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廣大女性:騎白馬的不一定是王子!

騎白馬的不一定是王子

開寶馬的也不一定是富翁

警方提醒網絡交友需謹慎!

據黑龍江省公安廳@龍警微博發佈:近日,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分局成功破獲20多起利用網戀實施詐騙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據悉,詐騙案件受害人多達20餘人遍佈伊春、哈爾濱、大慶、慶安、吉林、長春等地,累計詐騙金額高達190多萬元!

女受害人多為30至40多歲的單身女性,嫌疑人通過微信聊天向女受害人透露自己是“政府招商引資的商人”、“承包工程的大老闆”、“4s店經理”等虛假身份,取得受害人信任。初次見面更是故意做出出手闊綽、極具紳士風度、迫切想要結婚的姿態,引得被害人墜入詐騙陷阱。確定被害人完全信任自己後,犯罪嫌疑人再以工程急需用錢、請大客戶吃飯等名義騙財騙色。當受害人發現自己被騙時,這位“白馬王子”早已逃之夭夭。

8月,民警終於獲得犯罪嫌疑人出現在吉林市的重要線索,驅車趕往吉林市,並於近日在某賓館內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抓獲時犯罪嫌疑人正假借私立醫院院長的身份,誘騙一位女性。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伊春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網絡交友談戀愛,在對方提出需要資金週轉等理由借錢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騙子光鮮靚麗的外表所迷惑。

與詐騙有關的法律規定

對於一般不構罪的詐騙行為,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對於詐騙罪,我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通常來說,詐騙3000元至1萬元以上,認定為“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3萬元至1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認定為“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詐騙50萬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而就目前各省規定的具體數額標準來看,部分發達省市詐騙罪構罪標準一般在5000或6000元,比如北京和上海都是5000,浙江6000,詳細規定可查閱各省規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