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到底是不是金国的间谍呢?

密探零零发


秦桧到底是不是金国的间谍?这在秦桧把持朝政独任宰相期间,由于秦桧父子监修国史,又禁止百姓纂修私史,这在史书中无稽可查,不过常言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秦桧的所作所为还是有迹可寻的。

靖康之难,秦桧与徽、钦二帝以及一班文武大臣和皇亲国戚都被掳北去送往金国,成了金国的阶下囚,不过秦桧虽然成了俘虏,但他凭着阿谀献媚的本事,竟然受到了金国的宠遇,秦桧首先重金贿赂粘罕,在粘罕的引荐下,金太宗吴乞买召见了秦桧,金兀术还专门设宴加以款待,让宋朝宗室美女给秦桧敬酒,秦桧就这样卑躬屈膝地投靠了金国,金主吴乞买把秦桧赐给他的弟弟挞懒处当差,让秦桧为金国出谋划策。

金兵南侵,虽然灭亡北宋,俘虏了皇帝。可江北的平民百姓,誓不从敌,奋起反抗,宋人自为寨栅,群聚以守。金国高层统治者没办法,就在柳川召开会议,决定派秦桧归宋,决定:“以和议佐攻战,以僭越诱叛党”, “阴以桧约”,金国女真统治者们把这个决策告知秦桧,要他回南宋后,“俾结和议为内助”(《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就是要秦桧南归充当内奸,从内部破坏南宋的抗金事业。秦桧当然非常乐意,结果女真统治者也就“纵之南归”了。

挞懒再次率金军南犯,秦桧为随军参谋,一路上为金兵摇旗呐喊,还招降了秦桧的岳父等人,使金军不废吹灰之力轻易占领了几座宋城。

挞懒攻占楚州山阳时,秦桧与妻子王氏及婢仆一家,离开兵营,取路涟水军水寨,返回宋朝,秦桧一行众人的归来,在当时就引起了人们的怀疑,这在《宋史.秦桧传》中也有记载:桧之归也,自言杀金人监己者奔舟而来。朝士多谓桧与栗、傅、朴同拘,而桧独归;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岂无讥诃之者,安得杀监而南?就令从军挞懒,金人纵之,必质妻属,安得与王氏偕?

秦桧回到南宋,见到高宗就说“如欲天下无事,南自南,北自北”并奏上自己所起草的与挞懒求和书,这是秦桧在金庭首倡议和共同谋划,秦桧自己也夸口说跟随挞懒多年,深得其信任,此书送去,定能化干戈为玉帛,使天下太平。赵构听后高兴万分,并任命秦桧为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右相)。

然而此时此刻此策的秦桧牛吹大了,他的计划遭到文武大臣和将士们的共同的反对,因为当时的赵构及众文武将士多是北方人,按照秦桧的策划,不仅南宋政权和军队都要解体,赵构本人也将无所归处,自投罗网。秦桧被弹劾去职。

秦桧被罢相后,赵构并没有停止与金国议和,但是当乞和的宋使去往金营谈判时,却处处碰壁,无人接待,挞懒还特意交待提醒宋使:“秦桧熟知我朝,有事可以问他”,这显然是对赵构施加压力,要他重新起用秦桧。赵构无奈,秦桧至此官复原职,至此官运亨通。秦桧靠的就是挟虏以要君。


德厚致远






靖康之变时,两任大宋割地使的秦桧因为反对立张邦昌为帝,也被金人虏走

去往金国的半道上,秦桧便与完颜昌(挞懒)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友谊
~《靖康稗史笺证.之六.呻吟语笺证》


~《呻吟语笺证.鹤林玉露卷五.格天阁》

在完颜昌手下,秦桧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走上了人生的第二个巅峰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二十八》

建炎三年九月南下抓赵构的征途中,秦桧作为金军随军转运使,陪同完颜昌亲切接见南宋议和使臣



建炎四年十月,秦桧突然回到南宋,大家都觉得此事十分诡异
秦桧自称带着老婆、婢女兴儿、小仆砚童、老手下翁顺、高益恭等人杀掉金人看守逃回南宋

可是,大家看着秦桧一伙的阵容,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群人背着一千串钱还能杀人逃命


~《朱子语类.本朝五》

朱熹也认为秦桧行迹可疑,但是也只是怀疑。老百姓可不管这一套,在临安城里到处张贴“秦相公是细作”的小广告


~《要录.卷三十八》


作为严谨的史家,李心传归纳了秦桧回归的四大疑点,虽然满腹疑问,但却没有实证,“未敢臆决”秦桧一定是奸细


毕竟,当年秦桧乞立赵氏,忠名满天下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二十》


按南宋流传版本,靖康二年,秦桧坚决反对立张邦昌为帝,请求金人保留钦宗的皇位

金人保存着的原文却是


~《靖康稗史笺证.南征录汇笺
证》

秦桧反对立张邦昌的原因是因为张邦昌是一个老政客,金军北归后,很可能会“奸雄窃发”,使金人不能达成目的

秦桧建议金人立赵宋皇室中没有从政经验的人做皇帝,秦桧认为立这种傀儡既容易控制,还可以让想造反的人找不到借口

从金人前脚刚走,张邦昌便还政于赵构看,秦桧政治嗅觉极其敏锐,只是当时金人没有理解到秦桧的赤诚



秦桧在靖康年的表现究竟如何,他又是怎样回到南宋?这个问题朱胜非早有答案,只是苦于没有确凿的证据,史家只作收录而无法轻易采信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八》

朱胜非在建炎三年和绍兴二年两任宰相,与秦桧同朝为官。他有不可言说的消息来源也未可知





《大金国志》记载:金宣宗时期,金军屡次被蒙古打败,宣宗与大臣们商量应对策略,这时候,秦桧便被当作成功案例拿出来说事


~《大金国志.卷二十四》

建炎四年,金国北有蒙古寇边,内有契丹和汉人造反,南宋的抵抗越来越强烈,粮草供应困难,军中夜惊成为常态,说个梦话“宋军来了”都可能导致炸营,金军已无之前的锐势

粘罕、挞懒等人便想到了与南宋议和,以捞取好处,稳定局势,积蓄力量


~《大金国志.卷二十四.金直院孙大鼎上疏》

孙大鼎高度肯定了秦桧的功绩:

1.诛、废南宋不愿议和的将相大臣;

2.割让土地,划定边界;

3.遣返南逃之人,交出降官家眷;

孙大鼎指出,放归秦桧是当年最佳决策,秦桧尽忠职守,为大金国延续百年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秦桧这一辈子干的远不止杀岳飞这一件大事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六十九.林泉野记》
~《朱子语类.本朝五》



简单来说,秦桧残害忠良,倡和误国,挟虏要君,败坏吏治,暗增民税以致饿死者众,弱化南宋国防力量,遣返归正人以绝遗民归顺之心……

如果《大金国志》的说法成立,秦相公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最成功、最敬业的间谍




为国钓鱼


论证一个论点靠的是证据所形成的证据链。于对这个问题,我的论点是,秦桧是金国的卧底!秦桧也是杀岳飞的主谋!高宗主导杀岳飞的可能性不大。

《宋名臣言行录》别集下卷八《岳飞信国武穆王》记载:自兀术复取河南,飞深入不已,兀术以书抵桧,曰:“尔朝夕以和请,而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尔后可和。”桧与俊谋,置飞于死地矣。这个历史记载在《皇宋中兴四将传》卷2,《宋史·秦桧传》和《中兴大事记》等正史野史中都有记载!可见不是空穴来风。

秦桧做为南宋的丞相为什么帮助金国杀害岳飞呢?

