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20日14时,辛某饮酒后驾驶晋FP***6白色小轿车在国道24168KM处被民警现场查获。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2、3月20日20时30分,沈某饮酒后驾驶晋FR***6小型轿车在玉林西街被民警现场查获。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3、3月21日16时57分,辛某饮酒后驾驶晋BN***2小型轿车在人社岗100米处被民警现场查获。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4、3月21日20时30分,杨某饮酒后驾驶晋FG***9小型轿车在人社岗100米处被民警现场查获。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右玉交警提醒您:疫情防控期间,交通安全同样重要!请一定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果确实需要驾车出门,也切勿酒后驾驶。
通讯员:肖波
�\u0002�\u0014
閱讀更多 右玉交警在線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