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重慶貸款買房,房產證被銀行拿去做抵押了,購房者手裡只有一個房產證複印件,心理總是不踏實。
而現在,購房者貸款買房後,可以不把房產證交給銀行,自己留著,銀行照樣把貸款放給你。
據瞭解,近日重慶市房管局,金融辦,銀監局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不動產抵押登記書證明收執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件中說了什麼呢?
首先,銀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執不動產權利證書(房產證)。
大家注意了,現在新發的不叫“房地產權證”了,而是“不動產權證書”。
文件中還說,銀行不但不能收不動產證,連在證上面像以前那樣蓋個“已抵押”都不準,今後不動產證上面就乾乾淨淨的。
有同學會有疑問,這樣是不是對銀行不利呀?沒有房產證,有什麼證據證明你的房子在我的銀行裡面抵押呢?
其實,銀行手裡還是有證據的,兩個證:“他項權證”和“房地產權證(抵押專用)”。
這項政策,對購房者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生活中,經常有需要到房產證的地方,比如落戶,小孩上學,資產證明等等,光拿個黑白的複印件,說服力不足呀?
文件是剛發的,8月1日起開始執行,那以前被銀行收走的房產證怎麼辦?能不能要回來?
文件中提出,銀行已經收取的不動產權證,要逐步退還給購房者。“金融機構應平穩有序開展退還工作....分批次通知領回不動產權利證書“。
大家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可以歸還給你們了!
經此一變,需要注意的是,今後的二手房市場要警惕。
比如,上面說的,“證在銀行”,就是錯的。“證在銀行”的本意是有抵押,今後,房產證銀行不收,證都在業主手裡。應該說,“在銀行有貸款”。
比如,今後如果業主拿著房產證說是全款房,那就不一定是實話;這時候就要所有的房子都查檔,避免到了房交所過不了戶。
我們建有“重慶特價房群”,每天都會分享最新鮮的特價房源、樓市資訊,掃碼添加小編(new5061)為好友,註明來意,即可拉你進群。
閱讀更多 重慶房天下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