现在先从秦桧杀岳的动机开始论证:

一、秦桧是金国派潜的间谍!

证据1

秦桧投敌:

宋高宗建炎元年四月,金军驱掳宋徽宗赵佶、宋钦宗赵桓北上,把张叔夜、何栗、孙傅、秦桧、司马朴、陈过庭等都一并押走。到达北方后,孙傅等人都守节不屈,唯独秦桧屈服于威逼利诱,见风转舵。 《鹤林玉露》 卷5,《格天阁》记载:秦桧“既至虏廷,情态遂变”,就是说秦桧被掳至金国后立即叛国投敌。

徽、钦二帝和北宋王朝的其他宗室大臣在被俘北去的时候,都受尽了金兵的折磨。燕王赵俣因绝食死在路上,金兵用马槽来收敛他,马槽不够长,“犹露双足”。宋徽宗在途中口渴,也只能“摘桑堪食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

徽、钦二帝在备受凌辱之后,被“移居韩州”,并且还经常遭到金人的鞭打。宗室晋康郡王赵孝骞等九百余人,也徙“至韩州同处”。金国女真人对他们不仅在政治上百般凌辱,而且在生活上也极为苛虐,“仅给田十五顷,令种莳以自养”(《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

在当时的宋朝俘虏中,只有秦桧是唯一能享受特殊待遇的人物。

由于金国统帅粘罕的推荐,金国皇帝对秦桧极为赏识。在流放徽、钦二帝及其他赵宋宗室大臣时,惟独秦桧不被流放,惟秦桧“不与徙”(《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并将秦桧赐给金国元帅左监军挞懒为“任用”, “任用者,犹执事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

在当时的宋朝俘虏中,只有秦桧是唯一能享受特殊待遇的人物。 金太祖的四太子完颜兀术,还专门宴请秦桧,而左右侍酒的人,也都是“中都贵戚王公之姬妾”(章颖著《皇宋中兴四将传》卷2《岳飞传》)。金国贵族轮流宴请秦桧,席上金国贵族的姬妾作陪,秦桧生活得十分愜意自在。 秦桧得到这样的知遇之恩,自然受宠若惊,感恩戴德,便卑躬屈膝地投靠了金国女真人,依金国权贵挞懒“以居”(《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谄事挞懒,顷心为之用”(《鹤林玉露》卷5,《格天阁》)。 挞懒也优待秦桧,“亦厚待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4)。 其夫人王氏也和兀术打得火热,秦桧不加理会。 建炎三年,南宋使者张邵出使金国,他会见挞懒时就亲眼见到“前御史中丞秦桧在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8)。

证据2

秦桧受金国派遣潜回南宋做卧底:

a、《大金国志》卷7和卷24记载:天会八年,金国贵族在黑龙江柳株开会,制定了“以和议佐攻战,以僭逆诱叛党”的对宋新战略。决定向南宋派遣卧底来实施这一战略,以弥补正面战场的不足。会上有人提出派张孝纯,宗翰(粘罕)认为不妥,言道:“此人河东失节,人谁不怨,便去如何得位?得志,唯有桧可用。”。于是秦桧被金国选定为潜回南宋的最佳人选。

b、秦桧在《北征记实》中写自己在北国的行为和南归的经过,自己都更改了三次,而且作证的证人也一换再换。为什么?有这么难忘的经历,秦桧竟然会次次回忆不同,岂不怪哉!间歇性失忆?非也!

《金国南迁录》记载:……孙大鼎又疏曰:“古今殊时,事势亦异,……天会八年冬,诸大臣会于黑龙江之柳林,陈王悟室忧宋氏之再兴,其臣如张浚、赵鼎则志在复仇,韩世忠、吴玠则习知兵事。既不可以威服,复构怨之已深,势难先屈,欲诱以从,阴纵秦桧以归,一如忠献王之所料。及诛废其喜事贪功之将相,始定南疆北界之区画,然后方成和议……”。 在《大金国志》 卷7和卷24载;金国天会八年秋,金国上层在黑龙江柳株开会, 会上,金完颜阿骨打的远房侄子陈王完颜兀室,担心“宋氏之再隆”,可是单凭军事力量又“不可以威取”,于是认为要想方设法从南宋内部进行破坏。 因此决定实施“以和议佐攻战,以僭逆诱叛党”的策略,议定让秦桧做为金国的内应潜回南宋。在这次会议上有人首先提出派张孝纯,粘罕认为不妥,言道:“此人河东失节,人谁不怨,便去如何得位?得志,唯有桧可用”。

c、《金国南迁录》中记载:金国大臣考虑南宋复仇事,议及放纵秦桧归国,鲁王说,只有放宋臣先回,才能使他“顺我”。忠献王粘罕说:这件事在我心里已酝酿三年了。只有一个秦桧可用.我喜欢秦桧这个人,所以才把他“置之军中”,不到半年,“其言皆验”,秦桧他不仅已经投靠了我们,而且还提出了“南自南,北自北”的策略。“若纵其归国,必是得志,可济吾事”。 表面上虽然拒绝,而内心中经常能“委曲顺从”。

d、《三朝北盟会编》卷220记载:天会七年(南宋建炎四年),金太宗召开了一次“内阁会议”,商讨如何消灭南宋。这次会后,决定派出特工,作为内应,打入南宋高层内部,瓦解抗金力量,争取时间。谁能够担此重任?最后金人一致认为秦桧最合适。

e、金人决定放秦桧南归, 金国女真统治者们就把决策告知秦桧,“阴以桧约”,要他回南宋后,“俾结和议为内助”(《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即是要秦桧南归充当内奸,从内部破坏南宋的抗金事业。 结果不出粘罕所料,秦桧回到临安就力主和议,窃踞相位,专权擅国,残杀抗金将领。

“建炎四年,金攻楚州,乃使乘船舰,全家厚载而还,俾结和议为内助。”

~《林泉野记》

~《中兴姓氏录》

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记载:“秦桧随敌北去,为大帅达兰(挞懒、完颜昌)任用,至是与其家俱得归。桧,王氏婿也,王仲山有别业在济南,金为取千缗赆其行。然全家来归,婢仆亦故人,知其非逃归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8

《朱子语类》本朝五记载:“因话及秦丞相,问:[当时诸公皆入虏,渠何以全家得还?](朱熹)曰:[此甚可疑。当和亲时,王伦自虏至,欲高宗屈膝,中外愤怒。秦老出,有人榜云:“秦相公是细作”。

