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半個月,關於新社保的這些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在2019年倒計時的日子裡,我們來看下關於新社保的問題。

  • 社保基數是什麼?
  • 社保怎麼做賬?
  • 新社保必須全額繳納嗎?
  • 不繳納會怎樣?
  • 哪些人不需要繳納社保?

這些問題,優財CMA小編今天統一回復了!

最後半個月,關於新社保的這些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先從社保基數說起!社保繳費基數是如何確定的呢?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另外,每個地方都有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這些信息一般能在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能查到,7月左右就會公示未來一年的情況。

不過,當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也就是說,大多數職工是按本人實際工資作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只有少數收入偏低的職工和少數收入偏高的職工,繳費基數不是本人工資。

根據《福建省社會保險費徵繳辦法》第四條的規定,企業應當按工資總額的1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五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不得低於省人民政府公佈的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達到本省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按300%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300%以上部分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因此,如果工資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應按工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果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則應當按最低工資標準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於超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按300%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舉個例子:

在深圳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的職工,2018-2019年上下限按照2017年深圳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25043元/月)確定,下限按照深圳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2200元/月)確定。

小明,去年平均工資1800元,低於下限2200元,按下限2200元基數交社保。

小洪,去年平均工資30000元,高於上限25043元,按上限25043元基數交社保。

小晴,去年平均工資8000元,2200<8000<25043元,按實際平均工資8000元基數交社保。

社保怎麼做賬?會計分錄怎麼寫?

社保分錄如果分開每一種保險來核算,可能沒有多大必要,但是我們需要根據員工的部門去記入相關的費用,如:管理人員記管理費用,銷售人員記銷售費用,車間人員記入製造費用。

社保在大多情況下都是當月交當月的,但因為跟工資有關聯,所以當月計提當月扣。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要分清個人部分和公司部分,因為個人部分是要扣回的。

最後半個月,關於新社保的這些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具體分錄:

計提(公司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

銷售費用——社保

製造費用——社保

研發支出——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繳納(公司+個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公司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 (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知道了社保基數,也明白了社保怎麼做賬,那麼社保每個人必須足額繳納嗎?不足額繳納會怎樣?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必須足額繳納,不繳納社保會被列入黑名單

明年開始,國家的社保將完全由稅務部門開始徵收,稅局將掌握企業所有數據,企業造假難度大。

最後半個月,關於新社保的這些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官方出臺文件雖然明確不對社保進行集中清繳,但是不足額繳納肯定是不行的。

最後半個月,關於新社保的這些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人社部通知文件主要內容:

一 、充分認識穩定社保費徵收工作的重要意義。

二 、嚴格執行現行各項社保費徵收政策。

三 、嚴禁自行組織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

四 、積極做好徵收體制改革相關準備工作。

五 、加強督促檢查,確保黨中央國務院要求落實到位。

政策重點解析:

2019年1月1日前社保要平穩過渡到稅務局管理,1月1日前社保官方層面不做追繳。那麼1月1日後呢?

最後半個月,關於新社保的這些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官方不追繳不代表員工的利益不受保護,員工仍然可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追繳社保。

2019年1月1日以後的社保必然會嚴格稽查,依託金稅三期和金保二期強大的數據處理能力,比對預警不成問題。

今後放管服的趨勢是建立自查自糾平臺,對個人或企業的服務和管理依託於司法體系、信用體系和惠民體系三位一體的生態型系統。今後政府的重點應為服務為主,以查代管的模式,減稅減得少,查稅查得嚴將是今後的主旋律。

雖然之前的社保不追繳,但今後再不按要求規範繳納社保,單位或個人將會被列入黑名單重罰。

最後半個月,關於新社保的這些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佈了關於《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明確表示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用人單位將面臨懲處,最高5年內在交通出行、融資貸款等領域將多方面受到限制!

並且,不繳社保將會被列入黑名單。單位或個人,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也會將其列入社保“黑名單”。

具體規定如下:

⑴ 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

⑵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參加、申報社會保險和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

⑶ 非法獲取、出售或變相交易社會保險個人權益數據的;

⑷ 社會保險服務機構違反服務協議或相關規定且拒不整改的;

⑸ 負有償還義務的用人單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償還社會保險基金已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

⑹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這樣嚴格的新社保,希望各位會計人一定要轉告老闆,凡是需要交納社保的人員,必須足額繳納!那麼,那些人不需要繳納社保呢?

新社保實施在即,這6種人可以不用繳社保

最後半個月,關於新社保的這些問題一定要搞清楚!

雖然新社保一直被強調,可是還有很多會計小夥以及老闆們,認為這就是雷聲大雨點小。一些企業在社保繳納問題上仍然存在很大的違法風險。

再次明確:

徵求意見稿中已經提出將違反社會保險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用人單位列入社保“黑名單”正是對社保領域的規範。

雖然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但是企業要是想不繳社保或是少繳的話,那就照樣逃不了!國家重拳整治社保徵管,這一政策勢必將對每一家企業以及每個人產生深遠影響。

本文來源:中稅網、會計頭條、每日會計實操、珠海稅務、大白學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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