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制度如何形成?古代喪葬禮儀有多繁複?從《周禮》說古代喪葬


喪葬制度如何形成?古代喪葬禮儀有多繁複?從《周禮》說古代喪葬

  說起喪葬,很多人腦海中會馬上浮現出一副畫面,就是農村有人去世後,要舉辦繁複的喪葬儀式,在這些人眼裡,這是落後和愚昧的表現。黑嫂個人膽子並不大,但對於這個喪葬之事非常感興趣,每去到一個地方,總是會想要了解一下當地的喪葬制度。

  總的來說,各地略有差異,但大方向上基本相同,之所以有這樣的制度存在,是因為傳統的“孝”在裡面發揮著巨大的作用,中國古代講究事死如生,事亡如存。

  不可否認的是,大舉喪葬之禮會形成一定的鋪張浪費,甚至有人為此邀名聲,父母生前不孝,父母去世後大辦喪葬,形成一種薄養厚葬的詭異之風。但是,初始並不是這樣的,這裡面蘊含著古人的一種處世哲學以及敬畏和感恩的心態。跟很多人想象中的迷信不同,古人更多是一種懷念,一種感恩。

  在我國上古時期,人們已經形成了“葬”的意識,最初的心態已經不可考,但假如我們去推斷的話,應該有種保護的心理在其中,我們知道上古時期,野獸橫行,先人去世,古人掘土而埋,更多的是為了保護去世之人不受野獸吞噬之苦,所以要把這些屍體藏起來。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

中對於葬的解釋是這樣的:

  葬,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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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慢慢的,這種心態起了變化,之所以會發生變化,是因為貴族產生,這是發展的必然,貴族出現後,他們認為要制定一系列比平民高的規格來體現自己的不同之處,這種規格是方方面面的,這裡面就包括喪葬。準確來說,這是古代喪葬制度的成因之一。

  那麼,古代喪葬制度是什麼時候形成的呢?今天咱們來說一下這個話題,主要從三個方面入手:喪葬制度起源、喪禮制度和埋葬制度。

喪葬制度如何形成?古代喪葬禮儀有多繁複?從《周禮》說古代喪葬

  一、喪葬制度起源

  在我國古代,一些成規模的制度形成,大多都是在周朝,包括喪葬制度。當然了,周朝以前就已經出現,可並沒有形成規模性的禮儀,到了周朝的時候,正式進行了彙總,制定了整套的相關禮儀,從此就有了這種制度。

  看到這裡我們先要明白一個道理,古代一些制度的形成,首先是服務於貴族的,同時也可以說成是一種制約。比如這時候跟平民其實沒啥關係,只存在貴族之間,平民沒有人會管你,也沒有人會理你。喪葬制度流向民間,是後面的事。

  周朝以前,有記錄的都是帝王之死,葬於什麼地方,比如《竹書紀年》和《史記·五帝本紀》中大多簡略記載了上古帝王死後葬在了什麼地方,這說明在當時就已經有了埋葬的制度,但又沒有形成完整的禮儀。到了周朝時,正式設立了專門的官職去負責喪葬事宜,與此同時,相應的規章制度也完全成形,由此得到了大完善。但此時關於喪葬的官職,僅作用於王喪以及貴族喪禮,就是不同的人去世,要用不同的規格去操辦喪禮。

  周朝的時候,總負責人的官職名叫“太宰”,也叫大宰,這個官職其實非常大,當時的百官之首,宰是官職的名字,類似於後面的宰相、丞相一類的,但周朝沒落到春秋戰國時期,這個官職也隨之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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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禮·天官冢宰·大宰》中說:

  太宰之職。以九式均節財用,三曰喪荒之式。

  這裡的太宰是負責總調度,比如王室中有人去世,他按照去世之人的身份地位劃分出禮儀規格,然後具體章程由下面的人去辦理,各級官員負責的規格不同,具體負責操辦的人官職是“小宰”。

  也就是說,在周朝的時候,在喪葬制度上,如果把一個國家比成一個酒店,那麼太宰就是總經理,而小宰則是大堂經理,太宰總經理制定規章制度,大堂經理小宰則帶著各領班人員去遵守和操辦這些規章制度,各領班下又有各種工作人員,如此形成了一張錯綜複雜而又井然有序的工作網,各人各司其職,辦理好自己所負責的相應相宜。