《宋史·秦桧传》记载:洪皓从金回国,颇有名节,因他传达金帅室睰的话,直翰苑不到一个月就被逐去。室睰,是粘罕的心腹。最初,粘罕军至淮上,秦桧曾替他草拟檄文,被室睰看见,故趁洪皓归来给他捎信。秦桧以为士大夫没有知道他的所作所为的,听到洪皓的话,深为不满,于是令李文会论奏他。

f、南宋派魏良臣等人出使,宋高宗虽然也愿意屈膝称臣,但是金国女真人此时还不愿意立即与之和谈,所以过了一个多月,挞懒就打发魏良臣、王绘回南宋,临行时又再三地加以责难,指责南宋缺乏讲和诚意,指责南宋一面讲和,一面抵抗金军,还罢去“大好人”秦桧的官职,“一面讲和,又一面令人来掩不备”“终为将臣所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1)。

而且,在宋使魏良臣、王绘等人返回南宋之前,金军统帅挞懒还特意交代南宋使者说:“本朝事体,秦桧皆知,若未信,且当问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82)。

南宋使者魏良臣、王绘这次出使金国,先后见到过三个金将,他们三人都异口同声地问起秦桧,并别有用心地赞扬秦桧:

金军将领聂贝勒质何南宋朝廷之所以罢秦桧相,是否是因为他从金军回去而对他有所怀疑;

挞懒亲信宵揭录有意褒扬秦桧是个大好人,

金军统帅挞懒更是要挟南宋必须信任并重用熟知金国情况的秦桧。

所有这些,当然不是偶然的事,金人“数问桧,且称其贤,乃知桧之策出于虏意也”(《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以上这些史实表明了金国女真人对秦桧的下落极为关心,一再打听,同时也表明了金人普遍对宋高宗罢免秦桧相位的不满。

因为秦桧被罢相,对于金人推行“以和议佐攻战,以儹逆诱叛党”的策略,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所以,金人一见到南宋的使者,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发泄他们的不满,并特意褒扬秦桧。很明显,金人是在向南宋朝廷施加压力,要求宋高宗重新任用秦桧为相,否则,宋金和谈就休想成功。

证据3、

秦桧做金国走狗实例:

a、建炎三年秋,金国分路南侵。这次南侵,挞懒带兵攻取淮东。过去秦桧为御史中承,又是南方人,对南宋的情况很熟悉,挞懒就利用这条走狗,“命桧以任用偕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38)。

在金军这次南侵中,秦桧如何为挞懒当“参谋”的详情,已不得而知,现在所知的 是秦桧在这次南下中卖国最露骨!他积极的为金军做带路党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8、卷29和《大金国志》卷13载):“ 金军再次南侵时,秦桧做为金国挞懒军的“随军转运使”南下,在金军围攻楚州时,秦桧曾为金军写檄文劝降楚州军民,被楚州军民严辞拒绝。 (秦桧为挞懒劝降宋将的目的虽未达到,但秦桧的行为却表现了对金国主子的忠心。)秦桧还运用亲属关系积及劝说各城守将投降,在他的斡旋下,秦桧的岳父献抚州,秦桧的妻弟献洪州,秦桧岳父的哥哥献袁州”。

b、

秦桧是金国的间谍,最直接的证据就是秦桧向金兀术揭发了南宋的情报工作者宇文虚中,还将宇文虚中的家人全部遣送到金国,这无疑是送羊入虎口,宇文虚中全家被金国灭族。

建炎二年,高宗赵构寻求出使金国使者,宇文虚中毅然应诏使金,被软禁。转年,由于宋金之间关系略有松动,金人放宋使回江南,宇文虚中言道:“二帝未归,我不能回去。”独留虎狼之国。由于宇文虚中仪表堂堂,文采卓然,金人爱其才艺,“加以官爵,(宇文虚中)即受之”,使得后来的宋使洪皓等人很鄙视他,实际上宇文虚中心中怀有更大的抱负,忍辱负重,以成将来大事。他在金朝,每每派人持密信告以金国虚实,金人每次南侵,他也想方设法予以阻劝,真正是身在金营心在宋。可恨的是,秦桧奸邪,他把宇文虚中为宋朝内探的实情告予金国。更有甚者,秦桧为金人出主谋,尽迁宇文虚中家属于金国。宇文虚中得讯,以密信转告南宋朝廷说,若金人索取我家属,请告知他们我的家属早已在靖康乱中失散。不料,秦桧接信后,派人前往时在闽中的宇文虚中一家,所有人丁一个不留,全部押送到金国。 金熙宗皇统六年(公元1146年),被秦桧出卖的宇文虚中被金国杀害,全家百余口也遭屠戮。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一十五记载:“虚中遭遇主上最先众人,往日在京城外迎奉,归城中粗殚犬马之力。今日之戹亦为国事分所当,为夫复何憾。…… 因金人拜天就刦杀之先期,以蜡青来告朝廷,欲为之外应。秦桧怀奸无状,且忌公功在已上,缴回蜡书会事变,觉公父子俱死,家无噍类,时年六十有七。……秦桧当国主和议甚力虏,人以士夫北留者,家属中为请,桧悉遣。如约显谟公方侍广平夫人闲居,桧谕旨监司迫遣老幼无一遗者继。…… 牙父虚中托以一事附伦奏云:若敌人来取家属愿以没贼,为言此语陛下必尝知之,以此验之。可见牙父虚中虽以一身持节在外,未尝不乃心王室。而其家属望朝廷主张之意,乃先定於十年前岂欲臣母子颠跻於道路而远徙於他邦哉!为桧所抑,竟不得对全家驱迫出境,闻者扼腕呜呼!”

c、

特别是秦桧在金军被歼的关键时刻,三次解救金军不灭,成了金人的大救星。

第一次,是在郾城大捷和朱仙镇大捷后,金军向北逃窜,在岳家军将要发起围攻汴京扩大战果时,秦桧先让张俊、刘锜等军回撤,导致岳飞处于孤军无援的境地,最终怂恿高宗以十二块金牌调岳飞回撤。

第二次,在1141年秋也就是岳家军北伐的次年,吴璘率部主动出击金军,在取得剡家湾大捷后包围了腊家城,困住了近3万金兵,结果却在即将破城全歼敌军之际,收到了秦桧以朝廷的名义勒令他“撤兵归戍”的金字牌。这已经是在明目张胆的为金军保驾护航了!

第三次,《宋史·秦桧传》记载:“十一年,兀术再举,取寿春,入庐州,诸将邵隆、王德、关师古等连战皆捷。杨沂中战拓皋,又破之。桧忽谕沂中及张俊遽班师。韩世忠闻之,止濠州不进;刘锜闻之,弃寿春而归。自是不复出兵。”可以看出,秦桧是金国的奸细。 这已经是在明目张胆的为金军保驾护航了! 其做为金国内应的汉奸行为昭然若揭!

宋金议和,是在金国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的。 绍兴十年,金国内忧外困:高层经历了2次血腥的内讧残杀;由于贪狡无信,不仅连续失去昔日的盟友,还先后和黄头女真、蒙古部落等开战,本来就少的兵力,更加捉襟见肘。《金史·宗弼传》 金兀术言道:“吾大虑者,南宋近年军势雄锐,有心争战,闻韩、张、岳、杨,列有不协,国朝之幸。吾今危急,虽有其志,命不可保,遗言于汝等:吾没后,宋若败盟,招贤用众,大举北来,乘势撼中原人心,复故土如反掌,不为难矣”! 从中可以看出力量反转的战机出现了。 当时的金国不仅兵老气衰,而且缺乏良将,皇族诸名将皆亡故殆尽,仅靠金兀术独自维持。因此金国 灭宋的雄心已消失殆尽。于是金兀术便审时度势,由主战而转向主和,但他绝不是为了和平,而是休养生息养精蓄锐, 为金国获取了战略缓冲期, 待到恢复元气后再消灭南宋!1148年兀术临终时,在“临终遗行府四帅书”中披露:“……十五年后,南军衰老,纵用贤智,亦无驱使,无虑者三也。俟其失望,人心离怨,军势隳堕,然后观其举措,此际汝宜一心选用精骑.备具水陆,谋用才略,取江南如拾芥,何为难耶?尔等切记吾嘱”。(《三朝北盟会编》[丁]炎兴下帙115引李大谅《征蒙记》而秦桧的议和主张正是在策应金人的战略规划,因此上演了杀岳换议和的闹剧!

