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確定!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將被列入「黑名單」!

近日,財政部發布了《關於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將圍繞健全會計人員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作出部署,依法取消其已經取得的專業會計資格,建立嚴重失信會計人員“黑名單”制度。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對此表示,會計人員誠信建設是社會誠信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會計人員的誠信建設與誠信意識,提高其工作水平,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是具備重要意義的。

財政部確定!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將被列入“黑名單”!

近年來有關財務欺詐、會計與負責人合謀貪汙侵佔等案例屢屢發生,這說明會計行業正在面臨著嚴重的誠信危機,所以此次建立失信會計人員“黑名單”制度,可謂意義重大。

對本次“黑名單”制度的設定,大家可能更關心的是究竟什麼樣的失信人員會被列入“黑名單”,對此《關於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有著明確的說明。

下列6類涉及會計職務違法行為的會計人員,會被列入嚴重失信會計人員“黑名單”,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開披露相關信息:

1.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2.做假賬

3.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4.貪汙

5.挪用公款

6.職務侵佔

財政部確定!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將被列入“黑名單”!

《關於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還針對“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實施約束和懲戒”以及“建立失信會計人員聯合懲戒機制”進行了明確的說明。因此,上述6類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將面臨以下被約束和被懲戒:

1.一票否決制:在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會計職稱考試或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資格資質審查過程中實行“一票否決制”。

2.取消資格:對於嚴重失信會計人員,依法取消其已經取得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3.不得從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

4.降職撤職或解聘:用人單位根據會計人員失信的具體情況,對其進行降職撤職或解聘。

5.聯合懲戒。

財政部確定!嚴重失信會計人員將被列入“黑名單”!

面臨如此嚴厲的制度,會計人員應該如何遠離職業風險呢?

會計人員應該多用“道德”修煉自己的意志,拒絕做假賬、偷稅逃稅、挪用公款、貪汙腐敗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會廉潔自律、客觀公正、誠實守信,不斷提高職業操守。不隨意將自己的個人證件借給他人,不隨便掛靠證書,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識、稅務知識,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阻止不法行為,舉報違法行為,提高對法律的運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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