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記住“7不籤”,否則容易“違約”

隨著二手房市場規模越來越大,現在越來越多的購房者開始買二手房了。二手房交易和新房交易相比,流程更復雜、風險也更多。二手房買賣合同只要簽訂了就具備法律效力了,一旦購房者或者房東出現違約,就可能產生違約金。我總結了一下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容易產生糾紛的情況,

購房者在面對二手房買賣合同時,應堅持“7不籤”,也就是7種情況暫時別籤買賣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記住“7不籤”,否則容易“違約”

1、為確定以及具備購房資格不籤合同

現在有很多城市的住宅都是限購的,也就是買房需要購房資格。購房資格一般是需要本地戶口或者社保,外來人口買房大多是選擇社保買房。為了保險起見,在買房之前,一定要去社保局打印社保購買明細,並交給房產中介或者相關部門查看,確定自己具備購房資格。很多人自認為自己具備購房資格,結果在買房時才發現自己買的社保不符合規定或者自己已經有房,不再具備購房資格。如果沒有購房資格簽訂了買賣合同,那麼很容易造成違約,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二手房買賣合同記住“7不籤”,否則容易“違約”

2、沒確定貸款資格不籤合同

隨著房價越來越高,買房的人大多是選擇貸款買房。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會審核貸款人的徵信、銀行流水和收入證明,如果其中一項不符合規定,那麼就可能被拒貸或者降低貸款成數。徵信是貸款申請的門檻,如果徵信不良,將直接被拒貸。買房前,一定要去銀行或自助機上打印徵信報告,確保自己的徵信沒問題。千萬不要自以為沒問題就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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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沒房產證的房子不籤合同

市場上存在一些價格便宜,但是暫時未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需要先交錢,等拿到產權證再過戶。這種房子風險極高,是存在“一房多賣”或者被查封風險的。所以沒房產證的房子不要買,不要籤買賣合同。

4、沒確定費用明細不籤合同

有很多人在看到喜歡的二手房後,馬虎瞭解了一下過戶流程和費用,就要求房產中介把房東叫來籤合同。結果簽了合同後,才發現需要交的費用這麼多,但這個時候為時已晚了,想要後悔就得承擔違約責任。在買二手房時,一定要讓房產中介列個買房所需費用的明細,在接受的情況下再籤合同,如果要講價,在講好價後再籤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記住“7不籤”,否則容易“違約”

5、沒有產調不籤合同

產調是指的房屋產權調查。產調可以查詢到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是否存在限制、是否存在查封、有幾個產權人等信息。如果房屋連產調都沒做,這些情況都瞭解不到,而且連產權證的真偽都沒辦法辨別。所以籤合同之前必須要做產調。

6、對合同有異議不籤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大部分都是格式合同,而每套二手房都有不同的情況,很多二手房除了格式條款以外,還需要加一些附加協議。比如有些合同未約定物業保證金,或者買賣雙方需要自行約定的事項。如果合同還未完善,附加條款未擬定好,是不能籤合同的。需要將買賣雙方約定的事項全部白紙黑字寫好後,才能籤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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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產權人“未到齊”不籤合同

如果是共同所有的房子,產權證上有多少人的名字,就需要多少人簽字。如果有產權人確實無法到場,也需要提供委託公證書,夫妻雙方有一方不能到場,可以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證明書,這樣代表所有產權人是同意出售此房的。如果未得到所有產權人的同意就出售此房,就算簽了買賣合同,都是無效的。所以購房者在買房時一定要確定房屋的所有產權人都是同意出售此房的。

以上這7種情況在未確定之前,都不能輕易簽訂買賣合同,否則後期很容易出現糾紛,或者導致購房者違約,造成財產損失。以上買賣合同的“7不籤”和購房者息息相關,希望購房者在買二手房時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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