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深圳本年度第三次出臺房地產樓市調控政策!其實網絡上在幾天前就傳言新的調控政策,但政策一落地還是驚掉很多人下巴——
公司企業禁止購買住宅!
商住公寓已購買之日起不動產證下發滿五年方可上市交易!
個人購買住宅自購買日起不動產證下發滿三年方可交易!
有貸款記錄,離婚購房按二套執行!
其實,本次調控的商住房及公寓政策才是最引人矚目的:商住,公寓滿五年才能上市交易!
2017年北京開始商住房只能商用,不得租住人員,當時大批商住兩用房租客被清退,商住房只能辦公商用,不得租住,也上北京很多商住房恢復了本來面貌!如今作為一線城市的深圳再一次把商住房和普通住宅劃開界限,再次表態商住房在限購限貸的大背景下得特殊化會不會是未來其他城市的標杆呢?
商住房本來再次交易的稅費就比較高,幾乎佔到成交價格的10-20%,一套公寓賣100萬,需要繳納10-20萬!但由於其不屬於住宅,所以不在限購限貸的範圍內,而受到很多投資客的喜愛!但是如果以後其他城市跟風限售,那麼未來公寓的流通性降低,購買的人必然減少!價格也會受到影響!
深圳的調控給很多熱點二線城市(武漢,南京,杭州,鄭州,西安,成都,重慶等)敲響了警鐘:公寓商住用房還是謹慎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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