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丨員工最關心的50個社保問題之養老保險

乾貨丨員工最關心的50個社保問題之養老保險

社保,關乎員工的切身利益,不管繳納了多久,總會心存疑惑:社保到底有什麼用?是三險還是五險?社保停了,可以單獨繳生育險嗎?

接下來的幾周,小編會從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公積金等6方面給大家一一分享員工最關心的社保問題及解決方案。

對你絕對有用的乾貨,建議收藏。

乾貨丨員工最關心的50個社保問題之養老保險

▲問題 1:養老保險未繳滿 15 年,能正常退休嗎?

回答:

1) 補繳:

全國各省市結合當地情況都出臺了相關補繳的規定,可以找當地人社局諮詢,結合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補齊滿 15 年的養老保險,即可享受退休養老保險待遇。

滿足一定條件時,補繳或一次性補齊養老金是最優選擇,畢竟已經繳了多年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結合當地情況補繳,按月繳費,繳滿 15 年後,就可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月領取養老金了。

現行養老金計發辦法對"中人"和"老人"各地還有不同的增發養老金的項目。

城鎮職工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 轉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這個選擇是下策,畢竟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社會養老,在每月領取養老金金額都遠遠少於職工養老保險,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轉。

城鎮居民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139

基礎養老金=標準為 55 元(以北京為例)+繳費滿 15 年後每多繳 1 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3) 領取:

如果不願意延長繳費,也不願意辦理轉入,那麼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送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將個人賬戶儲存的養老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這是下下策,因為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我們只能領取個人賬戶存儲的養老金,單位給繳納的部分是不能領取的。

▲問題 2:退休了還領不到養老金?

回答:

養老金對於保障退休人員的生活非常重要。有的人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了,但卻發現領不到養老金,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因可能有 3 種:

1) 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 15 年。按照規定,只有累計繳費滿 15 年,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遇到這種情況,在一些地方,可以選擇延長繳費至 15 年然後領取養老金,也可以選擇一次性補繳至 15 年再領取養老金。

2) 離退休人員沒有按規定去社保機構進行生存驗證,也就是領取養老金資格驗證,養老金被暫停發放。如果沒有按時進行生存驗證的,應及時到社保機構補驗,補驗後養老金可以在次月補發。最近,各地進行生存驗證的方式越來越方便,深圳等一些地方可以足不出戶,在家“刷臉”就能完成生存驗證。當然,如果實在不方便,也可以申請工作人員上門驗證。

3) 離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可能被凍結了。如果是退休人員銀行帳號的原因,應及時到銀行辦理好相關手續,進行解凍。現在很多地方可以通過社保卡領取養老金,加載有金融賬戶的社保卡可以當做銀行卡使用,可以用來發放養老金。

乾貨丨員工最關心的50個社保問題之養老保險

▲問題 3:養老保險斷繳三個月有沒有影響?

回答:

養老保險斷繳之後,重新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可以累計的,但是養老保險斷繳之後還是對你有所影響:

1) 退休後,每年退休金都會進行調整,其中調整部分會涉及工齡工資的調整。工齡越長,退休時調整的工齡工資越多。但養老保險中斷期間是不計算工齡的,因此中斷會導致以後的工齡工資減少。

2) 養老金交的越多,退休之後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而在中斷期間個人賬戶部分是沒有資金進入的,在將來計算養老金時就會有一定的虧損。

3) 養老金是按照退休當年的平均工資作為參數的,但是會在退休之後(按法定退休年齡計算)將一生所中斷的時間累加,累計中斷 12 個月就會前推一年計算養老金。也就是說,如果你 60 歲退休,即使交滿了 15 年,如果中途累計斷交 12 個月,就會按照前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領取養老金;如果累計斷交 10 年,也會隨之往前倒推 10 年。

所以說,斷繳養老保險的影響還是蠻大的,能不斷繳就儘量不要斷繳吧。間斷幾個月沒關係,到時只不過個人帳戶的錢略少一點就是了。但要保證退休前繳費滿 15 年,否則只能把你自己繳的退給你,其他的錢就沒了。

▲問題 4:一生在多地參保繳費,應在哪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回答: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按照唯一性原則,依次確定了相關地區的責任,即: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一致時,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不一致時,如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 10 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取待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 年,依次向前推至滿 10 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 10 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總之,要讓每一個繳費滿 15 年以上的參保人員都能在一個地方領到基本養老金。比如,一個江西的農民工,先後在福建、廣東、浙江的城鎮就業,參保繳費各 5 年。當他達到國家法定待遇領取年齡時,由於累計繳費年限滿了 15 年,因此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由於他在 3 地參保都不滿 10 年,就由他的戶籍所在地江西省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而 3 地社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達到領取待遇條件之前,已把戶籍轉到了最後參保地浙江,那麼就由浙江省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其他兩省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浙江省。

▲問題 5:補交養老保險金時,要交滯納金及利息嗎?

