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神符”與中國傳統書法藝術

導讀:道教“神符”與中國傳統書法藝術

道教“神符”與中國傳統書法藝術

道教的“神符”是一種特殊的書法藝術,符咒是重要道術。

  • 許慎《說文》中說:“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
  • 《漢書·文帝紀》中記載:“初與郡守為銅虎符、竹使符。”

鐫刻篆書於竹簡上,半留京師,半予郡守,使達帝王旨意,符合是取信的憑證。道士畫符以召役鬼神或即沿用其意而來。以為天神垂符圖,示以雲彩圖像,即所謂“雲篆”,錄之而神符。

符籙,又稱“神符”、“符字”、“墨符”、“丹書”等,是一種用硃砂或墨畫於黃色紙、帛上或木板上的特殊符號。《玄門大義》解釋說:神符起“即龍章鳳篆之文,靈蹟符書之字是也。”道教認為,這種符號文字,是仿天上“三元五德八會”之炁,自然結成的“天書雲炁”而產生的。

相傳道教符籙最早來自黃帝“雲書”。黃帝善作雲書,故以云為紀。“雲書”是以流雲為主要模擬對象的一種書法。雲書在秦漢之際演變為“神符”,古人相信天神以雲彩的形式顯現出來的圖紋或篆文,方士、道士將它記錄下來,便是神符。道士畫神符,具有召神劾鬼、鎮邪扶正、消災祛病、保佑平安的神奇作用。

道教符籙雖帶有濃厚的神秘色彩,但從形式上看,符,又是一種具有抽象意義的書法藝術。早期道教符籙,基本上是在隸書的基礎上形成的,是漢代隸書若干字的結合。因此,畫符就成了具有獨特意味的道教書法。後來,道教為了加強神秘感,對漢字作了大膽的變形,突破了字體筆畫的束縛,並吸收了古代各種字體的寫法,特別是吸收了草書的寫法,創造出人們難以辨認的一種文字。但符籙也不是道士隨意所為的產物,而是有著一定規律的獨特文字。唐代書論家張懷曾說:“案道家相傳,則有天皇、地皇、人皇之書各數百言,其文猶在,象如符印,而不傳其音指。”明代陳繼儒《記道家書》中也說:“道家書學詳見於三洞經教部”,他認為道教書體共有32種,包括“本文”、“雲篆”、“八體六書”、“符號”、“丹書”、“赤書”、“火煉真文”、“金壺墨汁字”、“石籙”、“琅簡蕊書”等。

道教的這些書體,對於一般人來說猶如天書,無法辨認,連宋代大書法家蘇軾也望字興嘆,他在《天篆記》中說:道教方士之書“筆勢奇妙,而字不可識。”明代陶宗儀在《書史會要》中也認為,道教的書法“其書類飛白而不真,筆勢遒勁,莫能傳學。”可見,道教書法有自己的體系和要求,它既來自於書法,又不同於一般書法。但它對文字的大膽突破,進行富於想象的變化,使道教畫符具有不可否認的審美價值。

對於道教書法的特徵,陶弘景有過論述。他認為,道教書法的主要特徵是“實中之空,空中之有,有中之無象”,這實際上是老子的“道”在書法中的體現。他還將道教書法分為兩大系列:“今三元八會之書,皇上太極高真清仙之所用也;雲篆光明之章,今所見神靈符書之字是也。”

道教的畫符、書法,以及道教的宇宙論,對文人士大夫們的書法創作,具有重要的影響。東晉大書法家王羲之,是道教信仰者,他在《白雲先生書訣》中說:“天台綠真謂予曰,子雖至矣,而未善也。書之氣必達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寶齊貴,萬古能名。”由此可見,他的書法藝術,受到道教理論的浸染。

到了唐代,由於上層社會崇尚道教,使道教得以迅速發展。社會上道教的流行,必然給書法帶來重要影響。虞世南、李邕都崇尚道教,他們的書法,帶有明顯的道教特徵。道教書法,對唐代草書的影響,更為直接。信仰道教的大書法家張旭,他的狂草藝術,直接受益於道教宇宙論和狂奔宣洩的道教符籙。宋代著名書法家蘇軾、黃庭堅等人的書法藝術,也都從道教那裡得到啟迪。

道教在中國書法藝術發展過程中,起到不可忽視的推動作用。特別是它的宇宙論、遨遊宇宙的神仙境界,改變了書家的思維方式,對打破傳統書法藝術模式,創造新的藝術表現方法,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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