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切莫把“上黑”、“限高”不當回事

目前,被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被執行人約有1800萬左右,將一人多案、一人多次等情形予以合併後,尚有579.6萬左右的“失信被執行人”在這個黑名單裡。


被執行人:切莫把“上黑”、“限高”不當回事

失信被執行人數量

因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有不少被執行人(約佔全部民事案件的50%左右)被上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限制高消費,這其中大約有20%左右攝於強制執行的威力,履行了法院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但是仍有80%左右的被執行人滿不在乎,你上你的(黑名單),你限你的(高消費),我玩我的(失蹤),根本不拿這些事情當回事。

如果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員名單、限制高消費的話,會給自己帶來什麼樣的負面影響呢?

在目前看起來,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惡名大增,成了網紅。

進入失信黑名單後,全國法院系統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系統、各大搜索引擎、各大信息服務網站都會第一時間收錄並接受查詢,另外法院會在電視、廣播、大屏幕、電影院、報紙、網站等各種途徑廣而告之,老賴想不出名很難。


被執行人:切莫把“上黑”、“限高”不當回事

教科書式耍賴黃淑芬


案例:唐山黃淑芬,交通肇事致一人重傷後死亡,交警判定黃淑芬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在傷者住院治療的一年多時間以及法院判決近三年時間裡,作為被告人的黃淑芬拒絕賠償,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限制高消費,受害者親屬將有關情況發至網絡,一時間黃淑芬成了“教科書式耍賴”典型人物。後所在單位將其解除合同。

第二是工作、生活全方位受限,極度不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當事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以後,至少會受到以下限制: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案例:申請執行人鄭某與被執行人姚某離婚糾紛一案,經柘城縣法院依法判決,姚某應支付給鄭某撫養費8.9萬元。法院判決後,姚某以各種理由予以推脫。鄭某無奈申請強制執行,姚某隨即外出躲債,對法院的法律文書不予理睬,準備一直“賴”下去。得知法院將自己的信息推送到今日頭條“老賴網絡曝光”平臺後,姚某知道互聯網的影響和威力,也明白“限高”將給自己帶來巨大麻煩,遂聯繫執行法官履行全部執行款,案件順利執結。


被執行人:切莫把“上黑”、“限高”不當回事

老賴被法院懸賞


第三,銀行的信貸業務基本絕緣。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後,本人及配偶在銀行的信貸業務基本上是沒有可能辦理了。要生產經營、要體面生活,離開銀行,可想而知有多不方便。

案例:王某系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執行人,因為一筆貸款未償還,被銀行告上法庭,因拒不履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為了逃避這筆債務,他自作聰明與配偶假離婚,試圖長期“賴”下去。結果其兒子準備結婚,其配偶和親家到城裡看房買房、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查出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因為貸款不還被“上黑”、“限高”,貸款沒辦成,一門親事也泡了湯。

第四、被公安或法院請去喝茶成了家常便飯。

為了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法院會經常組織一些針對被執行人的行動,每到這時候,少不了將被執行人“請”去法院喝茶,搞不好被拘留罰款也是少不了的。如果是玩失蹤被公安布控的,遍佈各地的攝像頭佈下天羅地網,除非當事人跑到深山老林與世隔絕,否則被抓是分分鐘的事情。

案例:胡某系一起債務轉移合同糾紛案的被執行人。判決生效後,胡某始終未履行義務,勝訴方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明,區人社局每月通過銀行卡向胡某發放退休工資,法院遂依法作出裁定提取胡某在人社局的退休工資每月1800元直至付清案款為止,並向胡某郵寄送達了執行裁定書。後胡某以其退休工資卡被凍結為由,來到法院討要說法,在法院大廳大聲辱罵。當看見前來接待的執行法官時,胡某不問緣由便衝上前去,企圖毆打法官,並不停口吐惡言。 鑑於被執行人胡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存在辱罵、試圖毆打執行法官等違法行為,法院決定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被執行人:切莫把“上黑”、“限高”不當回事

老賴被限高寸步難行


第五、經常被人算計。

很多被執行人上了黑名單後,由於銀行賬戶被查控,自己的財產往往放在別人名下,使用別人的銀行卡和網銀,這些財產被人覬覦是少不了的事情,由於短處在身,被人黑了有苦無處訴,只能默不作聲,老實被宰。

案例:青島即墨的武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殘,法院判決後拒不履行玩失蹤。經查,這個老賴以賣服裝為業,每月收入七千多元。由於上了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被限制高消費,這個老賴的所有銀行卡、網銀、支付寶等均布法院監控,其財產只能存在別人名下,每次更換工作地點,其財產就被他人剋扣一部分,苦不堪言。

被執行人:切莫把“上黑”、“限高”不當回事

青島老賴武鑫上了老賴黑名單


第六、一隻腳已經踏進監獄大門。

對於被執行人來說,如果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達到“情節嚴重”的地步,那就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達到“情節極其嚴重”的地步,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被告人趙某做生意欠下了160萬餘元債務。2018年,他將自己的一處房產辦理了不動產登記,權利人為其本人,並於同年分兩次將房產抵押借款165萬餘元轉賬給他人,以此來逃避執行。

生效的法院判決具有強制性和履行時的優先性,無視法院判決,擅自處置錢款,趙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被執行人:切莫把“上黑”、“限高”不當回事

拒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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