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賣車為員工治病,這樣的老闆值得批評!

前幾天,人民日報有篇推文,《爺們!17名員工燒傷,老闆賤賣600萬豪宅70萬寶馬籌錢》,引發關注。

賣房賣車為員工治病,這樣的老闆值得批評!

面對突發事件,老闆沒有甩鍋,承擔了這起意外事故的全部損失,所以就有了標題裡的賣房賣車的事。

老闆人確實好,員工出事不推諉扯皮,傾家蕩產給員工看病,還差的錢寧可跪著乞討也要補上。

試問,中國還有幾個老闆能做這份上?

這樣的老闆已經具備企業家氣質了,只是還缺了點經驗。

這場火災發生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作為僱主本身就是有責任的,職責分內的事。

作為老闆,需要事前對風險考慮周全,特別是安全生產。

這場火災,對員工的損傷無需贅言,老闆也損失不小。

價值600萬的房子賤賣438萬,70萬的寶馬以32萬甩賣,裡外裡,光市價就虧了近200萬。

而且更嚴重的是,這些變現資產的錢,還遠遠不夠救治成本。

估算,需要上千萬。

生意開的這麼大,加盟連鎖店,旗下僱員這麼多人,竟然連點風險意識都沒有?

僱主責任險、員工意外險、醫療險……這些保險如果團體投保還有打折,為什麼做生意之前,不給員工投保呢?

原本住在170平豪宅江景房的妻子和17歲女兒,現在只能窩在某安置小區出租房內。

當聽到這起大火的突發事件,老闆回憶說“那個時候,腦子一片空白,只知道兩個字,籌錢。”

在病房裡,老闆面對受傷家屬,承諾“只要我活著,只要他們還沒出院,哪怕我傾家蕩產,哪怕在天一廣場跪著,也要把錢跪出來。

面對這種極端事件,一旦發生,即使你是再有錢的老闆,也會一下子返貧。

別說意外傷害險這些商業保險,事件中不是每個員工都上了社保。

知錯就改,善莫大焉,這位老闆在火災第二天,就叮囑助手把所有人的社保都補齊了,而且還要求購買了意外傷害險。

這份風險意識,要是能放在事前,該多好。

八哥就不再落井下石了,畢竟他正在為自己面對風險的魯莽行為買單。

有一個是室外裝修,手下帶著50多人搞建築,經常會有室外高空作業項目。

還有一個是公路養護,也是上百人的團隊,穿梭在汽車流間。

自從進了群,經常看我聊保險,逐步開始有風險意識了。

他們問,團體意外險怎麼投保。

團體意外險一般分三類責任:意外身故、意外醫療和意外住院津貼。

單項保額可以隨意搭配,五人以上才可以享受團體保險的折扣價。

投保團體保險需要提交企業信息,包括營業執照、證件號碼、法人信息等;

還要提交每個僱員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以及從事的職業類型。

職業類型分1-6類,1類職業大概就是白領等辦公室文職工作,風險最小;6類就是風險係數最大的。

團險要比自己出去單獨投保划算,畢竟再差的企業,也要有一定管理的,而且對於招聘的人員,在規定工作時間內,也不會隨性亂來。

就像這起火災事件中,老闆因為飯店開業,手頭流動性吃緊,就沒給員工投保,其實團險保費不貴(當然,貴的離譜的也有很多)。

100萬意外身故保額,10萬意外醫療補貼,200元/天的住院津貼,每個人一年最低就是690元。

餐館服務員一般都是1-2類職業,按照這個頂配保障,17個受傷員工,每人690元,一年保費不到1.2萬元。

可以理解,當地媒體宣揚這位英雄老闆事蹟的時候,大多還是出於教化目的,希望更多老闆能夠盡到為僱員安全考慮的義務,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

這起事件發生後,員工獻出再多的工資,老顧客捐再多的款,都比不上保險公司的理賠。

同樣是火災爆炸,天津港812爆炸,保險公司直接賠付了100億。

天災人禍面前,要相信市場的力量,而不是下跪乞討。

希望每個員工都能安心工作,每個老闆都不需要為生產安全提心吊膽。

別人誇你,是想著別再添什麼亂子;我批評你,是真心替你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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