《宋史·秦桧传》〈兀术遗桧书〉载:“汝朝夕以和请,岳飞方为河北图,且杀吾婿,必杀飞,始可和。”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故力谋杀之。(可见金国把杀岳飞做为议和的条件)

秦桧议和杀岳,表面上看是替高宗打算,实际上他另有图谋。因为他做为金国的内应,身负破坏南宋国防体系的任务,干掉南宋大将,为金国灭宋扫除一切障碍才是他最主要的目的。 《三朝北盟会编》卷195记载:“焘所言皆切中时务,秦桧方主和,惟恐少忏虏(金)情,故事皆不行。” 就是说作为宰相的秦桧,不根据形势加强军备;下属把重大敌情和军情报上来后,竟然惟恐敌人不高兴,影响了和议;不做部署,悉置不问。秦桧最先秦桧准备先拿影响力最大的韩世忠开刀,岳飞仅是次要对象。只是事情发展一波三折,谋害韩世忠不成,岳飞成了替身。

二、而在杀害岳飞的事件中,高宗身处什么角色呢?

证据1、

岳飞被请入大理寺时,赵构对秦桧说:“刑之所以止乱,勿妄追证,动摇人心”。对高宗的指示,秦桧直接无视。《宋史·张宪传》

秦桧告知赵构岳飞已经入大理寺后,赵构面谕:“凡事必谨于微,若事已成,则难改……非特谨微,亦所以保全之也。”《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四十二。

南宋史家章颖的《岳侯传》记载:“桧密遣王贵前去谋陷侯,王俊王贵等观望桧,奏张宪岳云:欲谋反等事,俄将张宪岳云:杻械送大理增根勘。上闻惊骇,秦桧奏乞将张宪与飞同证,明其事是,时侯尚不知。”

这些事说明,赵构真正想杀的人只要秦桧想保,就可以在赵构眼皮下平安地富贵终老;赵构想保的人一个都没保住,除非象后来保杨存中那样拼命。赵构恬堕猥懦不假,但他还没有傻到把忠于自己的势力清除干净给秦桧让路的地步。

证据2、

世传高宗曾下达“岳飞特赐死”的诏书,这道诏书的史源,附见于事后抄录的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申进尚书省札子,对于下达诏旨的日期则无交代。但问题是,岳飞正是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杀。在同一天里面,刑部、大理寺将案卷申进尚书省,然后取得圣旨、形成诏书,再将岳飞杀害,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诏书的形成有其复杂的程序。所以合理的解释,极可能是秦桧先斩后奏,迫使高宗追认而倒填圣旨,故而这道诏旨违反常例,未注明日期。与此相应,《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主审官第一次向高宗汇报岳飞案,是在岳飞被杀半个月之后。这与岳珂所述岳飞之死“初无有旨也”的说法相符。

邓广铭先生在早期的研究中也已经指出,岳飞案有“诏狱”之名而无诏旨之实。 尤其要注意一个细节:在现在可以查到的记录中,秦桧上报日期是岳飞等人被杀当日,一般这样的奏对程序至少也要用个十天二十天的。

秦桧打算要加以株连的那些人的罪状和刑名,匆忙间无法炮制出来。因此,是在对岳飞父子下了毒手之后,才用倒填日月的办法把判决书炮制出笼,也借此对其事实上的先斩后奏的行径痕迹作掩盖”。

《宋史·刑法志》中更有明确记载:“十一年,枢密使张俊使人诬张宪,谓收岳飞文字,谋为变。秦桧欲乘此诛飞,命万俟卨 锻炼成之。飞赐死,诛其子云及宪于市。…… 飞与舜陟死,桧权愈炽,屡兴大狱以中异己者。名曰诏狱,实非诏旨也。其后所谓诏狱,纷纷类此,故不备录云。”

证据3、

高宗被架空的历史记载:

a、《宋史 高宗本纪》结尾对宋高宗的评价:“ 其始惑于汪、黄,其终制于奸桧。”

南宋高宗朝,秦桧只手遮天,朝中大小之事,皆有秦桧拍板决定,因此趋炎附势之徒、逢迎拍马之匠、追腥逐臭之辈云集其麾下,为谋得一官半职不惜出卖自己的良知和灵魂,干尽了丧尽天良之事!秦桧其党羽遍布天下, 仅史料上出现的党羽就有70多人,其奸党集团的名单如下:

孙近、韩肖胄、楼炤、王次翁、范同、万俟禼、罗汝及、程克俊、李文会、杨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 徐嚞、 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 、刘一止 、江跻、吴表臣、程王禹、张焘、胡世将、林待聘 、胡安国 、勾龙如渊 、李谊、 朱敦儒、薛仲邕、王彥傅、杜思旦、 魏师逊、 江邈 、薛弼、 康倬、 张瑜、 詹大方、 秦熺、林一飞、 郑柟、 旬白、 王扬英、周执羔、 胡宁、 曹泳、 汤思退、 郑炜、 王扬英、 周夤、沈兴杰、 魏师逊、郑仲熊、沈虚中、董德元、 吕愿中、 张扶、 汪召锡、 徐喜、 张炳、 王伦、 赵汾、 ,王循友、 王安道、冯由义、 丁及、 高益恭、 孙靖等70多人,由此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帮派势力!

朝野找不出任何能与秦桧抗衡的势力。

b、《宋史·秦桧传》记载:“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 凡是和他一起处理政务的大臣,必须围着他的指挥棒转和他默契配合方能和平共处。许多做谏官的桧党经常按秦桧的指令弹劾不和秦桧集团一心的大臣,动不动就打小报告,曾经有过非桧党人士由中丞、谏议而擢升的十二个大臣,刚上位就被桧党弹劾下去,或者刚履职一个月,或者半年就被秦桧罢免的事发生。 朝廷中一般的龌龊委靡不振之徒,因为能和秦桧默契配合,马上就会被秦桧重用。由于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因此大量的无耻之徒趋炎附势的投靠到秦桧的门下,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秦桧一党在朝中形成了呼风唤雨顺我则昌、逆我则亡的政治帮派组织,大有将高宗架空之势。

c、《宋史》记载:“高宗初见秦桧能担当得和议,遂悉以国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高宗所恶之人,秦引而用之……高宗所欲用之人,秦皆摈去之,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

由于有秦桧一手创建出来的桧党集团做基础,秦桧晚年甚至还想取赵构而代之。在他的指使下,他的秦党集团加紧了篡位的步伐。 他指使进士施锷上文歌颂时政,永免其文解,从此颂咏献媚的人越来越多。 台州曾惇献诗,称秦桧为“圣相”。

