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指尖上的法院上線

近日,石門法院利用“移動微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婚姻家庭糾紛。這場別開生面的線上調解,讓當事人足不出戶就得到了滿意的結果。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中,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近日,石門法院立案速裁團隊接到一起跨域立案案件,原告鄭某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額敏縣人,因被告聖某家住石門縣雁池鄉,鄭某本以為需要千里迢迢來湖南,卻不想跨域立案讓案件先一步送到了法官手中。

案件立案後,承辦人鄭敏敦考慮到路途遙遠,為免去當事人舟車勞頓之苦,又適逢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上線,為了方便當事人,便由法官助理王慧群直接通過電話聯繫了鄭某,並在電話內向鄭某詳細告知了調解平臺在手機上如何操作。

隨後王慧群又聯繫被告聖某,同樣告知聖某操作流程。就這樣,法官、原告、被告三方直接在調解平臺上通過手機視頻,建起了一個“指尖上的審判庭”。由法官進行居中調解,最後達成一致意見,並由雙方當事人直接在電子調解協議書上簽字,最終由書記員向雙方當事人郵寄紙質調解書。

調解結案後,鄭某說道:“謝謝你們,我本來想著轉幾次車花兩三天時間來石門處理這件事情,沒想到,你們一個手機應用,讓我在家裡就能得到我想要的結果,實在是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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