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惡:人們也應看到

我們可以更多的讚揚人性之善,但也不必諱言人性之惡。

當你知道了無辜生命的被奪去,你會加深這種認識。

一位女孩,高中剛剛畢業,花季年華,在小縣城的街邊被車撞飛,當場不省人事,送到醫院,一直處於昏迷狀態。

肇事者稱女孩有意碰瓷。該肇事者沒有正當營生,整日遊手好閒,屬於啃老族。他開的是他父親的車,他頭頂的房子當然也在他父親名下。

他揚言,判幾年刑隨便,就是一分錢沒有。

女孩父母賣掉了家中能賣的東西,找親戚朋友東挪西借,女孩的同學也力所能及的捐助。

但終於沒有挽回女孩的生命。

有拿生命作代價去碰瓷嗎?b悲痛欲絕的父母。

想起十幾年前的一件案例:

教高中地理的一名教師,出門買饃。天還不能算傍晚,下著濛濛細雨。此教師在路邊被飛馳而來的汽車當場撞死。

彼肇事者開的是他兄弟的車,更蹊蹺的是,此人已經與他的妻子辦了離婚手續,財產全部屬於他的妻子,其人一文不名。

他也是說,願判幾年判幾年,就是沒有錢。

哀哀無告的孀妻弱子。

經常可見,就是十字路口也絲毫不減速飛馳而過的汽車;路邊的行人被濺起的汙水噴射的身上;有的邊開車邊打手機、邊聊天;有的洋洋自得的邊開車邊抽菸、邊吃東西。

他們可曾把別人的安全放在心上?

不由人不想:他們就不怕交通肇事後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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