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凱生:企業融資難之所以反覆出現,一定有機制上的原因

杨凯生:企业融资难之所以反复出现,一定有机制上的原因

一段時間以來,有一種看法認為目前經濟下行的壓力不小,金融風險也不小,加之中美貿易戰的前景尚難預料,所以感到有點擔心。

有憂患意識是好事。在當前經濟運行的內外部環境中確實有不少不確定因素,不可盲目樂觀、粗枝大葉。但首先還是應該肯定,儘管穩中有變,但現在我國經濟金融整體情況還是穩中向好的,可以說經濟發展的“大盤”還是穩的。

這並非套話,有一些數據可以支撐這個觀點。例如,今年上半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同比增長6.8%,連續12個季度穩定在6.7%至6.9%區間。居民消費價格漲勢溫和,前7個月居民消費價格上漲2%,當然最近似乎有進一步上漲的苗頭,但總體還是處於正常可接受水平。就業形勢也基本穩定7月份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1%。

除此之外,我們應該更關注我國經濟的結構性調整與優化問題,這更關係到能否可持續發展。今年1-7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潤同比增長17.1%,應該說這是一個不低的數字。更重要的是前7個月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6.6%,而其中高新技術製造業和裝備製造業增加值分別增長了11.6%和9%,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增長也達到9%,都明顯快於整體工業的增長。上半年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7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2個百分點。民間投資、製造業投資情況也有所改善。這都是經濟結構調整的成效。

當然也需要看到問題所在。

例如,一方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任務,具體地說就是“三去一降一補”還有很多事沒有做到位,但另一方面,在當前情況下如再要大力推進,需顧及到一些企業的經營困難,也要考慮到還有一些地方政府平臺前期借錢興建的項目,尚需繼續投入才能有所見效等。這就形成了松也難緊也難的兩難境地。

又如,對某些方面的金融亂象的集中整治還沒有完全達到預期目標,但近期P2P的問題、債券違約問題以及上市公司股權高比例質押融資的問題又時有“爆雷”,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干擾了監管部門的整治步驟,影響了決心,延滯了一些動作的出手。

再如,堅持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方向,不搞人為的競爭性的匯率操控,這是我們反覆承諾了的,但在有的國家肆意破壞國際貿易規則,大搞霸凌主義的情勢下,所謂逆週期因子的拿捏問題也是十分考驗智慧的事情。

總體而言,我國的整體經濟形勢雖值得看好,但面對一系列不確定因素,要應對好目前各方面的挑戰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中國這麼大一個經濟體,這麼大一個市場,確實是有足夠迴旋餘地的,中國經濟的韌性很強,不可能象有的國家那樣突然“崩盤”。問題是我們一定要保持改革的定力,在採取必要措施解決眼前矛盾的時候,要努力避免為日後的可持續發展增加新的困難和障礙,也就是說要處理好權宜之計和長久之策的關係。

1、對金融形勢和金融風險的基本看法

看金融風險大不大,首先要看我國金融市場的結構。我們過去常說我國是一個以銀行市場為主的金融市場結構,是一個以間接融資為主的融資結構。應該說目前基本還是這樣一個狀況,而且看來短期內也難以根本改變這個局面。例如我們分析一下今年7月份的新增社會融資額的結構就可以清楚地看到這個現象。今年7月份社會融資規模增量為1.04萬億元,其中當月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增加1.29萬億元。人民幣貸款的增量超過了社會融資規模的增量。到7月末對實體經濟發放的人民幣貸款餘額佔同期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比例是上升的。

所以討論金融風險還是應該先看看銀行風險尤其是銀行的信貸風險,因為到目前為止,這還是我國金融市場中最主要的一個部分。只要銀行這一大塊穩住了,總體上看就不會出現無法抵禦的問題。

從二季度末銀行業主要監管指標來看,商業銀行流動性比例為52.42%,比上季度末是上升的。不良貸款率為1.86%,較上季度末微升0.12個百分點。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餘額為3.5萬億,較上季末增加了1036億元,但撥備覆蓋率為178.7%有所下降。貸款撥備率為3.33%,基本保持穩定。

從這幾個指標來看,一是在國際同行中仍保持在比較優秀的水平上。

二是監管部門加強了對銀行資產質量的檢查,不良貸款統計的偏離度進一步下降,我國商業銀行貸款質量的基礎更紮實了。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保持在1.86%的較好水平。這說明我國商業銀行的資產風險是可控的。