绍兴二十五年,静江知府吕愿忠向秦桧献《秦城王气诗》,张扶上书请秦桧坐只有天子可以坐的金根车,王循友上书为秦桧加九锡, 设益国府官署,秦桧泰然受之。王循友因此 被秦桧升任建康知府。张瑜在秀州挂秦桧父子像,秦桧将他由摄知州升任正任知州。

《齐东野语》 记载:“桧暮年,颇有异志 ”。在当时的局势看来,秦桧取高宗而代之不是不可能。以他挟虏以要君的举动看来,秦桧取而代之肯定是早晚的事儿。所以因为他的指使,做为秦党一员的王循友才能如此明目张胆的建议给秦桧加授九锡一事。从而也能够看出秦桧的本意来。 加九锡,就是有要篡位做皇帝的兆头。纵观历史王莽、董卓、曹操、司马昭、 刘裕、萧道成、萧衍、陈霸先、李渊都曾从前朝受九锡,然后由自己或者儿孙创立新朝。

因为“九锡”之礼一般只有皇帝能够享受,所以被赐予九锡的人往往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下的权臣,或者干脆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比天子更具权势的枭雄。行“九锡”封赏大多是皇帝被迫的不得已之举,而且受赏者往往随后就有篡逆之事。自西汉开始,权奸大鳄谋夺帝位者,基本上形成固定模式,必先加九锡,然后以顺天承命的说辞,伺机顺手取代前朝江山,而且越玩越娴熟。

d、在绍兴十一年和议中,金国明确规定南宋终身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

南宋史家熊克在《中兴小记》中记载“初和议定时国书中有不得辄易大臣语”,因为秦桧的靠山是金人他才能稳居相位。

南宋史家叶绍翁的《四朝闻见录》乙集记载:制中又有“谋动干戈而未已”与“外欲生事强邻而开边境之衅,盖秦桧欲胁君固宠金人,又藉之以坚和好,盟书所载,不许以无罪去首相,故诬以侮兵云。”

其中的“不许以无罪去首相”意思就是:如果秦桧没有犯什么大错误的话,南宋不许罢他的官,言外之意就是让秦桧变成终身宰相,要南宋不得把秦桧的相位换掉。

秦桧由于有金国主子撑腰,由此更加飞扬拔扈。更不把高宗放在眼里,“由是中外大权尽归于桧,非桧亲党及昏庸谀佞者,则不得仕官,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间”。

由于秦桧多年来一直把持朝政,党羽众多,秦党已经控制了朝廷的 台谏(话语权)、枢密(兵权)、吏部(人事权)等 各个要害部门。 秦桧 不仅在处理政务上独断专行不把高宗放在眼里,而且由于势焰熏天使高宗感到生命受到威胁。高宗每当上朝,靴筒都暗藏利刃,以防秦桧一党的暗害。 平常秦桧进献的食物,高宗收下以后并不食用,命人偷偷扔掉。生病不得不用药时,也总是让人先尝,确定无毒后才敢服用。始终如此,从来都不敢大意。 如此被架空,甚至狼狈到上朝时还得身揣利刃以防秦桧一党暗害! 史料记载,秦桧死后,宋高宗赵构长出了一口气:“哈哈!老匹夫死,我往后再也不用在靴子里藏着一把匕首了”——见《宋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二“桧亡故朕今日始免靴中置刀矣” 。 朱熹在《朱子语类》卷131中指出:“秦太师死,高宗告杨郡王云:「朕今日始免得这膝裤中带 匕首!」乃知高宗平日常防秦之为逆。但到这田地,匕首也如何使得! ”混得如此的狼狈,实在是高宗有眼无珠远君子近小人的结果。

e、《宋史•秦桧传》记载:“桧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桧死,帝方与人言”。 《林泉野记》 记载:“御前诸处,奏到绝少,乃是桧意。”

可见有关国家大事奏折到不了高宗的手里,连掌握高宗生死脉搏为赵构所倚重“朕之司命”的王继先都能被秦桧收买过去通风报信加站队了。高宗对此心知肚明,对秦桧又恨又怕。很想除掉他,但又没有十足的把握。再者秦桧有金国做后台,更让高宗不敢下手。加之高宗早年的经历,令他很没有安全感,更缺乏魄力和勇气,因此只能疑神疑鬼,度日如年。

f、《宋史》记载:高宗对秦桧说:“近来在朝堂轮对时,大多臣下都请求取消轮对。百官轮对,正是皇帝想听听在宫中听不到的话,可令大家检举约束。”秦桧擅政以来,堵塞言路,蔽上耳目,凡一时献言者,不是歌颂秦桧的功德,就是造谣中伤善良的人。想说的又怕犯忌,畏谈国事,只用谈论销金铺翠,请禁鹿胎冠子类的话题来搪塞。所以皇上过问这事,也是防秦桧的蒙蔽。

g、《宋史》记载:衢州曾有盗贼出没,秦桧在未奏请高宗的情况下派殿前司将官辛立率领一千人去捕盗,私自动用皇帝卫队没报告皇上,说明秦桧已经和卫队主官辛立暗通款曲,有了政变弑君的能力,因为只有高宗才能调动自己的卫队。晋安郡王进宫说这事,高宗大惊,诘问秦桧,秦桧说:“不值得上烦圣虑,所以没汇报,平盗后立即奏报。”秦桧退下后探问原因,知道是晋安郡王说的,就上奏说晋安郡王正居秀王丧期,不应该给他俸禄。致使郡王每月少拿俸禄二百缗,皇上无奈拿出内帑给晋安郡王来安抚他。

从中可以看出,秦桧连赵构的贴身卫队都能支配,难道高宗还不是被架空吗?

秦桧死后,赵构手诏“年来台諌用非其人,与大臣为友党而济其喜怒,朕今亲除公正之士以革前,继此者宜尽心乃职,宜惟结主知,毋更合党缔交,以乱成法”(《中兴小记》卷36)。”赵构在诏书里说:“历年来台谏(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被秦桧安插的人都不是好东西,这些人和秦桧结成奸党迎合秦桧的意思陷害忠良,朕今天把以前这些奸党人员革除,亲自把公正人士安排在这个岗位,这些继任者要尽心尽职,应该把接触到的真相只告诉我知道,切莫结党营私,败坏纲纪。”

从中可以看出,高宗在秦桧活着的时候因为有金国“终身不去相”的约束,不敢把秦桧怎么样,秦桧死后马上对秦党进行清洗,难道高宗还不是因为被秦桧架空了吗?

岳黑秦粉的论点是高宗让岳飞死,可是理由并不充分,历史上在其位不谋其政的现象比比皆是,原因不是被架空就是堕政,如明熹宗属于堕政而让魏忠贤独揽大权,这时在朝臣眼里魏忠贤就是无冕之王,而魏忠贤也确实迫害了许多良臣,熹宗却一概不过问。宋高宗和明熹宗相同之处是皇权被臣下窃取,不同之处是高宗被秦桧架空,熹宗是自己神隐。而秦桧架空高宗是有大量的史料做支撑的。

《朱子语类》本朝五记载:“ 窃意秦老只是要兵柄入手,此事做未成。若兵柄在手,后来必大段作怪。”

三、秦桧捏造的岳飞罪名不成立:

秦桧一党进行捏造岳飞造反的“证据”过程中,手段十分的卑鄙!

