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勞動者要知道的兩件事

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勞動者要知道的兩件事

隨著就業市場越來越開放,目前,幾乎所有的勞動者進入用人單位工作都實行勞動合同制。有在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有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勞動者要知道的兩件事

但是,更多的職工和用人單位簽訂的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既然是固定期限合同那就有終止的日期。終止時,勞動者需要知道兩個知識點。

第一個,勞動合同到期,法律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員工(北京地區除外)。有些單位提前三十天或者一週,那是單位人性化操作或者為了工作交接。從勞動法來講,哪怕用人單位最後一天通知員工終止勞動合同不再續簽也是合法的。作為勞動者心裡要明白並做好心裡準備。

勞動合同即將到期,勞動者要知道的兩件事

第二個,單位提出不再續訂勞動合同或者降低待遇與勞動者續簽而勞動者不簽訂的,用人單位都需要根據該勞動者2008年以後在本單位在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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