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保障基金——保監會的兜底本錢

保險保障基金——保監會的兜底本錢

保險公司交給保監會的兩億保證金,作用是什麼?

這是網上看到的一個問題。

那麼首先老胡不知道問題裡面說的這個兩億保證金是什麼鬼!

我猜說的是保險保障基金。

這個基金是按照保監會要求設立的,保險公司具體繳納金額也不是兩億。

第十四條 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對經營的財產保險業務或者人身保險業務繳納保險保障基金,繳納保險保障基金的保險業務納入保險保障基金救助範圍:

(一)非投資型財產保險按照保費收入的0.8%繳納,投資型財產保險,有保證收益的,按照業務收入的0.08%繳納,無保證收益的,按照業務收入的0.05%繳納;

(二)有保證收益的人壽保險按照業務收入的0.15%繳納,無保證收益的人壽保險按照業務收入的0.05%繳納;

(三)短期健康保險按照保費收入的0.8%繳納,長期健康保險按照保費收入的0.15%繳納;

(四)非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按照保費收入的0.8%繳納,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有保證收益的,按照業務收入的0.08%繳納,無保證收益的,按照業務收入的0.05%繳納。

本辦法所稱業務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為購買相應的保險產品支付給保險公司的全部金額。

通俗的說,這就是保險公司在交保護費,保護的也不是保險公司,而是整個保險行業,在保險公司經營不善時發揮作用。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動用保險保障基金:

(一)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的;

(二)中國保監會經商有關部門認定,保險公司存在重大風險,可能嚴重危及社會公共利益和金融穩定的。

具體使用有規定,市場上的保險公司有兩類,一類是人身險公司,一類是財險公司。

對於財產險公司的救助措施: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規則對非人壽保險合同的保單持有人提供救助:

(一)保單持有人的損失在人民幣5萬元以內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予以全額救助;

(二)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90%;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80%。

前款所稱保單持有人的損失,是指保單持有人的保單利益與其從清算財產中獲得的清償金額之間的差額。

對於人身險公司的救助措施:

第二十一條 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保險公司的清算資產不足以償付人壽保險合同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規則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

(二)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80%為限。

保險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規定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額應以保護中小保單持有人權益以維護保險市場穩定,並根據保險保障基金資金狀況為原則確定。

這裡面涉及幾個專業用語,簡單的說明一下。

本辦法所稱保單持有人,是指在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情形下,對保單利益依法享有請求權的保險合同當事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本辦法所稱保單受讓公司,是指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接受該保險公司依法轉讓的人壽保險合同的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所以我們整體來看的話

保障基金救助的是原壽險公司破產後的接盤俠(保單受讓公司,指定接手保單的壽險公司),不是具體的保單持有人,個人保單最高救助90%,機構保單最高救助80%。

然後:

保險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規定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額“應以”保護中小保單持有人權益以維護保險市場穩定,並根據保險保障基金資金狀況為原則確定。

這個"應以"的意思就是字面意思,大家結合國情理解一下就好了,一般保監會對於保司的監管都是以"建議"的形式出現的。


現在還有個爭議話題,就是沒有身故責任的重疾算不算救助範圍內,比如弘康健A,百年康惠保等等產品。

有些文章引經據典,認為這些不屬於壽險,不屬於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範圍,我覺得這種理解太機械了,榆木腦袋,看法條看傻了。

畢竟是08年的制度了,已經過去十年了,有些條款的落後一點太正常了,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立法的精神沒啥變化,只不過有些沒跟上而已。

第二十五條 下列業務不屬於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範圍,不繳納保險保障基金:

(一)保險公司承保的境外直接保險業務;

(二)保險公司的再保險分入業務;

(三)由國務院確定的國家財政承擔最終風險的政策性保險業務;

(四)保險公司從事的企業年金受託人、賬戶管理人等企業年金管理業務;

(五)中國保監會會同有關部門認定的其他不屬於保險保障基金救助範圍的業務。

換句話說,只要保司這個業務交了保險保障基金,那麼就在救助範圍內,這樣理解最為簡單粗暴。

保險保障基金自成立起出手過三次:

2007年:新華保險;

2011年:中華聯合保險;

2018年初:安邦保險集團;

目前來看,保障基金還是很牛逼的,這次安邦一下子就搞了600億,安邦總資產2.2萬億,但是這也看出來一些問題,中小型險企保障基金當然沒問題,但是如果那幾個天天說自己超級牛逼,大到不能倒的公司如果出點問題,保障基金恐怕還真沒那個實力去接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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