王明清《挥麈录馀话》卷2称岳飞狱案为“诏狱全案”,其中有两份原始文件传世,一是此书所载的王俊诬告状,二是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二所载的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大理寺状》(即《判决书》),逐一列举岳飞等人罪状,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判刑。限于篇幅,仅将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岳飞为因探报得金人侵犯淮南,前后十五次乃受亲札指挥,令策应措置战事,而坐观胜负,逗遛不进。及因董先、张宪问:张俊军马如何?言之道:“都败了回去也。”便乃指斥乘舆。向张宪、董先道:“张家韩家,你只将一万人,已跎踏”。及因罢兵权后,又令孙革写书与张宪,令措置别作擘画,又令看讫焚之,又令张宪虚申报四太子大兵前来侵犯上流。自是之后,张宪商议待反背而据襄襄阳,及把截江岸,两下令掳官私舟船。又累次令孙革奏————诬告岳飞以书信串通张宪谋反的张俊为此做证词,然而据《鄂国金陀萃编》卷24《张宪辨》记载:“另有“初八日随状陈首”的“小贴子”“契勘张太尉,说岳相公处人来,教救他,俊即不曾见有人来,亦不曾见张太尉使人去相公处。张太尉发此言,故要激怒众人背叛朝廷。”此为“尚书省敕牒”所载。就是说王俊的告词中已经说明他并没有看到有人到张宪军中给张宪捎来岳飞的信件,由此可知连王俊也否认张宪与岳飞通信,但是后来的冤狱却一口咬定两人通信谋叛。而这条罪状的物证全属子虚乌有,只好编成是王贵和张宪“当时焚烧了当”。

就是说,王俊根本没有看到所谓的密信,在没有物证的前提下,仅凭他的红口白牙就定案,你认为不是冤案?那好,请问?历代法庭上有在证据不充足的前提下给人定案的案例吗?当然有,内蒙呼格案!最终被定位为冤案。如果你是法官你会这么办吗?

岳飞的老部下王贵为这些证言作证,然而真实的情况却是王贵是在有把柄被秦桧一党捏在手里,他迫于无奈在秦桧一党拟好的状词上按了手押!

因为王贵在郾城之战时退缩被岳飞责罚,当时秦桧和张俊原以为王贵一定怨恨岳飞,可以引诱上钩。然而王贵却说:“相公为大将,宁免以赏罚用人,苟以为怨,将不胜其怨矣!”最后,张俊等人又以王贵家的阴私,进行胁持,王贵为了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被迫屈从 (《宋史》卷368《张宪传》

《刑部大理寺状》(即岳飞案判决书),里面指出南宋朝廷发布公告,不许岳飞等人申诉,其他人也不得代为申诉,既使有人到官府告状,官府也不得受理,这等于封闭了为岳飞伸冤的所有通道。南宋朝廷这么做,证明岳飞案根本经不起推敲,是一桩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

从战国时法家学派兴起后的历朝历代,审理案件要求人证物证俱全,审判符合程序经得起推敲,当事人认罪伏法,方能定罪。如果没有证据,当事人又不认罪,按诬告论处,不以定罪;如果证据不足或审判程序有漏洞经不起推敲,当事人又不认罪,视为疑案,应延期再判;如果证人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冲突,证人必须回避,其证言证物不予采信。依照这些基本原则,我们来看看这份判决书存在哪些疑点。

《刑部大理寺状》确定的岳飞罪名有三项:淮西之战坐观成败逗留不进,属于公罪,罪轻;指斥乘舆(对皇帝不敬)、写信让张宪岳云谋反,这两项属于私罪,罪重,岳飞就死在这两项罪名上。有的人说罪名是四项,还有一项是妄图消灭友军,理由是:岳飞曾给张宪、董先说“张家韩家,你只将一万人马去便了,已跎踏”,他们把“跎踏”解释为“消灭”,意即让张宪、董先各率一万人马去消灭张家军、韩家军,明显是古文水平不过关,翻译错误歪解语意。正确的翻译应是:“跎踏”即“拖沓”,岳飞这话翻译过来是:“关于张俊韩世忠,你俩率一万人马去救即可,这事耽搁了。”《刑部大理寺状》把这句话写进判决书,是认为岳飞自己都说耽搁了,把这作为岳飞淮西之战坐观成败逗留不进的罪证。

《大理寺状》称岳飞在淮西战役中犯了“坐观胜负,逗遛不进”的罪,与万俟卨等秦桧党羽弹劾岳飞的口吻完全一致。然而他们在这里使了个障眼法,故意把高宗和岳飞间来往书信的行程时间给隐瞒了!

岳飞从湖北鄂州发出奏报,最快5天到达杭州临安府,宋高宗给岳飞下达命令也是如此,这一来一去,最少要10天时间,因此岳飞每次发出奏报,均在10天后采取军事行动。如果不知道这些,就妄言岳飞进兵迟缓,纯粹就是不懂军事的无脑喷子行径。

很多人拿高宗二月二十六发给岳飞的御札为证,说这道御札证明岳飞确实存在“逗遛不进”过错。但这道御札前半段要岳飞“只在舒州听候朝廷指挥”,后半段又说让岳飞“闻敌虏又犯濠州……卿星夜趋庐州”,明显自相矛盾与事实不符,历代军事学家、史学家均认为是后来补上去的,因为金人再犯濠州、刘光世溃败、杨沂中被包围发生在三月初六,这已经是十天以后的事了,难道宋高宗早在十天前就已经未卜先知,知道刘光世将要溃败、杨沂中将被围歼?这不是笑话嘛,这也再一次证明了南宋国史被篡改是确凿无疑的。

从二月二十三到三月初九,岳飞奉命在舒州呆了十七天,韩世忠则原地待命二十多天,万俟卨弹劾岳飞和《大理寺状》称岳飞“坐观胜负逗遛不进”,指的正是岳飞按朝廷指令在舒州待命这段时间。从史料来看,岳飞停在舒州不进是高宗命令,指责岳飞“坐观胜负逗遛不进”纯粹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不实之词。

然而这条罪状是在岳飞辩驳“甚明”,行师“往来月日”可考,“竟不能紊”的情况下,强行诬陷定案。

第三条指斥乘與本是口说无凭,《刑部大理寺状》上记载董先诬告岳飞曾说:“我三十二岁上建节,自古少有。”此语被引申和篡改为“自言与太祖俱以三十岁为节度使”。这两句话都被定为“指斥乘舆”之罪。而董先被迫赴大理寺作旁证时,又说岳飞无“比并”太祖的“语言”。

岳家军中只有姚政与庞荣、傅选附会王俊诬告岳飞。在岳飞被捕下狱后,“岳家军”中除了上面这些参与诬陷的人外,大部分保持了沉默。董先在大理寺作证时说:“曾见岳飞言,我三十二岁上建节,自古少有,即不曾见岳飞比并语言。”翻译过来就是:“曾经听到岳飞说自己32岁就成了持牙建节的统兵大将,自古少有。没听到岳飞说和谁比肩之类的话。”这本来是很平常的言语,怎么就成了指斥乘舆对皇帝不恭敬呢?依《宋刑统》“原其本情,明证其咎”的原则,说岳飞指斥乘舆根本就是证据不足,证据不足要么应视为诬告,要么按疑罪从无处理才对。董先因为没有参与诬陷岳飞,被田师中迫害,一路贬官,后郁郁终于鄂州。

