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壓藥選擇“三要”“兩不要”

“三要”

一要:選擇每日1次服藥就能控制24小時血壓的藥物。

有些短效降壓藥的作用很難做到持續有效地控制24小時血壓,藥物進入體內很快就釋放完了,降壓作用無法持續24小時。所以,在下一次服藥前就會出現“斷檔”的情況。通俗地說,就是兩次服藥之間會有“沒有藥物控制血壓”的情況。

二要:選擇安全、可長期堅持使用的降壓藥物。

三要:選擇可以真正降低長期心腦血管事件的藥物。

醫生在臨床上選擇降壓藥物的時候,一般都會選擇有充分的臨床試驗證據、可以有效減少心腦血管事件的降壓藥物,因為這些藥物已經經過臨床試驗的驗證,在療效及安全性上對患者都有保障。

“兩不要”

“兩不要”討論的是血壓下降的幅度和廣度問題。

1.降壓目標值不要“一刀切”。

一般情況下,高血壓患者要把血壓控制在140/90毫米汞柱以下;年紀大的患者,降壓目標值可以放寬一些,在150/90毫米汞柱以下;而心血管事件風險高的患者則需把血壓控制在130/80毫米汞柱以下。

但也並非降得越低越好。比如,有頸動脈狹窄或顱內動脈狹窄的患者,過低的血壓可能導致斑塊後血流灌注不足,引發局部組織缺血、缺氧。

2.不要只關注血壓一個值。

需要注意的是,血壓水平的高低是機體調節系統與血管相互作用的結果,所以降壓要循序漸進,快速大幅度地降低血壓水平反而可能導致機體調節功能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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