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生態環境局: 四措並舉,全力以赴做好生豬生產恢復工作

近日,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江蘇省政府關於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的精神,根據《關於加強環境服務保障,支持生豬生產恢復的措施》文件要求,溧水生態環境局認真組織學習並積極做好貫徹落實,多方協調,四措並舉全力以赴做好生豬生產恢復工作。


多方協調、簡化企業環評審批程序

溧水生態環境局全程參與轄區企業牧原集團在溧水的年產0.25萬頭母豬及年出欄5萬頭育肥豬養殖項目的選址和環評審批事項。期間,同時主動對接屬地晶橋鎮、建設單位及環評編制單位,按照《關於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中開展生豬養殖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試點要求,指導並督促環評編制單位按要求加快環評工作進度,不評估、不審查直接做出審批決定。

劃定禁區、優化畜禽養殖禁養區範圍

根據省市關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回頭看”排查整治工作相關要求,該局依法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印發實施《溧水區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調整方案》,並向全社會公佈。據瞭解,溧水全區原畜禽養殖禁養區總面積為659.85平方千米,佔國土面積的62.04%,劃定調整後溧水區畜禽養殖禁養區總面積455.83平方千米,佔國土面積的42.85%。以禁養區劃定為契機,進一步優化了畜禽養殖業規劃佈局,引導畜禽養殖業提檔升級、健康發展。

審慎結合、加強服務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針對疫情期間3起畜禽養殖環境汙染信訪件,溧水生態環境局堅持依法依規和包容審慎相結合,主動會同區農業農村局、屬地鎮、街道的相關負責同志到養殖場現場指導服務,結合養殖場實際情況,提出雨汙分流、糞汙收集處理、廢棄物綜合利用等具體汙染防治措施,並要求養殖場限期完成整改,完成整改後免於處罰。針對部分群眾認為畜禽養殖會加重疫情發展的情況,溧水生態環境局會同農業農村局面對面與舉報群眾做好解釋工作,妥善處理群眾信訪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申報項目、為區內企業爭取資金扶持

溧水生態環境局通過積極申報農業“綠島”項目,大力推進溧水區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中心建設項目,該項目建成後可實現全區20km以內規模養殖場與養殖戶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有效解決畜禽糞便汙染問題,同時每年還可以向種植業提供優質商品有機類肥料3萬噸,對農業綠色發展也起到積極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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