有人说岳飞说过“国家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这句话属于犯上,必死!我说不见得吧。暂且不论岳飞说没过此话,所谓“必死”是没有根据的。

当时因“指斥乘舆”罪判刑者非止一例。另有太学生张伯麟在壁上题写:“夫差!尔忘越王之杀而父乎!”用春秋时代的典故,讥斥宋高宗向杀父之仇屈膝,被判“杖脊,刺配吉阳军”。福州长溪县文士黄友龙在临安府余杭县“听读”期间,“醉酒作闹,语言指斥”,又是犯了骂皇帝的大罪,被“杖脊,刺配广南远恶州牢城收管”,服厢军的苦役。武官王世雄“作诗有指斥语”,被判“追毁出身以来告敕文字,除名,勒停,决脊杖二十,不刺面,配邕州牢城收管”,服厢军的苦役。

就是说即使“指斥乘舆”也不是非定死罪不可。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对于大臣对宋神宗的指责,宋神宗忍够了,想治官员大不敬罪,却被宰相拼命阻拦,宋神宗气的悲愤仰天高呼:“我做皇帝就不能痛快一回吗?”宰相章惇冷冰冰的说:“在我大宋官员面前,皇帝也不能痛快!”

2、“唐宋八大家”的另一位苏辙在对策考试中写文通篇指责宋仁宗,说他“宫中美女数以千计,终日饮酒歌舞纸醉金迷,皇帝坐朝不问国家大事,不关心百姓疾苦。”这张考卷引发轩然大波,考官认为苏辙诽谤皇上,建议严厉制裁,宋仁宗却很淡定,说:“我设立科举考试,就是欢迎敢言之士,苏辙指责我的过错,刚直不阿,出于爱君之心。”苏辙不但没有获罪,还被任命官职,得到特别的嘉奖。

综上所述,《刑部大理寺状》为岳飞捏造的罪名都是不成立的!

秦桧和万俟卨等却是在罪名“无验”的情况下,强行为岳飞定罪!

以上证据详见《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卷12《岳少保诬证断案》,《挥麈录余话》卷2。

对于岳飞冤狱和秦桧一伙捏造的罪名,《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作者李心传做出明确的结论:“余尝得当时行遣省札,考其狱词所坐,皆一时锻炼文致之词,然犹不过如此,则飞之冤可见矣!”

《 挥麈录馀话》作者王明清更一针见血的指出:“锻炼虽极而不见实情,的见诬罔!孰所为据?而遽皆处极典,览之拂膺!”

至于岳飞谋反一说,徐梦莘在广泛收罗资料到来者不拒的《三朝北盟会编》中也抄不下去了,直指其为秽史。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六记载:“旧校云:编中於武穆磊磊事?责多属漏略张宪得书谋乱之事,正所谓莫须有之狱,此竟作实事入录後幅并录狺狱吏揶拾之语,若欲以蔽罪武穆者殊不解其何意也?是真秽史不堪入目愚意删之为便。”

而当代岳黑秦粉所引用岳飞所谓“罪名”的话,都是采纳了秦桧一党捏造的《刑部大理寺案》的不实结论,这个结论早就被证明是为制造冤狱而精心设计的骗局。岳飞早已被宋廷平反昭雪,而他们今天还拿出这些糟粕来说事,试图欲盖弥彰,难道他们和秦桧一样阴毒?

所谓高宗改判岳飞赐死一说只出现在秦桧一党捏造的《刑部大理寺状》上,其它史料都是引用了这个记载,而不是另有旁证,这就是说刑部大理寺状是孤证,孤证不立这句话都懂吧?更重要的是,众多的史料已经揭示了刑部大理寺状是捏造的这一真相,况且秦桧假传圣旨高宗也揭示过。所以高宗“赐死”的认知是不足为据的,另外,岳黑秦粉说赐死的毒药是皇帝赐的,就好像只有皇家才能制造毒药一样,此话可笑!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七记载:“旧校云:刘一清钱塘遗事云:秦桧欲杀武卑劣於东窗下谋其妻王氏王曰:擒虎易放虎难其意遂决。”

南宋史家吕中的《中兴大事记》一书记载:自兀术有必杀飞而后可和之言,秦桧之心与虏合,而张俊之心又与桧合,媒孽横生,不置之死地不止。万俟卨以愿备锻炼,自谏议而得中丞;王俊以希旨诬告,自遥防而得廉车;姚政、庞荣、傅选之徒亦以阿附,并沐累迁之宠。附会其事,无所不至,而「莫须有」三字,韩世忠终以为无以服天下。飞死,世忠罢,中外大权尽归于桧,于是尽逐君子,尽用小人矣!』

《宋史》上记载:“岁暮,狱不成,桧手书小纸付狱,即报飞死,时年三十九。”其中的“狱不成” 表明罪名根本不成立!

《三朝北盟会编》卷207也记载: “桧以书付狱卒致飞於死”。就是说,秦桧杀岳是用小纸条指令其狱内死党来完成的。

《金史》记载:金章宗招降吴曦诏中【今赵扩昏孱,受制强臣】、【卿以英伟之姿,处危疑之地】等话语也在暗示,杀害岳飞的祸首是当时的奸臣秦桧。

四、综合分析:

勘定秦桧是杀岳的主谋的证据链如下:

秦桧是金国的内应受金国的指派破坏南宋的军事力量——权倾朝野架空高宗——金国指令秦桧杀害岳飞——秦桧矫诏杀岳。

通过历史文献的记载,以上四个证据皆具备,而且证据充分详实,无法颠覆。

岳黑秦粉说历史不可靠,但是如果按他们的说法,他们所依据的黑岳洗秦的历史资料自然就不能采信,他们连可靠的依据都没有,那么他们用什么来印证他们的论调呢?

所以这不是一个正常研史读书者该说的话! 而是强词夺理胡搅蛮缠! 历朝历代不畏强权的人群就是史官! 历史即便是被篡改、销毁,仍然还是史官忠实的记录编纂着后来的历史,没有这些人的坚持,恐怕岳黑秦粉连秦桧是个人还是鸟儿都不知道。

历史是当时的见证人一代代传承下来的,

可是按岳黑秦粉的意思,史籍、历史书、野史、民间传说都不可信,都在撤谎,只有岳黑秦粉说的正确?既然他们说历史不可信,那他们又有什么东西可以否定秦桧是奸臣呢?他们是做梦穿越到南宋去亲眼目睹了吗?一千个人有九百九十九人相信,他们不信算不了什么,也无关紧要,去发表他们自已的见解吧,让人们衡量一下岳黑秦的智商。

研究历史有一个规矩就是“孤证不立”,有道是“一人传虚,万人传实。”!如果众多的史料把问题的焦点都指向了一个方向,那么这个方向肯定是历史真相,因为史家们不可能坐在一起商议怎么去篡改历史,良心史家大有人在,只有秦桧一家才会把史料篡改成秽史。

而现代岳黑秦粉主要是以意淫和以谣言为论据、用白马证非马,这样所谓的论据是没有任何公信力的!意淫代替不了历史,就像民科代替不了科学一样。仅凭半吊子历史知识就来妄评历史,只能让人贻笑大方!有句话叫“说话无根,等于瞎喷,说话无据,等于❌ ❌ ”,可是岳黑秦粉往往就是这样。史料比意淫强万倍,岳黑秦粉仅靠意淫才是说瞎话,编评书。而我的论述都有史料做依据,并且形成证据链!想撼动比登天还难!

