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濫伐公益林5113顆 5名被告獲刑

金鳳區法院公開宣判4起濫伐林木公益訴訟案

無證濫伐公益林5113顆 5名被告獲刑

在未取得有關部門批准並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即便是自己的林木也不能擅自採伐。近日,金鳳區法院公開宣判了4起涉嫌濫伐林木罪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4起案件5名被告人馬某某、楊某某、擺某某、李某甲、李某乙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三年六個月、二年、四年六個月、一年六個月,並處相應罰金。這也是金鳳區法院首例公益訴訟案件。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馬某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將從金鳳區良田鎮興源村六隊、四隊、三隊村民購買的496株林木予以非法採伐。經鑑定:被伐林木共計496棵,蓄積量共計77.7757立方米,樹種為新疆楊、柳樹,保護級別為非保護樹種。涉案林木被濫伐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為49618元。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楊某某從金鳳區良田鎮涇龍村四隊、五隊村民購買了基本農田旁樹木,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將1507株林木予以非法採伐後出售。經鑑定,被伐林木共計1507株,蓄積量共計157.1175立方米,樹種為新疆楊、刺槐,均為人工防護林,非保護樹種。涉案林木被濫伐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為125409元。

2017年12月初至2018年1月,被告人擺某某在未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將從金鳳區良田鎮興源村四隊、興源村六隊村民手中購買的361株林木予以非法採伐。經鑑定,被伐林木共計361棵,蓄積量77.946立方米,樹種為新疆楊、刺槐、沙棗,保護級別為非保護樹種。涉案林木被濫伐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為34956元。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4日,被告人李某甲夥同李某乙在未取得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僱傭他人分別將從金鳳區良田鎮村民手中購買的2738株林木予以非法採伐,並將該鎮金星村村民的11株樹木予以非法採伐。經鑑定,被伐林木共計2749株,蓄積量共計642.9937立方米,樹種為非保護樹種。涉案林木被濫伐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為268446元。

據統計,該4起案件5名被告人非法採伐林木共計5113顆,森林蓄積量達877.8869立方米,森林資源已遭到嚴重破壞,涉及的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為478429元。由於樹木被濫伐,造成林帶斷行,參差不齊,減弱了農田林網防風固沙的作用,更削弱了農田林網防止乾熱風對農作物的保護。

眾所周知,林木具有淨化空氣、防風固沙等重要作用。為此,我國《森林法》明文規定,林木的砍伐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這4起案件中的5名被告人砍伐的公益防護林均是從村民手中購買,而在村民固有觀念中認為,自家房前屋後或者自留地中的公益林木是可以自行砍伐、自行出售的,卻不曾想到會觸犯法規。因此,這4起案件的集中宣判不僅嚴厲打擊了危害環境資源犯罪,又增強了當地群眾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提高了社會公眾對依法保護環境資源的認知度,具有較大的意義。

"保護生態環境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對破壞生態環境的案件,法院堅持依法快立、快審、快判。這4起濫伐林木公益訴訟案件,不僅是審判個案,更是對全民的法治教育,為進一步提高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敲響了警鐘。"金鳳法院法官說道。

另外,鑑於這4起案件均因村民對林木砍伐缺乏法律意識,金鳳區法院特向金鳳區林業局發出司法建議書,建議從源頭上杜絕濫伐林木的行為,同時完善具有公益林性質的村民私有林木監管機制,規範村民出售具有公益林性質的私有樹木行為,保護生態環境。對村民擅自出售自家房前屋後以及自留地中公益林的行為給予批評教育或作出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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