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头发,古已有之

爱护头发,古已有之

古人对头发非常爱护,《孝经》里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描述。割去他人的头发也是一种刑罚,称为“髡”,这种刑罚周代已有,到东汉时是仅次于杀头的重罪。《三国志》中记载曹操曾犯了错,很自责,就把自己的头发割下一绺,意即受了重刑,算是对自己的处罚。

古人从孩童开始就要留发,故儿童时期叫总角,意思是把头发束成两结,形状像角。《诗经·齐风·蒲田》中“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描画的就是儿童还没有成年,很可爱的样子。等到男子长到二十岁就要行“冠礼”,是成年的标志,所以古代也用“弱冠”代指青年男子。女子长到十五岁就要把头发盘起来行“笄礼”,意思是到了婚配的年龄,因此后来也把女孩到十五岁称为“及笄”。儒家认为,成年后束发是合礼数的表现,而披头散发简直就是蛮夷了。

同时,古时“结发”还有两层含义:

一是指男子二十岁初行冠礼,因此当时也习惯用“结发”形容初成年。如《史记·李将军列传》:“且臣结发而与匈奴战,今乃一得当单于,臣愿居前,先死单于。”清朝田兰芳《叙袁仲方甲子秋冬诗》:“余与足下结发交,其于余也,如影之随形,妍嗤不能遁也。”

二是指秦汉之后,在古代“六礼”(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迎亲)基础上所增加的新婚仪式,新婚夫妻同坐于床,男左女右,取他们的头发结在一起,又称为“合髻”,用头发的“密密缠绕”寓意着长久不分离

又因为头发的数量很多,好像数也数不完,所以佛家称之为“烦恼丝”,李白有诗云:“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因此,古人又认为,剪去头发,可以消除烦恼。佛家有“剃度”的规定,认为剃去须发,六根清净,才能安心修行。

不同的朝代,对头发有不同的规定,清代满族入关后,实行“辫发”,当时统治者甚至发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命令。但是总的说来,人们还是非常爱护自己的头发的。这方面有文化的动因,也有爱美的需要。人们认为乌黑发亮的头发是最美的,《内经》中有“肾主骨”,“其华在发”的说法,发质好被认为是肾气充沛的表现。相反,如果“须发早白”则被认为是过度操劳、早衰,需要吃药治疗。

从古至今,人们发明各种方法来保护头发。早在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时期,贵族就用“淅米泔汁”洗发。西汉张骞出使西域,带回的核桃等物,被宫女用来护发。据说唐代女皇武则天用少女唾液润发,至暮年头发仍黑如墨漆。清代宫廷用玫瑰花、麝香、苏合香油等熬制成香油护发,慈禧太后年逾古稀而青丝不落。《名医类案》记载,有位姓姚的学正,八十多岁,头发乌黑,身体健康,精神矍铄,据说从三十岁后,每天坚持服用六味地黄丸加生脉散,从未间断。

另外,大家可能不知道,人的头发本身就是一味良药,把一丛乌黑的头发煅烧成灰,就是“血余”,又称“血余炭”,具有利小便、疗小儿惊痫、止血等诸多功效。这体现出中医学“天人相应”的思想。人从大自然来,人的肌肤、毛发、脏腑、官窍都与天地相应。反之,人身之物,如发、唾、血、胞(子宫)、便,皆可入药。内外相应,刚柔相济,阴阳平衡,是为协调。

本文选自《字缘中医》

主编:任宏丽 彭卫华

副主编:薛辉 颜彦

爱护头发,古已有之

( 陵游 半夏 忘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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