三是銀行不良貸款的處置進度在加快,銀行業對風險消化的財務承受能力還是比較強的。因此,歸納起來我的看法就是目前我國銀行業總的來說經營狀況是健康的。

同時考慮到銀行業在我國金融業中分量的佔比,符合邏輯的結論就是也可以認為我國金融業目前總體還是平穩的,出現難以駕馭的系統性風險的概率不大。

對金融形勢的總體看法雖然不用悲觀,但我也認為金融運行中存在著一些必須要引起重視的問題,一定要小心謹慎地對待。

例如資本市場、證券市場的情況仍然不夠理想,一些金融亂象的整治目標還未完全實現,一些違法金融活動並未絕跡。一些P2P平臺“爆雷”、一些債券發生違約、一些上市公司股權高比例過度質押融資等,都對金融市場的穩定帶來了影響。其中有些局部性的風險有的已釀成了一定規模的社會群體性事件。黨中央、國務院對這些問題是高度重視的,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前不久召開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專題會議,對有關問題也專門作了研究和部署。

2、如何看待嚴監管和互聯網金融風險

這兩年金融監管力度的加大,尤其是自去年金融工作會議以來,監管部門已先後出臺了一系列的監管措施,出臺頻率之高,力度之大,都是過去少有的。有些做法可以理解為是釜底抽薪,是想從源頭上引導好、管制住資金的流向,讓資金更多地進入實體經濟領域,例如對理財業務、資管業務、金融同業業務的規範和整頓,其效果還是十分明顯的。

但也有一種聲音,就是認為這些監管措施力度過大了,一些政策的出臺過於集中了,形成了疊加效應。甚至有人提出因為處置風險引發了風險。我不贊同這種說法。當然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個節奏、力度的把握問題,傳統哲學觀念中“過猶不及”“欲速則不達”說的就是這個道理。但與此同時也還有“矯枉必須過正”“沉痾須下猛藥”的說法。

前一階段有些金融亂象不僅是違反行政規章的,也是違反法律的;有些打著金融創新旗號的做法並不是所謂的對傳統金融的顛覆,實際上是對基本經濟金融學常識的挑戰;有些金融活動聲稱可以為廣大社會公眾尤其是弱勢群體提供更便捷更高回報的服務,實際上是以犧牲投資人資金安全為基礎的,有的就是道道地地的龐氏騙局。對這些問題不下大決心儘快解決,是對人民群眾的不負責,是對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不負責。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健全法規、加強監管是完全必要的。

一個人病了,不應責怪是因為醫生說他有病才得的病,而是他真的有病。當然得病了如何治療要十分講究,是吃藥,還是打針,還是輸液,甚至還是手術等,不同的病人,不同的病症,醫生需採取不同的方法。能不吃藥自愈的就不吃藥;能吃藥治好的就不打針;能打針解決問題的就不輸液;能內科處理的就儘量不做外科手術。這是醫生對病人的處置原則。其實病了再治療,已經有點晚了,關鍵是治未病。譬如說要儘量減少因為認識上、工作上的偏差而帶來的風險。例如在政策的制定、執行,包括宣傳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堅持辯證法,避免片面性,反對形而上學。

在這方面,有一些值得總結的經驗和教訓例如P2P互聯網借貸的問題。坦率地說當初有點放縱,後來眼見問題大了又急於希望一下子就能整頓好。目前“爆雷”顯得過於集中了,因此似乎又自覺不自覺地放緩了整治達標的步伐。這裡當然有一些技術性的原因,但主要還是思想方法上有偏差。當時片面地以為沾了互聯網就是新事物,通過互聯網做事情就是創新,忽略了線上金融也還是金融這個基本的道理。在這方面應該說從業者和有關部門都有可以總結的經驗和汲取的教訓。例如一些P2P從業者就如同某些人在出了問題之後道歉時所說的那樣“因為我們的無知自大,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傷害”,“在短短几年裡,我們靠著激進的業務策略和資本的力量一路狂奔”,“經歷的悲劇讓我們意識到自己是缺乏敬畏之心的”。

從監管的角度來看,坦率地說思想方法也是存在片面性的。在一度的輿論氛圍裡,甚至多講講對P2P、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似乎都覺得有點不合時宜了,就好像是不支持創新了。後來又有了“適度監管”的政策取向,這與依法監管、依規監管的基本精神並不相符,與一切改革都要於法有據的精神也是有出入的。是不是“適度”,應該體現在規則上,而不是指明明有現行的規章制度,但可以允許一些從業者不去理會,不去執行,可以允許監管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視而不見。例如辦金融業務是要持照經營的,是要有資本金的,吸收公眾存款是需經過批准的,發放貸款是要計提風險撥備等。這一系列最基本的底線是不應該動搖的,如果對這些問題的思路更早得以釐清,也許就不會有後來如此多的P2P不斷出現問題,就不會有這麼高的試錯成本。

