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是大家所熟知的一句話
可仍然有不少人揣著明白裝糊塗
成為“作死大軍”的一員
冒著高風險酒後駕車
在3月14日的3月份第三次涉酒駕駛違法行為
專項行動全市統一行動中
我大隊抓獲了6個醉貓
包括4個酒後駕駛、2個醉酒駕駛
2018年3月14日20時50分許,長安交警大隊在長安榮文路執勤卡點不遠處,發現一輛粵B牌黑色小轎車後座突然打開車門非常可疑,我們執法人員發現後迅速上前檢查該車,發現駕駛人李某臉紅耳赤一身酒氣,經檢測駕駛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為55mg/100ml,屬酒後駕駛。
據瞭解,司機李某和四位同事聚餐喝酒,只有一個女同事沒有喝,但是沒喝的這位女同事因為很久沒開過車不敢開車,最後由李某自己來駕駛離開飯店。當準備到執勤卡點的時候,該女同事下車意圖想換上駕駛位卻被我們執勤人員當場識破,還謊稱只是下車看看路況。隨後執法民警對司機李某依法進行處罰並現場對眾人進行批評教育,並告知其酒後駕駛的危害性,不能抱有僥倖心理。
最近一段時間酒後駕車的人數有所上升
部分抱有僥倖心理的司機
認為節後我們交警會有所放鬆
注意了!
我們交警依舊會不定時、不定點的查酒駕
一定不能抱有僥倖心理
無論有什麼理由都不可酒後駕車
一定要記住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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