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一法發佈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網絡侵權、涉外糾紛成重點!

今年的4月26日,是第20個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日。4月20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稱“東莞第一法院”),舉行了一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研討會,隨之發佈的,還有《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

東莞一法發佈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網絡侵權、涉外糾紛成重點!

網絡侵權、涉外糾紛 高學歷犯罪是重點

據統計,截至去年11月,東莞全市實有各類市場主體122.89萬戶,其中包括企業55.27萬戶,市場主體及企業數量均居全省地級市第一。龐大的市場主體數量也相應地帶來了一些衍生問題,其中就包括對於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保護。

截至2020年3月底,東莞第一法院共受理知識產權類一審案件共計15255件,其中民事案件14955件、刑事案件296件、行政案件4件;共計結案14562件,結案標的達5.43億元。案件涉及民生各個領域,權利主體日益多元,關聯案件增長迅猛,維權方式日趨專業化、規模化,而侵權方式則逐漸隱蔽化、複雜化。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二級高級法官王靜表示,知識產權維權案件的數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當地創新經濟活躍程度和司法保護水平。近五年來東莞市第一法院受理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增幅明顯,排除2018年部分著作權案件收案標準調整因素影響,案件總體年均增幅達24.6%。

在《白皮書》中,東莞第一法院將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特點都進行了深度的總結概括。《白皮書》提出,隨著互聯網的普及應用受網上作品“免費”思想影響較深,互聯網成為知識產權侵權的高發區。不正當競爭案件和商標侵權糾紛中,30%涉及網絡侵權行為,而侵犯著作權案件中網絡侵權的比例高達60%,平均判賠、調解的數額在逐步提高。

《報告》指出,東莞第一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中判決獲得支持的比例超過90%,同時平均判賠、調解的數額也在逐步提高。

除此之外,由於經濟的發展,進出口貿易的增加,涉外知識產權案件數量也呈現逐年增長趨勢,十年間東莞第一法院共審結涉外(含港澳臺地區)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1385件,約佔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總數的9.3%,其中著作權、商標權案件佔比達99%。

刑事案件方面,自2013年6月至2020年3月共受理涉知識產權刑事案件296件,結案285件,結收比為96.28%。

東莞第一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朱麗斯表示,從數據統計來看,東莞第一法院受理的案件中,以侵犯商標類型案件最為集中。雖然案件類型相對集中,但刑事案件侵權對象品種繁雜、涉及面廣;同時,出現了知識產權刑事犯罪被告人文化水平呈現向高學歷發展態勢,大專及以上涉案人數達52人。

2019年12月,東莞第一法院接到一起商標侵權案件,某知名全球連鎖網吧的註冊商標曾榮獲“上海市著名商標”證書、具有較高知名度,然而東莞市寮步鎮的一間網吧在標牌和店內多處位置突出使用的字樣標識,經比對與原告的註冊商標構成近似,侵害了商標權,同時部分裝潢標識構成不正當競爭。3月26日,這起商標侵權糾紛在東莞第一法院知識產權專職調解員葉國東的主持下成功化解。

KTV歌曲侵權也是常見的知識產權案件,為加大訴前聯調工作,東莞第一法院加強與市版權局、市版權協會的溝通與聯絡,搭建起以東莞市版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為調解主體的著作權案件訴調對接平臺,已成功調解了涉及多家KTV場所約270首音樂作品著作權案件。

東莞一法發佈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網絡侵權、涉外糾紛成重點!

除了上述案例中涉及的專職調解、特邀調解外,東莞第一法院還充分發揮律師調解的方式,構建多元化解糾紛機制,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放在前面,促使大量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情感、利益的平衡。

2019年9至2020年3月,參與訴前聯調的知識產權案件共1152件,訴前聯調成功化解291件,進入訴訟階段的案件數有所減少。

為了增強訴前調解成功率,東莞第一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統中率先試行對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採用案例引證制度,運用生效類案判決,鼓勵和引導當事人,提供類似的裁判文書且進行歸納和分析,進一步提高審判質量和息訴服判率,針對熱點關注問題與會人員討論熱烈。

東莞一法發佈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網絡侵權、涉外糾紛成重點!

在研討會的現場,東莞理工學院法律與社會工作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李文偉、東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崔芸慶等與會人員都對東莞第一法院的“案例引證制度”表示高度讚賞。“東莞第一法院的案例引證制度走在前列,可以讓當事人對案件的走向定性有比較清楚的認識”,李文偉表示,“基層法院這方面的進步令人欽佩。”

在審判方式改革上,2013年5月,東莞第一法院被省法院指定為“探索完善司法證據制度破解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難”的試點工作單位,25件案件入選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評選的年度十大知識產權案例。

同時,東莞市第一法院還充分利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開展網上預約立案、電話預約立案,通過東莞第一法院的訴訟服務平臺及智慧送達平臺開展電子送達。自2019年9月以來,有關知識產權案件利用電子送達800次,送達文書4574份,受到諸多當事人及代理律師的好評。

01、網絡侵權往往存在範圍廣、速度快、影響大的特點,短時間內就可能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且事後很難“消除影響、恢復原狀”。同時,知識產權網絡侵權多涉及電子計算機專業技術,對審判人員的知識廣度和深度提出更高要求。

對此,東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黃城表示,法院可以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合作,“在電子證據的取證方面互相指導,提高工作專業度。”

02、如果對於侵權人的打擊力度不大、侵權成本不高,則無法起到較大的警示作用。

對此,東莞理工學院法律與社會工作學院(知識產權學院)副教授李文偉表示,“建議增大賠償力度讓侵權人‘氣血兩虧’。”東莞市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高劍鋒也建議法院能夠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處力度,“強化民事司法保護,有效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

03、判賠、調解的數額還涉及到權利人相關證據的提交。權利人應該提交哪些證據?

對此,朱麗斯法官表示,“權利人可以更多提交關於知識產權權利的知名度、美譽度、市場佔有率等方面的資料,以增強法官對該知識產權權利的全面瞭解,從而在判賠標準上作出符合或接近該權利正常市場價值的考量。”

04、在知識產權案件中,權利人往往在取得侵權證據方面比較困難,因為知識產權的無形性和可複製性,侵權行為手段更加的多樣化和隱蔽化。因此,如何破解“舉證難”的問題也是研討會上討論的焦點。

對此,高劍鋒建議規範司法渠道的證據標準,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證據標準,制定證據指引,著力解決權利人舉證難問題,減輕權利人舉證責任負擔。同時,部分與會人員也表示,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的決定》(下稱《決定》)將施行,《決定》中關於電子數據的舉證以及證據的調查收集和保全都有明確的規定,將有力幫助法院破解“舉證難”的問題。

除了法院方面的努力外,朱麗斯法官也建議權利人根據取證難度和效率選擇不同的取證方式,既要抓住取證的時機,也要注重取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取證方式包括公證取證、律師見證、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還可以向行政執法部門投訴通過行政查處獲取證據。”

東莞第一法院作為東莞市第一家擁有部分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十年來知識產權審理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專業化水平不斷提升。未來東莞第一法院將繼續加強司法保護,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提升司法審判能力,同時加強調研和總結、加強司法公開,積極與各部門溝通協調,共同建設知識產權保護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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