  《周禮·天官冢宰·小宰》中規定:

  小宰之職,以官府之六聯,合邦治。三曰喪荒之聯事。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在周朝以前,其實喪葬已經開始成形,而且對於貴族和王來說,規模也並不小,但由於多種原因,我們無法看到真實的記載,所以我們無法判斷有沒有真正的規章制度,而到了周朝的時候,設立了相應的官職去負責這些事宜,並且用文字流傳了下來,但要說就是周朝才有這也是不確定的。而事實上“宰”這個字在甲骨文中就已經有了,但孤證不成立,我國曆史太久遠了,我們只能最早追到正式有記錄的周朝。

  既然有了相應的官職去負責喪葬,那麼相應的喪禮制度就一定會產生,這也是我們下面要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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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喪禮制度

  關於喪禮制度,古代大多分為兩類,一種是程序,一種是喪服的穿戴。

  我們冷不丁看到這兩種時會啞然失笑,這個穿戴我們能夠理解,因為現在的喪葬仍然有這樣的規定,就是按照不同的輩分,穿上不同的喪服。但這個程序是什麼?

  其實,相比較來說,這兩者都非常重要,特別是喪葬程序,這在古代是非常繁複而且非常的複雜,所以咱們得把這兩種分開來說。

  首先說負責這類的禮儀的人,我們上面說過了,太宰負責制定制度,而小宰負責帶領下面的人去按這樣的規章制度辦事,下面的人中,就有負責程序和喪服的人,他們的官職名統一叫“職喪”。我們不能小看這些個程序和喪服穿戴,這在古代是代表著禮儀的,而禮在古代非常重要,萬法都遵循禮,禮是萬法之源,喪葬禮儀直接關係到孝,孝是古人最為推崇的一種美德,所以相應的,這個喪葬禮儀就超越了原本的意義,上升到了一個人的品德高度。比如孔子曾經這樣說孝:

  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這是記錄在《論語·為政》中的一個小故事,由此可見古人喪葬的重要性。那麼,古代人死後,具體的程序都有什麼呢?其實這種程序一直流傳到了今天,很多農村仍然在遵循這樣的禮,程序共分五步,分別是卒、殮、殯、葬、祭。

  所謂卒,就是人去世,然後就是入殮,也就是淨面換衣,然後裝進棺材。這裡的這個殯很多人會誤解,因為現在有個詞叫“出殯”,所以很多人會認為這個殯是出殯,也就是抬著死人去埋葬,其實這個字代表的並不是這個意思,所謂殯,說的是停棺待葬,也就是把去世人入殮後,把棺材停在家中等待埋藏,同時供人憑弔告別。接著才是葬,顧名思義,這裡才是埋葬的意思。埋葬過後並不算完,這裡的祭是祭奠的意思,基本是三年,當官的要請假,理由就是為父母守孝,這在古代叫“丁憂”,當然皇帝也可以不同意,就是不准你請假,國家需要你,你為了國家是大義,你為家人守孝是小孝,為了大義,你得放棄小孝,這個名目叫“奪情”。

  當然了,現在已經沒有了這種祭奠方式,民間大多都是在特殊日子來祭奠,這種特殊日子是按七天來算的,比如人剛去世,停靈七天埋葬叫一七,二七也就是十四天,三七二十一天,四七二十八天,然後是一百天,一年,二年,三年,三年過後,守孝期滿,算是正式結束。

  在進行這些程序時,是需要穿戴喪服的,喪服並不是亂穿的,目的是為了讓人一眼明白守喪人和去世人是什麼關係。周朝的時候,喪服制度和喪葬制度是同時成形的,由職喪

全權負責,而這個制度也流傳到了今天,但現在的喪服制度和古時候已經截然不同,我們在這裡說一下。

  《周禮·春官宗伯·典命/職喪》中規定:

