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法院一篇公眾號文章被轉載刷屏,事關小升初“搖號”請您重點關注

作者 蓮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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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一名被執行人走進蓮湖法院,遞交了上面的申請,表示自己已經付清了欠款,請求法院儘快解除限制消費措施。原因是他的孩子正面臨小升初,而自己作為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怕影響孩子參加民辦學校小升初“搖號”!

2010年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了《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並於2015年7月22日修改施行。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4月28日,西安市民辦初中招生入學政策正式發佈。

2018年西安民辦初中實行免試入學,按計劃數招生,依法保證民辦學校招生權,通過電腦隨機派位(俗稱“搖號”)與面談結合的方式進行。

每名學生只能填報一所學校,報名前需先接受資格審查。登錄西安市民辦學校初中招生系統進行報名,該系統是西安市教育局民辦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官方平臺。資格審查與網上報名時間為5月21日8時到5月31日18時。

“搖號”由各區縣教育、灃東新城教育局、國際港務區社會事業局、高新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在轄區同一地點集中進行,全市於6月12日10時同時開始。

注意!

限制消費人員的子女如果想入讀民辦初中,本人必須儘快履行還款義務,否則一經查證,法院將向教育部門及學校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其子女將不能通過小升初資格審查,不能參加電腦“搖號”。

即便子女僥倖入學,或者已經就讀民辦初中,法院也有權令學校將其退學,轉入公辦學校就讀。

案例一:

2017年8月,陝西省南鄭縣法院向漢中市一高收費私立學校送達了限制“老賴”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協助通知書,要求該校不得接收失信被執行人羅某子女在該校就讀,協助法院依法執行案件。該學校表示全力配合,履行法定協助義務。

案例二:

2018年,福建省惠安縣法院在強制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查明一名被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的兩名子女就讀於某國際學校(系高收費私立學校),即向該學校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禁止被執行人的子女在該校就讀,建議將其轉入公立學校。該學校向被執行人發出了離校轉學通知,並於5月15日將退學手續辦理完畢。

時間有限 後果嚴重

不要讓自己成為孩子人生路上的絆腳石!

友情鏈接1

被法院列入限制消費人員的,信息全部上傳至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點擊進入即可查詢相關信息

網址:http://shixin.court.gov.cn/xgl/

友情鏈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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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瞭解決執行難不光是執行局的事情,全院幹警都勠力同心,共同助力打好決勝攻堅戰。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也對此給予了高度關注!正如我們蓮湖法院執行局婁李副局長在轉發朋友圈時所說的:

期望得到朋友圈各位的支持和轉發。我們不是想對未成年人有所懲罰,而是對有能力而不履行判決確定義務的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進行懲戒。當然,是為了社會秩序的穩定,為了法治中國,我們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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