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2011年5月1日零時起,“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同時,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處罰款2000元,機動車駕駛證 記12分及扣證6個月。但最近,有一名酒後駕駛的司機不但要拘留,而且還有吊銷駕駛證,這又是為什麼呢?請看下面的案例:
2018年04月28日,曹某在大嶺山鎮百花洞村與朋友吃夜宵,吃完夜宵後 駕車離開,曹某在倒車過程中,與李某的車發生碰撞,雙方在下車檢查的過程中發生爭吵,並且曹某動手打了李某。此時,碰巧在附近吃宵夜的劉某(曹某的朋友)看 見曹某動手打人,於是立即上前勸架並且在沒經過曹某的同意下,駕駛曹某的車輛載曹某離開現場,李某見狀馬上向派出所報案。派出所在接到報案後馬上出警,並在百花洞村鳳凰路截獲劉某所駕駛的機動車。 派出所民警發現司機劉某身上發出濃烈的酒味後,立即移交大嶺山交警大隊處理,經交警大隊對司機劉某及曹某進行酒精測試,發現劉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61mg/100ml; 曹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74mg/100ml,兩人都屬於酒後駕駛。經交警大隊調查發現,發現曹某在2013年4月曾經有酒後駕駛被交警查處的情況,現在是第二次酒後駕駛被查處。
該事故中,曹某再次酒後駕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處行政拘留十日、 罰款2000元,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劉某酒後駕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處罰款2000元,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及扣證6個月 。
交警提示:二次酒駕”怎麼處罰
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後駕車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不管兩次酒駕被查處的間隔時間是多少,只要被查出二次酒駕,當事人都要面臨拘留、吊銷駕駛證和罰款的處罰。 而且,駕駛證被吊銷後,最少得2年後才能重新申請。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並且逃逸的,終身禁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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