我真心地希望互聯網金融能夠健康發展。互聯網技術是可以讓金融業的運作效率更高、對客戶服務質量更好、風險控制更為有效的。但要真正實現這些目標,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路徑應該端正。目前重要的是要認認真真按照有關整頓治理的要求去落實。打折扣、走過場,會給今後這個行業的發展帶來更大的麻煩和困擾。

3、如何看待企業的融資難

企業融資難,這是個老問題,為什麼一直不容易解決呢?一個問題之所以反覆出現,一定有機制上的原因。

首先應該說銀行是幹什麼的?簡單地說,銀行的主要業務運作就是吸收公眾和各類客戶的資金之後再借給別人去用。借出去的錢要能夠收回來,吸收資金(存款)要支付利息,借出資金(貸款)要收取利息。所謂的存貸利差就是銀行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盈利來源。從這個角度講銀行為了“賺錢”主觀上不會不願借錢給企業(除非是出於風險管控目的而對某些企業“惜貸”、“慎貸”)。前一階段出於各種原因,有的銀行熱衷於把錢借給同業而不是借給非金融企業,這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如果借到錢的同業(其它銀行、其它金融機構)最終還是把錢借給了實體企業,那資金還是流到了實體經濟,但是資金流的鏈條長了,環節多了,成本高了。二是如果同業拿到錢是去投資炒作金融產品(證券、股票、房地產等),而賣出這些資產的人回籠資金後還是去投資金融資產,這就形成了資金在金融系統內空轉,減少了進入實體企業生產流通領域的資金。這就是近兩年來集中進行同業業務整頓所想解決的問題。應該說目前已取得了一定進展。

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解決了這些問題,是不是就能解決企業現在所反映的融資難問題。

銀行同業業務的問題主要還是這兩年間才變得突出起來的,而企業所謂融資難遠不是這兩年的事情了。

一般地說所謂企業的融資難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中,要有資金用以維持或擴大生產,而自己又拿不出這個資金,因此需要向銀行貸款,但這個貸款需求並不能時時得到滿足。簡單分析就可以看出,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從資金出借方(銀行)來說,原因無非或是擔心借款人還不了錢而不敢放貸,或是受到資本充足率約束而無法放貸,或是銀行自己資金不足受到流動性制約而無力放貸等。

應該說在我國,目前除了銀行因擔心某些企業的貸款風險而影響貸款投放的決心之外,銀行自身的資本充足率水平和流動性水平尚能滿足監管要求,不足以影響信貸投放能力。因此企業能否滿足銀行的信貸標準從而能使銀行敢於放貸,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了企業能不能獲得銀行融資的重要原因。

所謂滿足銀行的信貸標準,無非是要說清楚三件事,一是你借錢幹什麼?二是你準備怎樣還錢?三是你如果還不上了打算怎麼辦?也就是你是不是符合銀行的信貸政策,是不是具備還款的意願和能力,是不是有其它的增信手段支持。

實際上這幾條,尤其是第二條和第三條都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出銀行在貸款投放前要考量企業的實力。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正是企業自身的實力決定了企業獲得融資的能力。而衡量一個企業的實力不是看它的總資產有多少,看它的規模有多大,重要的是要看它的淨資產有多少,企業的資本金有多少,也就是它的負債率水平是多少。因為這是決定企業償債能力的根本所在。

我國自80年代進行“撥改貸”之後,財政對國有企業的資本再注入渠道減少了。撥改貸之前固定資產投資是由財政撥款的,同時財政每年還向企業增加定額流動資金。這些實際上都是企業出資人(國家財政)以不同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在向企業增加資本金投入,只有超定額的臨時性的流動資金需要才向銀行貸款解決。因此在那個時候,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不會太高。企業高槓杆的問題、融資難的問題一般也就不存在。實行“撥改貸”,有助於解決企業資金吃大鍋飯,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但問題是沒有隨之建立起企業資本金的補充機制,這就造成了企業隨著生產的發展,隨著規模的擴張,槓桿率(負債率)不斷的上升。槓桿率高了就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償債能力,償債能力低下當然也就影響到企業繼續融資的能力。

