.59%),那麼以後就固定用這個0.59%的數值了。

小越同學現在的房貸合同中約定,利率為5年期以上貸款基準利率下浮10%,那麼現在的執行利率就是4.9%×(1-10%)=4.41%。2019年12月發佈的5年期以上LPR為4.8%。兩者的差值是-0.39%,(4.41%-4.8%=-0.39%),那麼以後就固定用這個-0.39%的數值了。

到這裡,數學好一點的讀者可能已經注意到了:以前我們的房貸利率是按比例浮動,以後都是按固定數值浮動。如果未來利率下降,貸款人是吃虧的;反之利率上升,貸款人是佔便宜的。

怎麼個意思呢?打個比方,當前基準利率是10,小凡的房貸上浮10%就是11。如果未來利率如果下降到1,上浮10%就是1.1,而加點後則是2,吃虧。如果未來利率上漲到20,上浮10%就是22,加點後是21,佔便宜。

另外有一點,因為每年央行可能會加息或者降息,所以我們以往的房貸利率大多是每年1月1日調整一次,和最近的利率掛鉤,這個過程叫做利率的重定價。那麼這次定價基準轉換同樣有個重定價週期,時間也是一年。也就是說,每年LPR利率變動,房貸利率不動,到了第二年1月1日,統一調整一次。

整個轉換的時間,從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結束。

總結一下:2020年存量房貸利率定價基準轉換之後,一開始平穩過渡保持不變,隨後由原來的按比例浮動轉為按數值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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