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捕鱼“打牙祭” 男子在沱江电鱼违法获刑

近日,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环境保护专项审判合议庭开庭审理了袁某、华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

原来,今年2月27日,袁某刚参与了政府粘贴禁渔期禁止捕捞的公告。不料,几天后的 3月1日(正月十四)21时,袁某、华某就想为“过大年”改善伙食,二人竟来到沱江支流的小河边采用电线竹竿电击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当晚,由袁某划橡皮艇、华某携带升压器,经近四小时捕捞,二人捕获鲤鱼、鲫鱼等水产品共4公斤。

接群众举报后,随后赶来的渔政管理站派执法人员将二人当场抓获,并将挡获的渔类物放入河中。

富顺法院环境保护专项审判合议庭经近两小时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袁某、华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内,使用电鱼的禁用方法在天然水域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因二被告人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故分别判处袁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没收作案工具橡皮艇一艘、电线竹竿及舀子二个、大容量锂电池一只、升压器一台。

文章标签: 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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