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後,由“賣藥品”到“賣服務”,你住院的費用真的降低了嗎?

2017年醫改政策要求,醫院取消藥品加成,調低功、檢、放項目價格。這就造成醫院收入減少,為保障收益性問題不變的情況下,醫院這樣做的:

我們以某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為例(各類型各級別醫院收入構成差異較大),說明藥品加成取消及項目價格體系中功、檢、放項目價格降價30%以上,這倆大因素影響,如何調整項目價格體系中功、檢、放以外項目價格幅度,方可保證各醫院"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目標的實現?

醫改後,由“賣藥品”到“賣服務”,你住院的費用真的降低了嗎?

收益性總量不變,結構調整:

a.醫院年減少收入=年藥品減少收入0.5217億元+功檢放項目年減少收入1.05億元=1.57億元

b.推論:功、檢、放以外項目擬提價補增的平均幅度=減少的收入1.57億元/原除功檢放以外的項目收入2.5億元=62.8%

(1)90%通過價格補償,調整(升)項目價格體系中功、檢、放以外項目價格平均補增幅度=62.8%*90%=56.52%≈57%

(2)5%通過財政專項補助,財政補助額=年減少的收入總額*5%=1.57億元*5%=785萬元。

(3)剩下5%由醫院自行消化,自行消化額=年減少的收入總額*5%=1.57億元*5%=785萬元。

醫改後,由“賣藥品”到“賣服務”,你住院的費用真的降低了嗎?

C.應用--調整價格:

(1)醫療項目價格體系中功、檢、放以外的項目價格=醫改前功、檢、放以外的項目價格*(1+57%)=1.57*醫改前功、檢、放以外的項目價格。例如,原日床位費為20元,可調為20*1.57=31.4元,又如,原某項手術費10000元,可調為1.57*10000=15700元

(2)醫療項目價格體系中功、檢、放項目價格=醫改前功、檢、放項目價格*(1-30%)=0.7*醫改前功、檢、放項目價格。

例如,原螺旋CT增強掃描250元/每部位,應調為175元/每部位,又如,原彩色B超每部位90元,應調為63元。

D.預測:“收益性”總量不變,結構調整,會使該醫院年減少利潤

=(調價增補的收入(2.5億元*57%)*除功檢放項目以外的項目平均收入利潤率20%.+財政補助0.0785億元)-醫院醫改減少的利潤

=(0.285億元+0.0785億元)-0.927億元=-0.5635億元

綜上所述,醫改政策的實施,醫院售藥零加成與調降功、檢、放項目價格30%,通過調升功、檢、放以外項目價格,滿足“總量控制,結構調整”這一政策,演繹為效益型總量控制暨收益性總量控制兩種。經過以上分析可知,二者結果差異甚大。根本區別在於:減少收入的項目與提價的項目,兩者的收入利潤率不等值(45%-20%=25%)。效益型總量控制避免了收益性總量控制的缺陷。所以,做為老百姓的你只有掏錢的份了。

醫改後,由“賣藥品”到“賣服務”,你住院的費用真的降低了嗎?

趙社民老師,高級會計師,醫院機構工作三十年。先後擔任三甲綜合醫院、民營綜合醫院的財務總監一職,對於做好醫院的財務工作有豐富的實戰經驗。老師將自身豐富的工作經驗轉化成《醫院財務核算體系及賬務處理(公立與民營醫院通用)》一課程,課程深入講解了醫療機構的會計核算方法、成本控制等賬務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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