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OK簽訂《勞動合同》時,這些基本知識,企業和個人都應該知道

​在我們職場工作生涯中,做為初入職場的求職者,經常會出現對有關切身利益的《勞動合同》簽訂不熟悉,甚至不懂;做為初次負責人力資源工作的職場小白來說,對待面試合格的新進人員在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時,總會出現具體流程不熟悉,或者模稜兩可的概念。

那麼,在職場中,對《勞動合同》的簽訂,作為企業應該是依據什麼樣的流程呢?對於求職人員來說,在簽訂相應合同時,應該要注意哪些細節,才更有利於維護自己的職場權益呢?

本文從企業的角度出發,詳細向您描述《勞動合同》的簽訂具體細節、流程,希望能給正在找尋工作的您,或已經面試合格準備簽訂合同的您一些職場上的參考

面試OK簽訂《勞動合同》時,這些基本知識,企業和個人都應該知道

首先自我介紹下,我是一名私營企業高層管理者,現在深圳任職企業負責人,國家註冊級企業培訓師,在企業積累了二十幾年我工作經驗。以我的職場經歷分享給大家真實的職場經驗。

在確定錄用員工後,企業將與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明白以下幾點:

合同的主體

合同的主體即企業和員工。

在這要注意對幾種特別人員的錄用要求:

一是離、退休人員,他們不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企業不應與這些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而企業和這些人員之間只是勞務關係,可以簽訂勞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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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是下崗、內退人員,如果這些人員沒有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也不得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簽訂勞務協議,視作一種勞務關係,這是對特殊現象的特殊處理。

勞動合同和試用期限的確定

勞動合同期限是雙方約定權利和義務的有限期限,它是勞動合同中的重點問題,應以生產經營計劃的長短來確定合同期限的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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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形式,即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選擇哪種形式的期限需要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試用期,即雙方約定的考查期。相當數量的企業口頭約定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不籤合同,而是在轉正後才籤。事實上試用期不籤合同對企業不利,若出現問題,企業無法處理員工,企業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還有一點,即試用期與合同期限是相對應的,不同的合同期限對應不同的試用期,如果與法律不相對應就容易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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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報酬的確立及條件​

法律規定: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重要權益,在勞動合同中必須載明工資數額。

勞動合同中還必須明確工資標準,這可以按崗位工資約定,也可按實際工作支付工資約定。合同中還應約定調整工資的條件,並以此來解決工資的升降問題。

工資的調整有兩種情況:一是因崗位的調整帶來的工資調整,特別是以崗定薪的,需要崗變薪變,薪隨崗變:二是當企業經濟效益下降時,工資能否下調應在合同中明確,如果不明確而下調工資就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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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勞動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變更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經協商同意對合同內容的修改或補充。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須整持平等自願、協商致的原則, 其中平等自願是前提,協商一致是結果,關鍵是結果

實更合同的操作方法:提出變更的,方把變更的內容、 依據、 原因書面不林好並徵來對方復見。且要求對方在15日內給予答覆,如果不同意或是不予答覆可根據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同意就辦理變更手續,雙方簽字畫押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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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及應注意的問題

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是有法定條件制約的,如果不具備條件就不能解除。而企業在不具備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又想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跟員工協商。協商同意後雙方應籤書面協議,一般以簽字之日為解除合同之時。

②勞動者過失解除

如果在試用期解除,必須在試用期內解除,超過試用期就不可以以試用期為由解除。

③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解除

企業訂立嚴重違紀標準,只有嚴重違紀的才能解除勞動關係。對違紀的處理需要把握三點:一是違紀事實;二是事實是否構成處理條件需要審核;三是事實與依據需對應。

④勞動者非過失解除

面試OK簽訂《勞動合同》時,這些基本知識,企業和個人都應該知道

這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醫療期滿不能再從事原工作或另外安排的工作的;二是不勝任工作或經調動仍不能勝任的。

​小結:

在職場上,不管您是作為求職者,還是企業人力資源的管理者,都必須要對《勞動合同》的基本知識有所瞭解,為了維護企業及個人的勞動合法權益,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營造和諧,互利、共贏的勞務關係墊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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