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壽阜陽中支違法聘無資格高管 兩任總經理遭罰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6日訊銀保監會網站於4月30日發佈阜陽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阜銀保監罰決字〔2020〕5號、6號、7號),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阜陽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百年人壽阜陽中支”)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高管違法違規行為,銀保監會阜陽監管分局對其罰款4萬元,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七條。

白柳時任百年人壽阜陽中支總經理,對百年人壽阜陽中支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期間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高管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銀保監會阜陽監管分局對其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

吳大爽時任百年人壽阜陽中支總經理,對百年人壽阜陽中支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間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高管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銀保監會阜陽監管分局對其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行政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

銀保監會2015年7月20日發佈關於白柳任職資格的批覆,核准白柳百年人壽阜陽中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銀保監會2019年1月2日發佈關於吳大爽任職資格的批覆,核准吳大爽百年人壽阜陽中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據天眼查信息顯示,百年人壽阜陽中支現任總經理為關愛軍,法定代表人為吳大爽。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違反本法規定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除分別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至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對該單位給予處罰外,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

本文源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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