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明知自己有艾滋病却隐瞒,还与他(她)人结婚,那么有没有法律保护健康的一方?

三井中华郡


这种事情,法律如何规定,你认为很重要么?

如果你被传染了,就算有法律规定可以判你的对象死刑(当然,目前国内没有这样的法律),对你来说,还有意义么?这就好比:斑马线上,法律规定,应该车让人。然后你过斑马线时就不看车,结果被没有让人的车给撞死了。命都没有了,法律如何规定对你还有意义么?

所以,根本解决办法是:不让这一切有机会发生——过斑马线时,你小心翼翼,不让车有机会撞到你;和人发生关系时,要么做好保护措施,要么先去医院体检,并且交换阅读体检报告。

当然了,如果这一切已经发生了,比如已经领结婚证了,但你并没有被传染上,或者虽然传染了,但还没有死,或者死者家属来提问,那你这问题才有意义了。

虽然艾滋病并非禁止结婚的病,但如果婚后发现对象患有此病的,应当支持离婚的诉求。至于离婚时,能否因此向隐瞒艾滋病的一方索要赔偿,一般不支持赔偿,因为向配偶告之身体健康情况不是婚姻当事人的义务。

如果,明知道自己患有艾滋病,没有告诉配偶,还不采取保护措施跟配偶发生关系的(严格地讲,不一定非要造成艾滋病传染的后果才能定罪,未遂也应该受处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承担刑事或行政、民事责任。


律法人生


说一件真人真事本人之前也年轻过,那时候偶尔也去夜店酒吧玩玩,当时没什么想法就是觉得好玩那里面有漂亮的小姐姐和嗨皮的音乐感觉氛围特别好,去一次想两次。。

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也遇到过几次小姐姐主动投怀相抱得场面,也发生了一些不可告人的害羞事情不过没有越过最后的底线。直到有一次又跟朋友来到了这个日思夜想的地方,看到了好多漂亮的小姐姐,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这时候偶然听到旁边有人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一开始也没在意光顾着喝酒抽烟嗨皮了。

但是偶然听到了“中标”这个词语,可能有的人不知道什么意思,这个“中标”就是指有“上了”有性病的异性导致自己也被传染了,这倒是让我想起来一个朋友之前住院中了“梅毒”这都是传染病,直接进的隔离病房,他还说这东西就是隐私部位张肉瘤跟菜花一样(从此对菜花难以直视)还说病房里女的大多看起来都很漂亮,男的大多都邋里邋遢的。

想到这里我就有意无意的听他们讨论起来,他们指指点点点哪个女的哪个男的都有艾滋,我顺着他们的手指看过去那女的穿的那叫一个性感,男的那叫一个板正,说实话当时确实是真害怕,赶紧猛吸了一口玉溪压压惊,又吹了一瓶酒才缓过神儿来,后来这个事总在心里嘀咕,还是去医院做了全面体检才放心。。。


后来就基本不去这种地方了,最近又看到网上经常曝出艾滋类似的新闻,我又特地查了查资料这里给大家整理一下: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第三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艾滋病并非法律禁止或者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此,即使在婚检时,发现男女当中一方患有艾滋病并在传染期内,医师一般也只会提出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的医学意见。

还有律师认为,女方在婚前故意隐瞒患艾滋病的事实,除了应当在道德层面予以谴责之外,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也可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狗子跟它的狗腿子


这个问题应当说道德上存在的问题比法律上存在的问题更大,健康一方是要受到法律严密保护的。首先从婚姻能否成立的问题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是无效的,有艾滋病一方违反婚姻的忠诚义务,隐瞒自己的病情与他人结婚这是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其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婚姻的无效,健康一方可以据此提出婚姻无效之诉,是会受到法院的支持的。其次,如果有艾滋病一方通过结婚将艾滋病传染给了健康一方,从《刑法》上来讲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艾滋病是一种慢性病,一旦被感染身体受到的伤害是终生的,这对健康一方来说伤害也是致命的,完成符合刑罚中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追究其刑事责任也是很正常的事情。第三,从侵权的角度来讲,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健康一方也是可以提出侵权责任误打诉讼的,要未艾滋病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因此受到损失,个人补偿等等。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关注。


至一说法


有。不但有,而且还可以理所当然地向对方索赔!


微蕙251


有,但看主观动机,如果想传染给别人,是故意伤害,如果是因为爱别人结婚,那就什么不是了,所以看动机,结婚还是应该婚检的 ,


动情法律案例


就是这样,才会显得婚前体检的重要性,我认为现在我们每个人结婚之前都要做一下婚前体检,毕竟有时候人心更恐怖


刈府


有,但婚前检查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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