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中央地方行政制度

秦朝 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7年,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多民族融合建立起來的集權制國家,歷經二世,秦朝是由春秋戰國時期的秦國發展而來,秦始皇於公元221年滅亡六國,秦朝的強大始於秦孝公任用商鞅變法,歷經六世,終結戰國二百餘年,中原紛亂之局面。

行政制度

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建議,取消周朝實行的分封制,在地方實行郡縣制,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由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負責。

地方上 郡設郡守,主持民政,軍尉支持軍事,郡監支持監察事務

中央 設三公九卿,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監察御史管監察 ,由三公九卿對皇帝負責

秦漢中央地方行政制度


漢朝 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漢朝在中國歷史上具有承前啟後的作用,是漢高祖在誅暴秦,平西楚建立起來的中央集權制國家,漢王朝歷經四百餘年,湧現出許多明君,如開創文景之治的文帝劉恆,景帝劉啟,以及創造漢武盛世的漢武帝劉徹,漢朝是中國歷史上發展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行政制度

漢武帝時期中央實行中外朝制

地方 實行 州 郡 縣三級管理制度

中央 中朝掌決策,外朝掌執行,中朝人員主要以皇帝身邊待中擔任以及大司馬,外朝則以丞相,御史大夫等等擔任

漢成帝時期以三公宰相製取代丞相制

丞相改為大司徒,太尉改為大司馬,御史大夫為大司空

秦漢中央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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