  凡喪,為天王斬衰,為王后齊衰。王為三公六卿錫衰,為諸侯緦衰,為大夫士疑衰,其,服皆弁絰。

  就是為王服喪穿“斬衰”,為王后服喪穿“齊衰”,王為三公六卿服喪時穿“錫衰”,以此類推。這樣的禮法在貴族中推行,周朝沒落後,開始向民間流傳,形成了最重要的一種喪服制度,那就是“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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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裡的流傳是經過了變化的,五服中最重要的喪服就是“斬衰”,古代臣為君,子為父,長孫為祖父守喪皆穿此服,並且一直流傳到現在。然後就是“齊衰”,喪服中第二重要,這裡面的用法極為複雜,比如在古代時,父親如果先母親去世,那麼母親去世時,兒子要穿這樣的喪服。繼母去世,也要穿這樣的喪服,如果是兒子早死,那麼母親也要為兒子穿這樣的喪服,但僅限於長子,喪期上沒有分別,都是三年。

  我們現在的五服喪服繼承的就是這兩樣,因為這兩樣在古代是為王和王后服喪時穿的衣服,到了民間,為父為母服喪穿這樣的也就理所當然,但當到了第三種時,變成了王為臣服喪所穿,所以民間就變了,民間後面三種變成了“大功”、“小功”、“緦麻”,但這個也並不是沒有來源的,《周禮》中規定這是“子男”喪服所用,而周朝爵位分為五等:公、侯、伯、子、男,平民所用後三樣,實際是承襲了最低級的喪服。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這都是當時的貴族流傳開來的。那麼,具體埋葬的制度又是怎麼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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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埋葬制度

  喪葬是個詞語,由這個詞語中我們就能看出葬非常重要,所謂葬就是埋葬。當制度起源和有專人負責後,那麼這個埋葬的制度就同樣重要了。而在古代,這個埋葬的禮儀和制度複雜到了讓人瞠目結舌的程度。

  我國古代流行厚葬,當然這也是在貴族之中流行開來的,既然認為事死如生,那麼就說明人雖然死了,但跟活著沒有什麼區別,相應用的東西也要豪華,代表著去世人在另一個世界同樣享受著榮華富貴。

  當然了,這個埋葬的規格是按照去世人的身份來定的,身份越高,規格越高,所以就有了“大喪”和“小喪”之說。當然了,在古代時,這個大喪代表著王喪和王后喪,小喪則是下面的嬪妃和眾人。

  這個規矩是非常森嚴的,任何人不能僭越,從去世人的佩戴到墓葬封土堆的大小,這些都有相應的規矩,但這個封土的規矩雖然制定於周朝,可大規模流行卻是在秦漢之後。

  周朝的時候,墳並不是叫墳,而是叫丘,而區別去世人爵位的主要依據是丘的大小和樹的多少,也就是說,爵位越高,墳丘越高,墳丘前的樹越多。周朝負責這種禮儀的官職叫“冢人”,其實就是規劃王室貴族墓地的一類人,在不同爵位的人去世後,他們負責繪製墓地地圖,根據爵位來掌握墳丘大小和樹木多少。

  《周禮·春官宗伯·典命/職喪》中規定:

  以爵等為丘封之度,與其樹數。

  此外,去世人爵位高低決定吃什麼飯,用什麼玉,這些都是有規定的,《周禮》

中負責這類的官職叫“典瑞”,總的來說,王喪飯用黍、諸侯飯用梁、 大夫飯用稷等等。《周禮·春官宗伯·鬱人/典瑞》中說:

  大喪,共飯玉、含玉、贈玉。

  周朝以後的各朝各代,對於埋葬規格的追求也越來越高,這裡面牽涉到的事情太多,比如這裡面還包括眾多的隨葬物、明器一類的,每一個拎出來都能單獨成為一個話題,但由於篇幅原因我們不能全部寫出。

喪葬制度如何形成?古代喪葬禮儀有多繁複?從《周禮》說古代喪葬

  喪葬制度其實不止存在於我國,國外也有,只不過因為文化的不同,所以這些喪葬制度也大不相同,有人說這是糟粕,應該被拋棄。但這個就見仁見智了,從某一方面來說,這是傳統文化的一部分,跟婚禮是一樣的,只不過一個是迎新,一個是送故。但這些辯證問題不在我們話題之列,所以不再多說。

  黑嫂對喪葬文化好奇,所以今天斗膽寫下了關於喪葬的一點內容供諸君閒閱。還是那句話,由於水平有限,以及手頭資料的匱乏,今天咱們只著重說了《周禮》中一些關於喪葬的內容。黑嫂所說,一家之言,誰又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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