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書(適用於先租房後註冊公司)

房屋租賃合同書(適用於先租房後註冊公司)

出租人: (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證件號:

承租人: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概況

2、房屋裝修狀況:毛坯。

3、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4、用途:辦公及商業。

第二條 雙方當事人的承諾

1、甲方保證對本合同項下的房屋擁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該房屋上無抵押或擔保等其他可能影響到租賃合同目的實現的權利負擔。

2、乙方作為 有限公司(暫定名,實際以工商註冊為準,以下簡稱“新公司”)的發起人訂立此合同。在新公司完成工商註冊後,即由其作為本協議的履行主體,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

新公司完成工商註冊登記後,應向甲方提供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交付日期

1、該房屋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房屋交付後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免租期。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的,影響期間為免租期。免租期租金無論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均不再向乙方主張支付。

租期屆滿甲方繼續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2、該房屋交付日為 年 月 日前。

第四條 租金、物業費、車位及水電收費標準

1、該房屋租金計算標準為: 元/月(含物業費、含稅費)。

2、租金支付方式為:先付後用,每6個月支付一次。除首期款租金外,乙方應在起租(不包含免租期)後的第6個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並以此類推至合同期滿。

乙方應在房屋交付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支付首期6個月房屋租金,甲方收款後3日內開具等額收據,相應租賃費發票於新公司成立後15日內提供給乙方。

除首期款項外,甲方應於乙方支付租金前提供足額的租賃費發票,否則乙方有權延期支付租金。

雙方確認的租金支付金額及期限為(以表格等方式詳盡列明各期租金金額、支付期限):

3、甲方指定的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戶 名:

開戶行:

賬 號:

4、房屋水電費按實結算,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至乙方返還房屋之日止。電費單價為 元/kw.h,水費單價為 元/噸。(前述費用如遇國家調整,計費標準隨之調整)。

甲方應在房屋交付前為乙方安裝單獨的水、電錶進行計量。

5、甲方應免費為乙方提供車位 個供乙方及其客戶使用,車位的具體位置為 。(如為收費車位,則表述為:甲方提供收費車位 個供乙方及其客戶使用,車位的具體位置為,收費標準為: )。

6、本條第4、5 款所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與物業公司之間如何結算與乙方無關;但甲方應於費用收取前向乙方提供足額髮票,否則乙方有權延期支付。

第五條 房屋裝修及維修

1、乙方視需要可對租賃房屋自行進行除主體結構外的內部裝修、幕牆開窗及改建,甲方需予以配合。甲方或物業公司收到裝修方案後5 日內給予書面回覆,逾期未回覆的,視為同意。甲方同意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與裝修相關的各類報批、報驗手續,包括但不限於施工許可證辦理、消防驗收、設計批准等。

2、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房屋外牆、房屋結構、房屋附屬設施及設備等的維修,以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維修通知之日起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將前述費用從租金中扣除。

第六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合同解除

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乙方的分/子公司或母公司關係等關聯方關係的除外)給他人使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主體結構或改變房屋租賃用途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未按照合同約定逾期支付15日租金,經催告後乙方仍未支付的。

2、房屋租賃期間,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逾期交房超過10 日。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目的和用途,致使乙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4)租賃房屋因權屬爭議或權利負擔(抵押、一房二租等)等問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10 日的。

(5)甲方未能及時履行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10 日的。

(6)如因甲方提供的房屋無法辦理工商註冊登記的。

(7)因甲方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合同終止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如下情形,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租期屆滿未續租。

2、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租賃房屋被列入政府拆遷範圍,合同客觀上無法繼續履行。

(三)其他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2、租賃期內,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含物業管理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租賃合同於乙方的解除通知書到達甲方之日起生效,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或其他賠償責任。

第七條 房屋返還

1、乙方向甲方返還房屋時,確保房屋符合使用後的正常狀態,即水電設施正常使用,門窗完好,牆地面可正常使用;除可拆除的裝修外,保證主體結構完整(無需恢復原狀)。

2、乙方應於租期屆滿或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房屋,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還房通知之日起三日內配合收房,甲方無正當理由未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的,視為乙方履行完畢還房義務。

3、甲乙雙方應於房屋返還之日起5日內辦理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費用的結算交割手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存在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約定的違約行為,違約情形發生後合同解除前,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甲方應當按照當年度年租金總額的 1‰/日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情形存續期間的違約金;本協議簽訂後,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或甲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約的,甲方除應承擔本條前已述及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剩餘租期內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同時對乙方的裝修價值給予賠償。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自逾期日起按欠付租金每天萬分之三的標準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在房屋中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損失。

3、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約定違約情形,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支付本合同剩餘租期內租金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對於房屋租賃合同有備案要求的,由甲方負責辦理。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政府拆遷(政府部門對租賃房屋組織評估、徵詢被拆遷人意見即可視為發生了拆遷)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拆遷補償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同一店面有兩個房東時使用,否則刪除】3、甲方知曉乙方同時承租了 市 路 號 幢 樓,充分理解乙方對外經營整體性要求,故在乙方租賃期間,如因甲方提前解約導致乙方對 室租賃協議違約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室提前解約的違約金、乙方門店全額裝修款、三個月的營業額以及律師費等所有損失。

4、本合同註明的附件系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為簽署頁)

附件一:房地產產權證

附件二:房屋平面圖

附件三:(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公司)營業執照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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