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 原來交的公積金怎麼辦?

Q 我與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原來交的公積金怎麼辦?

A 男職工年滿55週歲、女職工年滿45週歲,連續兩年以上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一)辦理要件:1、有效身份證明2、公積金聯名卡3、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如職工公積金賬戶為託管狀態,則無需提供)

(二)辦理地點:在中山、西崗、沙河口、甘井子和高新園區辦事處設立公積金賬戶的職工,可以到上述五區任一辦事處辦理;在我市其他縣區設立公積金賬戶的職工,應到開戶地辦事處辦理。

(三)提取金額:職工個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存儲餘額都可提取,並同時銷戶。未達到以上規定年齡的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暫時沒有被新單位錄用的,其個人賬戶將從原單位賬戶下轉入住房公積金託管賬戶集中管理,待找到新單位後繼續繳交。

Q 我在甘井子區用現金買了一套商品房,如何提取公積金?

A 答:現金購買國有土地上建造商品住房的,可以提取房主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一)辦理手續:1、有效身份證明2、公積金聯名卡3、配偶參與提取的,提供婚姻關係證明4、房屋權屬證書(或經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5、全額購房發票

(二)辦理地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任一辦事處。

(三)提取金額:可以提取購房行為發生日(以辦理要件中的發票明示的時間為準)前一個月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餘額,且本人及配偶提取額度合計不超過房款總額。

(四)注意事項:購買規劃用途為辦公、商業、工業、公共配套等非住宅用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