天理自在人心!所以说卖国贼不是想洗就能洗净的,不要试图把苍蝇打扮成蜜蜂!沐猴而冠光捡好听的说也掩盖不了其劣迹斑斑! 打扮再完美的苍蝇还是苍蝇! 对于历史人物,我们只能从历史书上知道。而 历史史料有好多,你不信一个可以找其它史料来佐证,因为每一本史料都不是一个人,一个年代,一个民族编纂的,总不会都造假吧。有朋友写的,有敌人写的,有老百姓写的,可如果众口一辞全是一样,肯定真。

有人质疑,如果杀害岳飞的罪魁祸首是秦桧,为什么赵构在秦桧死后的很长时期里,仍坚持不肯替岳飞平反?甚至还下诏道:“讲和之策,断自朕志,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近者无知之辈,鼓唱浮言,以惑众听,至有伪撰诏命,召用旧臣,抗章公车,妄议边事,朕甚骇之。内外之臣,成体肤意,如敢肆议,当置典刑。”这不是赵构公开承认自己是向金屈辱投降和杀害岳飞的主要责任者吗?

这里要说的是,高宗苟安江南的想法是众所周知的,这也是他重用秦桧的主要原因。所以他替秦桧辩护,实际上也是在为自己的苟安政策做辩护,这并不奇怪。而高宗在这个诏旨里并没有提冤杀岳飞之事,因此用这番话来印证高宗对杀岳持赞成态度的说法是难以服众的!

为什么赵构解除岳飞的实际兵权之后半年多,突然决定要杀岳飞?这个决定符合他的个人利益么?是不是非杀不可?

岳飞是战功赫赫的将帅,又是身为执政的高官,而宋朝向来特别优待臣僚,照理来说是不能随便杀戮的。按照宋太祖秘密誓约的规定:『不杀大臣及言事官,违者不祥』,宋太祖誓约在宋朝历代执行得相当严格,如北宋大臣卢多逊和丁谓被指控图谋篡夺皇位,也仅流放了事,并没有遭到杀害。岳飞的生命当然也受宋太祖誓约的保护。岳飞的含冤遇害决不是宋朝政治的惯例,而是绝无仅有的特例。

十五年前,宋高宗赵构杀害上书言事的太学生陈东和士人欧阳澈,结果只是极大地提高了牺牲者的声誉,而使自己背负难以洗刷的恶名。以后,宋高宗一直引以为训,不敢轻易开杀戒。

要知道杀岳飞这个级别的大臣(一品大员)在宋代是严重违背政治传统的。有宋一代搞政治斗争一般不搞肉体消灭,对武将也不搞。像谋反的帽子,北宋时期好多大臣都被扣过,不倒霉的被扣了也一样当官当得很滋润,最倒霉的也不过流放岭南,不会真整死人(不要提狄青,狄青最后所谓的被陷害也只是放了个外任地方官,他属于气量太小自己把自己吓死的)。你再担心岳飞会威胁自己的宝座、会干扰议和政策,强敌犹在的情况下流放或者关押就行了,为什么一定要杀掉?

当时,所谓张、韩、刘、岳中兴四将之中,惟岳飞岁数最小,官职最低。前面三人,俱有功臣之号,各有三镇之节。威望影响远在岳飞之上。秦桧第一个打击目标并非岳飞,而是韩世忠。动手之前,他曾让张俊笼络岳飞。未逞之后,才有岳飞一案。如果高宗要杀岳飞,何必多此一举?尽管高宗急于议和,却远远没有糊涂到自毁长城的地步。有大量史料可以证明这一点。况且,岳飞入狱时,和议结果究竟怎样还很难说,高宗选择这时杀掉岳飞,岂不是太过愚蠢?岳飞案卷中所谓谕旨赐死之说,其实只有“奉圣旨”三字而已,并无圣旨原文。最后的结案是到岳飞死了半个月后,才由万俟禼等正式向高宗汇报。这也是极不合常理的。高宗必杀岳飞,目的究竟何在?岳飞死后,高宗处处被动,无所作为。如鱼得水,不受制约、为所欲为的是秦桧。所以,说高宗是杀岳飞的主谋这种说法,不仅逻辑上讲不通,而且事实上缺乏足够证据。所谓“岳飞必须死”不过危言耸听而已。在岳飞冤案的过程中,高宗犯下的严重错误是,没有动用手中特权,豁免岳飞及时保下岳飞的性命。

如果岳飞谋反罪成立,高宗绝不会为岳飞平反。然而史料证明,高宗不仅为岳飞平反了,而且还建了庙。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七记载:“绍兴三十年北虏犯,边连年大举。上思曰:岳飞若在,虏军岂容至此。即时下令修庙宇云:”

如前所述,赵构对岳飞其实根本就没什么猜疑。岳飞也没打算反对议和要反对到死谏的地步,已经回庐山过退休生活去了。

而今人所分析的岳案高宗是杀岳主谋的说法没有历史依据,仅凭高宗是皇帝,没有高宗的指示秦桧不敢杀岳的说辞在史料面前是苍白无力的!因为谁也无法拿出推翻高宗被秦桧架空导致秦桧矫诏杀岳的史料,仅凭推测来定论历史事件是极端不严谨和幼稚可笑的行为,试问?曹操杀害杨修,能把责任推到汉献帝身上吗?

孝宗为岳飞平反诏书说“会中原方议于櫜弓,而当路力成于投杼,坐急绛侯之系,莫然内史之灰”,用西汉周勃、周亚夫父子冤狱喻指岳飞之死,虽暗示岳案是冤案,却不肯明说。在给岳云复官的诏书中说岳飞“困于谗诬”被杀,已经暗示责任在秦桧身上。

理宗宝庆元年,宋廷就岳飞案件颁布《赐谥告词》,告词对秦桧一党陷害岳飞一事做了披露并道出了岳飞的冤情:“夫何权臣,力主和议,未究凌烟之伟绩,先罹偃月之阴谋……昔孔明之志兴汉室,子仪之光复唐都,虽计效以或殊,在秉心而弗异……(岳飞)英灵如在,茂渥其承,可依前故太师、追封鄂王,特与赐谥忠武。”

以上所说所讲,并不是为赵构推卸历史责任,因为因为做为历史上第一昏君,他的责任是推卸不掉的!论证秦桧是杀岳的主谋,目的很明确。所针对的就是目前有些不良学者教师利用黑岳来颠覆中华民族传统的价值观,抹黑家国情怀。黑岳必须首先为秦桧翻案,把他打造成一个忠君爱国的虚假形象,这种做法令人做呕!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不由得我提起笔来正本清源,锁定秦桧汉奸卖国贼的历史形象,为中华民族保存廉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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