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安排相親,女方遺傳病在結婚後才檢查出來,且最少打了四次胎

強制性的婚檢真的很重要啊,民政局就應該在領證的時候,兩個人出具醫院的婚檢單才給發證,這樣就可以避免很多遺傳疾病了。而且雙方也應該有知道的權利啊,要不然多害人啊!以前我妹的一個同事,乙肝攜帶,大家都在茶水間喝茶,杯子共用的,她也從來不跟別人說她乙肝攜帶,要離職了,老闆問她為什麼離職才說要回家治病,我操,那真的是1萬隻草泥馬奔騰而過。我一高中同學,大學畢業就在北京奔馳廠上班,一直接觸不到女孩子,大學沒有談過戀愛。今年年後家裡安排相親,女方有遺傳病刻意隱瞞。結了婚之後準備備孕才檢查出來。且醫院說最少打了四次胎。想要孩子很難。哎,被他一個親戚為了幾千塊的媒人錢坑了好慘。

家裡安排相親,女方遺傳病在結婚後才檢查出來,且最少打了四次胎

家裡安排相親,女方遺傳病在結婚後才檢查出來,且最少打了四次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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