因此,可以說所謂的企業融資難其實質是企業缺乏足夠的本錢(資本金)。而企業資本金不足的原因又在於我國企業的所有者(出資人),包括國有企業的出資人也包括一些民營企業的出資人長期以來都缺乏一種資本意識,都沒有意識到辦企業、做生意是一定要有本錢(資本)的;企業辦起來之後,生意做大之後,本錢(資本)是一定要不斷補充和增加的;企業本錢(資本)不足,借錢過多了,負債率過高了,再想借錢、再要融資一定是會越來越難的。我認為要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一定要抓住這個關鍵點。

4、健全企業資本金補充機制是為關鍵

為了支持實體經濟的運行,現在有關部門已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也對銀行提出了很多要求,目的也是為了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問題。突出強調銀行必須支持實體企業的生產經營,尤其是要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這既是解決目前我國經濟運行所存在的一些問題的需要,也是銀行業自身進一步轉型發展的需要。在這個問題上各級政府、企業、金融監管部門和銀行的認識基本是一致的。大家都在努力,力爭能夠通過幾家抬的辦法,把這個問題解決得更好一些。

但解決企業融資難不能靠簡單地壘加貸款,關鍵還是一定要解決我國企業過份依賴銀行信貸的問題。因此一定要建立健全企業的資本(而不是資金)補充機制。

上市企業的增資機制這裡先不談,民營企業這裡也姑且不談,就拿國企來說,目前有關部門關於加強國企資本管理的辦法,主要還是著眼於如何“管”,管住資本的流失,管好資本的保值增值等等,這當然是應該的,也是必須的。但問題在於考慮如何“補”不多。一定要建立分門別類的國企負債率限額,建立健全定期不定期的資本補充機制。現在強調管理國有企業要以管資本為主,這是十分正確的方針,但管資本不僅僅是要求實現資本的回報,不僅僅是強調維護資本的安全,防止資本的流失。以管資本為主來管理企業還應該包括一個內容即國企的出資人、國企的監管者有責任保持自己所擁有、所管理的企業資本充足,有責任維護所掌控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穩定在一個合理水平上。一旦企業的負債率瀕臨達限,國企的所有者、監管者就必須作出選擇,對想繼續擁有和想做優做大做強的企業就要設法採取各種形式不斷注入資本,對其餘的企業就應該選擇或是約束這些企業進一步增加負債以減少它們對資本追加的需求,或是轉讓股權以退出這些企業,實現資本佈局結構的調整。

總之,必須明確企業的財務約束機制不僅僅是約束企業經營者的,也是約束企業所有者的。當然這裡說的主要是國有企業,但辦企業要有本錢(資本金)的基本原理對其它企業也是同樣適用的。這些問題不說清楚,所謂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就說不清楚;這些問題不搞明白,所謂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就解決不了。

目前的一些措施例如將銀行的債權轉為股權,要求對某些企業的新增貸款不能少於多少,甚至鼓勵企業可以無還本續貸等等,都可以理解為是為了應對當前經濟運行中的不確定因素,為了解決發展過程中的階段性問題,而不得不採取的一些權宜之計,這是需要的。在一定程度上這也是監管部門為了響應社會各方面的籲求而採取的一些措施。

但我們應該認識到,這些做法對緩解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雖然會有一定作用,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其作用還是有限的,而且其中有些做法是不可固化不可機制化的。我們在對一些政策措施出臺的必要性進行解釋的同時,也要把這些措施實行過程中可能帶來的問題說明白。要堅持辯證法,不說片面的話、過頭的話。這也可以為日後政策的調整預留空間。例如無還本續貸的做法,只能是特定時期對具備一定條件的少數企業的一種債務重組方式,切切不能在社會上形成一種借了錢可以百年不賴、千年不還的心理預期。據說有的地方有的企業提出“僅僅不還本還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希望利息也能夠不還”。如真是這樣,銀行資金的流動性安全從何談起?貸款存量的結構調整、增量的優化又如何進行?更重要的是依法治國所應有的契約意識、誠信觀念將受到不應有的損害。

總之,在採取必要措施解決眼前矛盾的時候,要努力避免為日後的可持續發展增加新的困難和障礙,尤其是要避免形成新的體制機制性桎梏,一定要處理好權宜之計和長久之策的關係。

本文來源 |《財新週刊》2018年第36期

本文作者 | 工商銀行原行長、銀監會特邀顧問

杨凯生:企业融资难之所以反复出现,一定有机制上的原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