回答:

需要。以北京為例,自2011年7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新發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011年6月以前欠繳的,以被保險人相應補繳年度的繳費工資基數,分別乘以辦理補繳時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作為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基數,按歷年規定的單位與個人繳費比例之和繳納。被保險人以本人相應年度的繳費工資基數乘以相應補繳年度個人繳費比例補繳,差額部分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計入個人賬戶的個人繳費部分與單位繳費部分,均以本人相應年度的繳費工資為基數,按歷年規定的比例計入。

乾貨丨員工最關心的50個社保問題之養老保險

▲問題 6: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發?

回答: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到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 15 年,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具體計發辦法如下:

1)新人:1996 年 1 月 1 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或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累計繳費年限滿 15 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

月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2)中人:1995 年 12 月 31 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或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2006 年 1 月 1 日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 15 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四部分組成。月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與"新人"相同。

月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4%

月調節金 2006 年按 130 元發給,以後每年月標準遞減13 元

3)老人:200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已經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仍按各地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為使183號令實施後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合理銜接、平穩過渡,根據國家確定的原則,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實行五年過渡(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過渡期內,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分別按照新辦法和原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並進行比較。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按原辦法計算的,其差額部分予以補足;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基本養老金增長幅度不超過按原辦法計算的20%;2007年退休的,不超過40%;2008年退休的,不超過60%;2009年退休的,不超過80%;2010年退休的,不超過100%。自2011年起,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不再進行兩種計算辦法比較。

以北京為例,過渡期內,兩種計算辦法比較時,按原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使用的本市職工平均工資封定在2005年的32808元/年(2734元/月)。

▲問題 7:重複繳納養老保險費應該怎樣處理?

回答:

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在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或重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接受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

轉入接受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同期其它關係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複計算。

▲問題 8:退休後養老金還會漲嗎?

回答:

會的。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不僅取決於退休時計發的數額,還要隨著國家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而增加。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規定,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幅度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地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的一定比例,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調整方案。

乾貨丨員工最關心的50個社保問題之養老保險

▲問題 9:職工怎樣繳納養老保險費?

回答:

以北京為例,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基數,目前個人按 8%,用人單位按19%的費率繳費。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在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300%以上的,按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300%作為基數;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在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0%以下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0%為基數。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所在企業按月代扣,隨同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起由企業按月向地稅部門繳納。

▲問題 10:職工中斷勞動關係後,如何接續養老保險關係?

回答:

職工因各種原因中斷勞動關係後,養老保險關係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職工再就業後,將原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可以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參加養老保險,中斷前的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與重新參加工作後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通俗地講:"無論你在哪裡幹,養老保險接著算"。

▲問題 11:哪些情形不能補交養老保險費?

回答:

以下情形不能補交養老保險費:

1、失業期間;

2、服刑期間;

3、沒有獲得勞動收入的;

4、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年限;

5、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問題 12: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別人兩倍,並且繳費年限相同,養老金能否拿到別人的兩倍?

回答:

不能。月繳費額度的多少與養老金的多少並不是倍增關係。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劃轉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是通過"指數化"與個人繳費基數、當地社會平均掛鉤,並與繳費年限有關,基礎養老金的差別一般不大。

通過解析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公式,我們發現,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一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年限*係數。其中,如果以北京為例,如果某員工一直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也就是社平工資的40%)繳費,那係數計算出為0.7%,而如果員工一直按照最高繳費基數(也就是社平的3倍)繳費,那係數計算出為2%。通過比較發現,繳費時,繳費基數差距為7.5倍(社平3倍/社平40%),但領取時,後者並不是前者的7.5倍,而是在2.9倍左右(係數2%/係數0.7%)。

(注: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比較複雜,以上計算是假定其他繳費完全相同,僅繳費基數存在差異進行的計算,僅供參考)

▲問題 13:繳費時間越長養老金越高嗎?

回答:

按照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養老金中的基礎部分增發一個百分點,上不封頂,能夠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而且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考慮了退休人員平均壽命的實際情況。這樣,參保時間長、繳費工資高的人員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就多。

圖片丨章魚33

備註丨小編雖然整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但是各地政策不同,請大家根據當地出臺的最新政策為準。

乾貨丨員工最關心的50個社保問題之養老保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